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末,日本在其经济处于成长期时就积极制定促进企业跨国经营的法律。尽管中国自对外开放以来,经济腾飞,海外直接投资也有大幅增长,但到目前为止中国尚没有一部专门规范海外投资的法律。中国海外直接投资国内立法严重滞后于企业跨国经营的发展,海外直接投资在国内基本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加入世贸后,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这一问题显得尤其突出。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不应搞一刀切公有企业严加监督管制民营企业给与足够自由 主持人:4月13日,朱镕基总理在博鳌亚洲论坛首次年会上发表演讲时指出,加入世贸组织,是中国对外开放的新起点。我们将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中国将进一步向亚洲和世界开放,向各国的企业家、投资者开放。我们将恪守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有步骤地扩大对外开放领域,降低关税水平,取消非关税壁垒。我们也将不断完善法治,创造更加公平、透明和可预见的市场环境。同时,我们还将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中国各种所有制企业走向世界。目前,中国一些大型企业已经纷纷走出国门,如海尔的国际化已经大步迈开。在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化的时候,我们注意到,至今仍没有一部国内法来规范我们的企业走向国际化。现行有关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政策与制度仅仅是国务院各部门内部的规范性文件,没有上升为行政法规和法律。据说目前共有外经贸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门多重主管,使得中国企业跨国经营在走出国门时步履维艰。 史际春:这里面应该分公有和私有财产来区别对待。公有财产怎么到国外投资经营,需要通过一定的制度和程序来决策、实施,以保证监督到位。如果允许公有制企业像私人企业一样,随意到海外投资,限于中国当前一些公有财产的经营管理水平,几乎就等于放纵犯罪和洗钱了。对于私人和私营企业的投资本身,原则上就不要去管它(但外汇管理、出入境管理、国籍管理等是必要的),让投资经营东道国的法律去管它就行了。因为私有财产权有天然的利益主体、天然的驱动和约束,赚了、赔了都有主。比如要到俄罗斯投资,你就去吧,让那儿的法律和政府管你,赚了,造福于自己、家人和家乡,赔了对他人也没有任何损害,我们这儿就不用拦他了。但对公有制企事业机关团体、对拿着公家财产出国投资经营的,则不能不管,不营就有可能被某些人据为己有了。 贺绍奇:海外投资法其他国家也有制定。从我国目前情况看,此项立法应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个是关于怎么促进海外投资的,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是监管方面的需要,监管方面主要是处于政策目标的考虑,比如海外监管中资金流失的问题。二是怎么把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分开,不要把对国有企业的监管一杆子插到底。对民营企业资产的投资确实出于外汇监管等方面的需要,手续上可以简便。 主持人:在中国企业走出国门时,我们要区别对待。对国有企业来说,肯定要管的,因为这牵扯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目前有没有一些办法对国有资产的流失有一定的制约? 史际春:在德国.你在银行开一个户头,打入2.5万马克就可以注册一个公司。从此这个钱就是这个公司的钱,不是你个人的钱了。如果你不是公司的开支,即使是私人银行,它也不会让你取这个钱的,银行绝不跟你串通、舞弊搞腐败。人家的法律环境就是这样的水平。虽然这钱是你的,但办了公司就不允许你个人取用,这就实现了监管。我们这儿在出资、会计等方面有弄虚作假、舞弊的不良氛围。对国有资产和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来说,如果作假、舞弊、腐败,则对其拥有管辖权、产权的企事业机关团体单位的负责人、首长应当负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在现有法律中并不缺乏,譬如刑法中起码有渎职罪吧。 贺绍奇:关于国有资产的流失,我国在法律责任上还是健全的,目前主要是实施问题。其实,不管在哪个法律区域,只要中国政府能证明是某人的资产是国有资产的话,国家作为投资者也照样可以把它拿回来。问题在于运作机制上存在问题。由于没有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我们目前的法律对企业行为的管制越来越多,而执行效率却低,这就导致遵守规则成本无比的高,而违规的成本非常低。一个好的法律环境,必须要做到把遵守规则的成本和风险降低,而加强违规的成本,目前的关键就在于保障法律实施。 跨国经营需要官民捆绑竞争 主持人:国内公司走出国门,一方面是政府审批的问题,一方面是融资的问题,我们现行的金融监管制度是严格限制资本项目下的跨国流动,有外汇额度的企业申请外汇汇出的条件是很严格的,没有外汇额度的企业进行跨国经营的困难就更大了。如果再没有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实际上严重制约了海外投资项目的发展。 史际春:投资基金也有一个由谁来设的主体和产权问题。中小企业对外投资自己设,政府要对外投资政府设。谁愿意投,谁来设。如果设立投资基金,只要观念跟得上,法律上应该说没有什么障碍,根据合同法、公司法、信托法等都可以设。现在我们的管理以国有制为出发点,一竿子插到底,对私人投资经营也想管住,实在没有必要。实际上也管不了,他们想去哪投资,也就去了。我们正在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一般发达国家都有这样的法。其宗旨是鼓励、促进、保护中小企业,这将有助于排除目前的一些观念和操作上的障碍。 贺绍奇:现在外汇管理的具体规定我不太清楚。目前对民营企业主要的限制就是外汇上,因为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是不自由兑换,国家对民间资本限制主要是担心外汇流失和资本外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