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阶段的国有企业改革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绍朋,国家行政学院经济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新阶段的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从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资产运营与监管体系等多层面整体推进。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从资产的增量和存量两方面同时推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要继续解决好出资人到位、加快企业股权多元化和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国有资产监管要注意防止出资人不到位和出资人越位两种倾向发生。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2001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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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一中全会曾提出,要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述目标已如期实现。但这还只是一个初步的阶段性成果,要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长远目标,仍然任重而道远。就改革而言,虽然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但还很不规范,特别是企业经营机制尚未根本转换。今后的任务,就是要按照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要求,努力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2010年目标。在新的阶段,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从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资产运营与监管体系等多层面整体推进。

      一、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

      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正确确定国有经济的分布和控制领域,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是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我国的国有经济布局,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虽经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断调整,但仍然存在着分布过宽,整体素质不高,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这直接影响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必须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为此,就要正确确定国有经济需要分布和控制的领域,明确哪些领域应该进,哪些领域应该退;哪些领域要有所为,哪些领域要有所不为。《决定》指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这就为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指明了方向。当然,在具体实施中,还需进一步细化,制订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具体行业目录。即使是这些行业和企业,国有经济控制的力度也是不同的。很显然,对前三类行业的控制力度要大于对后两类企业的控制力度。同时,控制也不一定完全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同样可以通过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来实现。只有当用一定数量的国有资本,去控制更大数量的非国有资本的时候,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才能进一步增强。至于其他的行业和领域,则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以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同时,要在坚持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形成合理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的国有经济布局和所有制结构。

      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积极探索国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一般来说,按照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和国有资产出资的多少,国有制经济可以分别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绝对控股公司、国有相对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等多种形式。不管采取哪种公司形式,凡是有国有投资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权应同其他股权享有同等的权益,并承担同等的义务。同时,凡是处于竞争领域里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同其他所有制的企业实行完全平等的竞争,通过竞争决定国有经济在不同领域里的进退。

      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既涉及到国有存量资产的调整,又涉及到国有增量资产的调整。增量资产的调整,主要是根据国有经济需要分布和控制的领域,调整国有资产投资结构;存量资产的调整,则主要是按照国有经济布局和企业规模结构的要求,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由于我国国有企业数量众多,遍布各行业,情况很不一样,而且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各有不同,因此,《决定》提出要区别不同情况,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具体地说,就是把企业分为四类,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措施。一是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这类企业往往负有特殊功能,大都处于国民经济需要加强的领域,也是国有经济应当有所为的领域,一般需要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对它们不能完全推向市场,但也不能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那样,完全由国家统一经营,统负盈亏。要使它们在努力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同时,国家给予必要支持,使其更好地发挥应有的功能;二是竞争领域中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这类企业多数处于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比较适合采取混合所有制形式。对它们主要是吸收多方投资,这既可以实现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又可以增加企业资本金,加快企业发展。三是产品有市场但负担过重、经营困难的企业。这类企业大多处于传统产业,是战略性改组的重点。要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产,并形成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在重组和调整中,有些企业国有资产要优化组合,壮大实力,有的则要主动退出。四是要实行破产、关闭的企业。这类企业包括产品没有市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和资源枯竭的企业,以及浪费资源、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小煤炭、小炼油、小玻璃、小火电等。对这类企业,一方面要采取果断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实施破产、关闭,从根本上消灭亏损源和污染源;另一方面,要加大运用经济手段的力度,逐步形成规范的市场退出机制。

      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也是搞好国有企业的关键。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能够把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并且能够在最大范围内把社会资本有效组织起来的企业资本组织形式。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它通过多方出资和股份制等形式,把分散在各个所有者手中的资本在全社会甚至世界范围内组织起来。因此,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对国有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从当前的情况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围绕着企业财产制度或资本组织形式的改革,继续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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