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认为,预算总是与计划联系在一起的,因而预算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下再谈企业预算已经没有意义。这种看法显然是极其片面的。实践已经证明, 预算管理是和社会化大生产联系的一种先进的管理形式和方法,与经济制度之间并没有必然 的联系,这从预算管理在西方国家的广泛应用就可以得出结论。但从笔者所掌握的资料来看 ,对企业预算管理的研究在我国还是比较单薄的,而且大部分文献都集中于对预算制定方法 的介绍,未能予以深入研究,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国企业缺乏理论上的指导。有鉴于此 ,本文对预算管理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预算管理实践提供一些切实的 参考。 一、谁来制定预算 1.预算管理目标中的矛盾。预算管理的目标可以总结为管理决策和管理控制,这两个不同 的目标对预算管理体系的设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比如在销售预算的制定过程中,销售人员 掌握着企业的未来销售情况这一专门信息,如果预算仅仅是为了向管理决策提供服务,销售 人员就会把他所掌握的信息毫无保留地拿出来,与各部门进行分享;但如果预算的目的之一 是作为业绩评价标准,销售收入数值要在年末时用来对企业销售部门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并由于这一信息的不对称性,销售人员就会对其所掌握的信息进行一定的“裁剪”,以在不 被人识破的前提下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销售部门有可能会有意低估未来的销售收入金额 ,从而有利于其业绩评价。然而,如果销售部门低估销售收入,就会相应地造成生产计划数 量的减少,从而企业的生产就不能达到效率最高的状态。也就是说,决策管理和决策控制两 项预算的职能之间存在着冲突,若过分强调预算的决策控制的功能,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决策 管理功能的发挥;而若要保证决策管理功能发挥到最佳状态,则不可避免地要放弃决策控制 功能。企业在预算管理实践中将无法避免要在预算制定中解决决策管理和决策控制这两种目 标之间的矛盾。 2.企业最高领导应拥有预算制定、实施的决策权。除了上述决策管理和决策控制之间的矛 盾外,由于专业分工所造成的各专业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各专业部门都有可能利用自 身特有的信息为本部门谋取局部利益,而造成企业总体利益的损害。比如在根据预算划拨各 部门资金时,各部门为了在资金使用上有较大的自由,并且能控制更多的资金,可能会虚夸 本部门的资金需要量,而造成资金的浪费。这显然有悖预算管理进行沟通协调的本意。因而 预算的制定也需要解决各部门之间的矛盾。 在西方的预算管理实践中,为了解决决策管理与决策控制之间各部门利益之间的上述矛盾 ,一般是由企业的首席执行官直接对预算进行管理。尽管收集数据并编制预算的是企业的财 务总监,但首席执行官却掌握着最终的决策权。这一方面体现了预算过程的重要性,更重要 的是企业的首席执行官就整个企业而言掌握专门的信息,并且能够从整个公司的角度制定出 预算,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从我国的预算管理实践来看,预算管理在很多企业只是流于形式。首先,企业领导对企业 预算就不是很重视,很多企业只是指定由财务部门完成预算并进行实施,这显然不利于处理 好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也降低了预算的权威性,造成企业预算软约束,使预算管理在 我国管理实践中并没有起到其应有的作用。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之一是让企业最高领导参与 预算的制定,并对预算的制定有最后的决策权,这样才能从整个企业的大局出发,制定出切 实可行的预算方案。 3.设置预算委员会。在西方的许多公司,除了让企业的首席执行官直接参加预算管理过程 以外,还设置了专门的预算委员会负责预算的制定。预算委员会由各个主要职能部门的经理 组成,由首席执行官担任主席。这个委员会的工作是,使公司内各部门甚至部门内各员工专 门信息的交流更为方便,并使各部门就基础假设达到一致。从根本上说,除非经过预算委员 会的审批,否则不能接受一项预算或预测数据。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预算委员会这一预 算管理组织形式是适合我国企业的,而且可以对预算委员会的职能进行拓展,在预算管理中 发挥更大的作用。西方国家企业的预算委员会一般只对预算的制定负责,在预算制定以后就 退出管理的舞台。但预算管理作为一个连续、复杂的过程,并不仅仅是预算的制定,或者说 预算的制定仅仅是预算管理的一个环节,预算管理还包括预算的实施、预算的调整等后续环 节。可以让预算委员会在预算管理的整个过程中都发挥其领导、协调的作用,而不是局限于 预算的制定。比如,可以让预算委员会来监督各部门对预算的实施情况:解决预算实施过程 中各部门出现的矛盾(这一功能类似于企业的内部仲裁委员会);并随时发现企业活动与预算 的偏差,分析偏差发生的原因,如果是预算的某些基本假设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得预算 已经不符合实际,则应当尽快组织对预算进行调整;如果是企业行为出现了偏差,则应当促 使有关行为主体进行检讨,防止偏差的进一步扩大。 对于预算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应坚持权威原则、全面代表原则和效率原则。权威原则指的 是要求保证由预算委员会制定出的预算具有权威性,能在实际工作中得以切实地贯彻,这要 求预算委员会除企业领导以外,其他成员也应对各自部门的活动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全面代 表原则指的是预算委员会的成员要能全面代表企业内各个层面的利益,保证各个主要部门的 利益在预算中都能得到合理的体现,以防止预算实施的过程中一些部门对预算的抵制。效率 原则指的是要在权威性和全面代表性的基础上保证预算委员会的工作效率,这决定了预算委 员会的成员数量不能太多,各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灵活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