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80X(2002)07-0057-07 当我们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时,往往要求企业能同时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我国对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方面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但对企业社会效益评价的研究基本上是一片空白。对于如何评价企业社会效益的指标体系、方法和模型,我国理论界几乎没有研究,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对企业效益的全面、系统、公正的评价。近年来国外对企业评价的研究已经越来越多地集中到企业社会绩效评价领域。本文将总结借鉴国外的企业社会绩效评价模式,并试图以此为基础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社会绩效评价系统。 一、企业社会绩效评价理论研究的进展 国外理论界对企业社会绩效评价(Evaluation of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的早期的研究主要从企业如何处理社会问题和承担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两个方面来评价企业的社会绩效。例如加拿大企业皇家调查委员会(1977)关于企业社会绩效的实证研究,在该研究中普瑞斯顿(Preston )认为应按照企业处理社会问题的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对问题的认识、分析和计划、政策制定、执行实施;卡罗尔(Carroll,1979 )把企业面临的社会问题定义为销售服务、环境保护、雇用歧视等,并从这三个方面建立了三维立体评价模型,同时把企业社会敏感性(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veness)定义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沃提克和寇克兰(Wartick,Cochran,1985)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其他责任,认为应从这四个方面搜集数据对社会绩效进行评价。 利益相关者理论日渐盛行后,理论界对企业社会绩效应由利益相关者来评价达成了共识。利益相关者这一概念最早由伊戈尔·安索夫(Igor Ansoff,1965)在他的《公司战略》一书中首次提及。 在弗瑞曼(Freeman,1984)的《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式》出版后,“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管理”、“利益相关者理论”等术语在很多地方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却很少透析其确切的含义。普瑞斯顿(Preston,1995)通过对传统投入产出模式(图1)和利益相关者模式(图2)的比较研究澄清了这一系列术语的内涵。
图1 传统的投入产出模式下的企业
图2 利益相关者模式下的企业在投入产出模式下,供应商、投资机构和员工被当作是投入要素,根据亚当·斯密的经济理论,经过长期平衡这些投入者只能获取市场平均收益。马克思则认为企业只为资本家创造效益。图2 表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除了传统模式下的顾客、员工、投资机构、供应商外,还包括政府、社区、政治集团、行业协会等。只要在企业中有合法利益的利益相关者都会投入到企业活动中获取收益,而且各类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平等的,没有任何一种利益优先于其他利益。 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理论界针对企业社会绩效相继提出了各种不同的利益相关者评价模型,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美国学者索尼菲尔德(Jeffrey Sonnenfeld,1982)的外部利益相关者评价模式和加拿大学者克拉克森(Clarkson,1995)的RDAP模式。 相比之下,国内在企业社会绩效评价方面的研究尚未起步,虽然姜喜荣、马风光(2000)等人从企业的社会性角度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了界定,但没有提出对企业社会绩效进行评价的模式或方法。与企业社会绩效评价有关联的研究有:刘文鹏(1998)提出的非财务性业绩评价系统;赵雯(1995)从企业是生产组织并且是生产关系的载体出发,认为企业评价应以满足各不相同的利益集团的要求与期望;中国企业联合课题组(1999)提出的企业竞争力指标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评价主体的范围,但均缺乏系统的理论基础和完善的评价方法,把企业与外部利益相关关系的评价仅限于顾客对企业的评价,或外部市场和内部市场对企业的评价。但是,上述研究仅仅是在观念上突破了传统的企业财务评价理论,对于如何具体评价企业的社会绩效,并没有深入系统的研究。 从以上综述不难看出我国在企业社会绩效评价研究方面与西方的差距,为了缩小与国外理论研究的差距,提高我国企业的社会绩效,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下文将着重介绍索尼菲尔德的外部利益相关者评价模式和克拉克森的RDAP模式。 二、外部利益相关者评价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