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联营: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新思路

作 者:

作者简介:
郭昕炜 东南大学

原文出处:
《国际经贸探索》

内容提要:

我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已进入新的阶段。通过借鉴世界一流跨国公司的成功经验,我国优秀企业可以选择多种形式的战略联营来发展跨国经营。我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能否后来居上,成功的战略联营将成为关键因素。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2001 年 03 期

字号:

      一、引言

      随着海尔、康佳、联想、春兰等一批我国著名企业在海外的投资设厂,我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也逐步迈向了一个新的阶段。据统计,截止1999年年底,我国已有海外投资企业近6000家,对外投资累计金额接近70亿美元。统计数据和企业的行为表明,我国的许多企业已经不再满足于国内市场的争夺,通过全球性的市场扩张和资源配置来寻求进一步的发展和壮大已经成为我国众多优秀企业的新的目标。

      然而,与世界上真正的跨国公司相比,我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显然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国内颇具竞争实力的企业,一旦走向世界,其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和资本规模便不再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再加上经验不足,人才匮乏等劣势,我国企业的国际化进程仍然步履维艰。

      如何迅速提高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能力?如何尽快缩短与世界一流跨国公司的差距?如何制定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的企业国际化成长战略?在学习和借鉴世界一流跨国公司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在新的阶段,我国企业的国际化经营需要一种全新的战略思维。跨国战略联营可以成为我国企业走向世界的一座新的桥梁。

      二、战略联营:世界一流跨国公司的成功经验

      战略联营(Strategic Alliance,亦可译为“战略联盟”)的概念是由美国DEC公司前总裁简·霍普兰德(J·Hopland)和管理学家罗杰·奈格尔(R·Nigel)最早提出的,主要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着共同战略利益和对等经营实力的企业(或特定的事业部门)为达到共同拥有市场、共同使用资源的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协议、契约而结成的优势互补、风险共担的一种松散的合作模式。战略联营的主要特征是一种非股权式的联合,强调的是一种“以共同利益为核心、以协调一致为基础”的合作关系,而不是一国企业对另一国企业的控制和支配。可以说,战略联营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独资和合资经营,改变了跨国公司一贯追求独立控制和实体拥有的传统风格,将以往跨国公司间你死我活的激烈搏杀变成了一种以双赢为目标的协作型竞争。

      世界上许多著名的跨国公司都通过战略联营在全球竞争中获取了巨大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利益。东芝和摩托罗拉公司的联营就是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东芝为摩托罗拉带来了动态随机存储器方面的专门知识及进入日本市场的机会;而摩托罗拉则为东芝带来了微处理器方面的专门技术和进入美国市场的机会。后发先至的韩国三星公司也是在与美、日、欧企业结成战略联营关系之后成功地进入了世界半导体和通讯产品市场。当然,最成功的联营莫过于IBM公司的“多角合作”,据调查,IBM在不同领域拥有的战略伙伴最多时曾达到400个。凭借战略联营,IBM无论是在传统制造领域还是在新的网络产品方面都占据了领先的地位。

      近几年,企业的跨国联营几乎成为一种潮流。据统计,1986年到1995年间,日本和欧洲在美国的联营企业数目递增了423%,跨国公司日益以协作而非单纯的竞争作为全球战略的依据。许多世界一流的公司如微软、西门子、索尼等公司均拥有众多的联营企业,通用汽车、戴姆勒——奔驰及丰田公司也是如此。仅在日本,荷兰皇家壳牌公司就有30余家合资和合作企业。战略联营不仅集中于半导体、信息技术、电子、生物工程等高科技领域,传统的制造业、食品饮料业以及服务性行业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战略联营。例如最近伦敦证券交易所和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合并,就是金融服务领域跨国联营趋势的一种反映。

      三、战略联营:推动我国企业国际化进程的有效手段

      从表面上看,战略联营是西方发达国家一流跨国公司从事的“高级游戏”,中国的企业似乎尚不具备“与狼共舞”的实力。然而,从历史角度考察,日本、韩国及台湾省的一些企业之所以能够后来居上,在很大程度上却是得益于企业的跨国联营战略。事实上,中国企业也完全可以通过国际间的战略联营来加快自身的国际化经营进程。

      (一)通过战略联营获取先进技术

      改革开放以来,“引进”一直是中国企业获取国外先进技术的主要方式。然而,从全球范围看,“技术外取”已经成为国际企业学习新技术的一种主导潮流。“技术外取”的最核心方式就是通过跨国联营与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在不断的协作中学习和掌握优秀的技术和技能。帕拉哈拉德在其著名论著《企业核心能力》一文中曾不止一次地提到:正是通过战略联营,日本企业廉价地获取了美国一流企业大量的技术创新成果,并由此建立了日本企业强大的竞争优势。韩国著名的三星集团也是通过与日本和欧洲企业的联营,迅速掌握了动态存储器(DRAM)的生产技术。

      表1 中国家电企业的技术外取方式

      公司

      年份技术外取国别

       技术外取方式

      海尔

      1991日本(三菱)技术合作

      熊猫

      1991

      美国收购一家通讯公司,转为技术信息收集

      长虹

      1992日本(东芝)

       合作研究与设计

      TCL

       1995美国(洛杉矶) 独资设立研究机构

      科龙

      1996日本(神户) 独资设立技术开发机构

      小天鹅 1997

       美国、日本(东京)独资设立研究机构

      康佳

      1997美国(硅谷) 独资设立技术开发机构

      海信

      1998

      美国

       独资设立技术开发机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