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在第二部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与指导方针”中指出:三改一加强,目的在于构造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高效运行的微观基础;在第三部分“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中指出:统筹规划,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快老工业基地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对困难较大的老工业基础,国家要在技术改造、资产重组、结构调整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应当说,前者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指明了目标和前进方向,后者则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要把国有企业构造成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基础,使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作用,必须从结构调整、制度创新和技术改造三个方面同时入手,“三管齐下”,形成持续推进结构优化、制度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机制。 结构调整是企业实施制度创新和技术改造的外部条件。从宏观看,不进行结构调整,适度缩短国有经济的战线,就不能集中力量和有限的资源对有产业发展前景、有竞争优势和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和技术改造;就不能打破老工业基地在产业结构上偏重、偏生产性、偏资源消耗性和在所有制结构上过分倚重国有经济的格局,实现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从微观看,在没有产业发展前景和没有产品市场的情况下,企业的经营机制再活,制度再先进,企业也不可能搞活和发展。 制度创新是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不进行制度创新,企业难以从根本上转换机制,难以成为名副其实的市场主体和形成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缺乏制度保障和机制保证。 技术改造是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的物质基础。不进行技术改造,企业没有竞争力和发展后劲,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的成果难以巩固。 (二) 结构调整是一个由宏观到微观的系列变化过程。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市场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之间存在互动性。对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势必涉及部分国有经济退出部分行业和企业,由此必然相应带来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而所有制结构的变化不仅会为国企深化改革创造条件,还会进一步巩固产业结构调整的成果。此外,产业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通常会引致市场结构的变化,过去一家或两家国有独资企业在市场上的寡占地位一旦被市场结构变化所打破,形成竞争格局,就能反过来刺激企业开发新产品和加快制度创新步伐,进而增强其竞争力。再则,产业结构的变化,也会通过社会总量资源配置的变化引致企业个量资源组合的变化,从而导致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变化。 解决老工业基地的国有企业问题需要外部条件支持,更需要内部改革配套。就老工业基地的国有企业现状而言,产权关系模糊、经营机制僵化和管理混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企业内部配套改革应借助于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的契机,建立多元化的资本结构,通过企业制度创新,理顺产权关系,塑造国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构造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具体说来,就是将一部分国有企业改造成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大量引入非国有股东,或者将一部分国有企业由单一国有股东改造成为多元国有法人股东,借以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和治理结构,并在此基础上将企业经营者收入与资产保值增值直接挂钩,使企业真正形成激励与约束相互制衡,权利与责任相互对称的制度安排,形成资本积累和技术创新的机制。企业应通过转换经营机制,创新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使产品设计开发、产品生产和产品销售直接与市场挂钩,使技术改造的成果转化为市场竞争力,获取经济效益。 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结构调整固然离不开政府主导作用,技术改造离不开政策的推动,但起基础性作用的毕竟还是靠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机制。如果说产业结构调整完全靠政府投入,企业产品结构调整靠政府投入,企业技术改造也靠政府投入,且不说政府本身不具备足够的财力,就是具备了,也不能在企业内部形成推动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动态调整的内在机制。因此,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要靠政府拉动,更要靠企业自觉参与,而企业能够自觉参与的前提是通过制度创新形成资本积累和技术创新机制。 (三) 结构调整、制度创新和技术改造必然伴随产业后备军队伍的扩大,就业问题势必日渐突出起来。就业问题不解决,社会矛盾得不到化解,结构调整、制度创新和技术改造很难顺利进行下去。因此,政府应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和再就业工程方面给予老国有企业特殊政策优惠和必要的财政支持,如为企业职工提前进行再就业培训提供工资补贴,为转产产业职工提供安置资金等。除了政府要对再就业工程加大投入,还要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商业化方式积极参与职业培训。通过打破区域内国有大企业对各种资源的绝对垄断地位,促进国有企业发展跨所有制的联合关系,大力发展非公有经济和中小企业以吸纳劳动力,为国企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和外部条件。 结构调整、制度创新和技术改造需要必要的资金投入。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在第七部分和第九部分分别就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和加快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给出解决资金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从目前情况看,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有限,国有企业都通过上市来解决资金问题不现实,银行贷款和财政支付囿于各自的预算约束也不会有太大的支持力度。鉴于此,资金筹措途径和方式应该多样化,立足于国内资本市场和国外资本市场两个大市场,多在存量资源挖潜上做文章。对于那些具有产业发展前景和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应积极推动上市;对于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原料类和重要机械加工类企业,应采取优惠贷款或发行债券方式募集资金。对于那些因资源枯竭需要转产产业,应使安置资金、新导入项目和技能培训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在此基础上将转产安置资金作为“种子”资本发起股份,采取定向募集或非定向募集方式吸纳更多的资金,使安置资金由福利性运作转为资本化运作,由输血转为造血;对于老工业基地的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和技术改造所需资金,除了以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提供部分资金外,还可包括出售部分国有企业的变现收入,争取国外低息贷款,给予老工业基地的国有企业某些减税和差别利率政策,大力挖掘现有国有资产存量资源,通过资本化运营,活化存量资源,鼓励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对接,推进国有资本社会化进程,等等。解决资金短缺问题除了开拓融资渠道外,还应包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调整投资结构和方向。对于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来说,后者尤为重要。在老工业基地改革改造过程中,应以存量挖潜为主,增量投资为辅;提高效率为主,扩大规模为辅;传统产业为主,新兴产业导入为辅。这样,既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又可以减少产业转换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