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设计与实施

作 者:

作者简介:
秦志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北京 100872 秦志华(1955-),男,广西桂林人,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

原文出处: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2003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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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薪制的测算方式

      年薪制的本质,是要求年薪收入者的报酬来自于企业经营的效益分享,高效高薪,低效低薪,无效无薪。但由于年薪收入者也是劳动者,具有劳动能力再生产的权利保障,因此无效无薪是相对的,仅指不能取得与经营效益挂钩的效益奖酬,而对于作为劳动力再生产条件的基本工资,企业仍然必须支付。因此年薪收入者的薪酬包括两个部分:劳动能力价格和企业效益分享,表现为基本工资与效益奖酬。即

      S=W+B式中,S为年薪(salary);W为工资(wages);B为分红(bonus)。二者之中,由于工资体现劳动力价格,通常由市场确定,分红体现效益分享方式,取决于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契约,因此如何确定B, 是企业进行年薪制设计的关键。

      在实践中,国有企业对年薪收入者效益奖的测算办法, 常常是把W作为基础,乘上一个变量求得。即

      S=W+W·X式中,X的确定方式,取决于三个方面的考虑:(1)绩效奖酬的比重(A);(2)业绩考核的得分(B);(3)企业奖惩的力度(C)。即

      S=W+W·A·B·C式中,绩效奖酬的比重(A)是对收入结构的设计, 决定效益分享在年薪总额中占多大比例。由于实际效益奖酬的数量到经营期末才能确定,因此这一比重的设计只是一种预期。业绩考核得分(B )是对年薪收入者工作绩效的评估,得分状况受考核标准制约。考核标准必须在经营期初加以确定,它对工作进程起引导作用。企业奖惩力度(C )是对绩效得分与薪酬水平之间关系的调节系数,根据企业需要确定,取决于企业奖酬政策的倾向。

      由此可见,企业年薪制设计的实际内容,是对W,A,B,C四个变量进行处理。在具体操作中,W的取值依据是企业状况和职务特点,通常参照企业资产、利润水平、销售收入、经营状况、员工数量、工资标准等因素计算,如把经营者工资定为本企业平均工资的2倍~5倍。A 的取值范围,是风险收益对经营者的约束激励强度,它与C紧密相关, 体现企业奖酬政策;而B的取值范围,是对经营者工作目标的责任要求, 其设计是否恰当,直接影响经营者的努力强度。

      把上述方面综合起来,形成经营者年薪收入变化的动态曲线。如图1所示。

      

      图1 经营者年薪收入变化的动态曲线

      图1坐标中,a,b,c三条曲线表示年薪变化的三种方式;虽然三条曲线的走势都体现薪酬与绩效正相关,但关联状况是不一样的。在a 曲线中,绩效提高到一定程度时,薪酬上升幅度加快。在b曲线中, 绩效与薪酬的关联在不同区间不一样;开始时薪酬上升快,之后变慢,到达一定点后又迅速加快。而c线段中,绩效与年薪同步增长。 不同线段的变化方式,体现对于年薪收入者的不同约束激励政策;企业年薪制设计的任务,是根据自身特点寻找合适的线段,实现对年薪收入者约束激励效率的最大化,以达到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的目的。

      二、年薪制的设计依据

      1.测算公式的基础

      上述年薪制测算公式的特点,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采用这一计算方法,首先要对经营者的职务价值作出判断。判断的依据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该职务的市场价值。由于市场报价往往是一个区间而不是一个点,因此需要进行修正。修正的依据是企业自身的职务价值评估体系。由此得出的职务价格,可以作为经营者基本工资的参照标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由于职业市场不够发达,职务价值评估不够规范,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常常以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换算经营者的基本工资。这是一种权宜之计,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按这种方式,一系列复杂的调查和评估工作,就转化为对预期工资差距的经验判断。由于这一判断从基本工资和预期效益两个纬度进行,而这两个纬度都有可比照的历史基础,因此容易被各方面所接受。

      但是必须看到,从基本工资出发测算经营者的效益薪酬,并不是惟一的办法,甚至不是很合理的办法。年薪制的本质,是把劳动力价格和经营者收益分开,使后者体现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的风险收益特点。因此,从企业效益分成比例的角度测算经营者的年薪更为合理。

      2.测算公式的运用

      上述公式虽然从基本工资出发,但年薪数量的实际变化仍然取决于效益分成;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可以把它看成一种年薪制形式。在操作方式上,公式中的A和C是关键变量。A作为效益薪酬的比重,C作为奖惩责任的系数,二者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结合绩效评估的得分,决定年薪实际水平。如图2所示。

      

      图2 绩效评估决定的年薪实际水平

      图2中,X为年薪水平;Y为绩效水平;O点体现目标绩效A 的标准年薪B,C、D两点表示年薪标准相同情况下基本工资的两种不同比重。 从图中可以看出,在O点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年薪中基本工资的比重不同, 形成a,b两条不同的年薪变化曲线。比较两条线段可以看出,由于a 线段所由出发的D点,低于b线段所由出发的C点, 表示基本工资在标准年薪中所占比重较低;其结果,当实际绩效围绕绩效目标上下波动时,在同样的绩效波动幅度情况下,所引起的薪酬变化幅度要大于b线段,表现为a,b两线段在A[,1]点上具有不同的B值。

      实行年薪制的目的是为了改进企业经营绩效,因此目标绩效的确定是前提。问题在于当目标绩效已定时,如何确定年薪随绩效变动的方式。这种变动方式不仅取决于绩效好时年薪的上限,而且取决于绩效差时年薪的下限。其变化方式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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