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金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

作 者: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扬州大学商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5 年 05 期

关 键 词:

字号: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基础,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这意味着我国企业改革将由政策性调整转为企业制度创新。会计改革能否体现这一重大改革的要求,以适应和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健康发展,无疑是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试从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入手,论证资本金制度的建立体现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资本金制度,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现代企业制度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资本金制度体现了企业法人制度的特征和要求,是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的会计工具

      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前提,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的新型企业制度,它具有产权关系清晰、企业及出资者权责明确,政企职责分明、治理结构清楚等特征和优势。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建立企业法人制度,即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现代企业应该是一个法人,必须拥有它自己的财产,是一个在法律上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缺乏活力,效益低下,主要原因在于未能落实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而其症结又源于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法人制度。

      资本金制度是国家围绕资本金的筹集,管理及所有者责、权、利等方面所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资本金制度的基本要求是:1、建立企业必须有法定资本金,并达到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数量限额;2、企业持续经营期间,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投资者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其资本金;3、投资者按投入的资本金比例分享收益和承担经营风险;4、企业必须保全投资者所投入的资本。资本金制度与企业法人制度存在密切的内在联系,其对企业法人制度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资本金制度的建立为确立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奠定了客观基础。企业法人制度规定,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相分离,出资者拥有出资形成的企业资产的所有权,而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对企业资产拥有占有、使用、处置、收益权,并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使其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的确立意味着任何所有者不能凭借所有权去瓜分、分割企业的法人财产。所有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预只能间接地依法进行,从而有效的避免了所有者的直接干预。资本金制度的建立,充分地显示出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表现在投资者出资形成的注册资本一经投入,就构成企业的法人资本,任何所有者不得撤回,不再对企业的具体资产拥有支配权、索取权。所有者要想避免风险收回投资,只能采取股权转让方式,但这并未影响企业法人资本的完整。股权可以在市场上交易流通,股本可以千变万化,但企业法人资本是完整的、独立的,确保了企业独立的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的能力。资本金制度中的公积金制度体现了企业法人的收益权,为企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资本金制度的建立为明确企业法人的有限责任提供了量化指标。在企业法人制度下,出资者所有权表现为出资者拥有股权,以股本身份享有资产收益,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转让股权和剩余资产分配等权利,并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保值、增值等有限责任。这从体制上解决了政企不分,企业负盈不负亏、国家负无限责任的问题,使自负盈亏成为一种经营机制。它有利于市场竞争规则的运行,优胜劣汰,使资不抵债企业依法破产。资本金制度明确地反映了有限责任的要求,它通过会计核算,清晰地展示了所有者资本和企业法人资本的具体数额,使得所有者和企业法人的有限责任更加直观、明朗,即所有者以各自的出资资本数额为界对企业的经营亏损和债务承担责任,而企业法人则以其法人资本数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三)资本金制度的建立为维护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行提供了直接依据。所谓法人治理结构,是指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以及监事会所组成的企业组织体系。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之间通过企业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决策机构(董事会及总经理)和监督机构(监事会)等形成层次清楚、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关系,并以法律和企业章程来建立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和管理机制。资本金制度能为法人治理结构及其有效运行提供所需的信息和依据,如股东身份、股份多少等,有关资本金帐户中都作了详细记录,从而为股东的确认、权力及义务大小的衡量、地位高低的安排、董事会人员的组成、董事长的确定等提供了法律及现实的依据;资本金制度的核心是资本保金,资本能否保全,直接涉及到投资者利益,关系到经营者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履行情况。资本保全是产权约束机制的会计工具,是法人治理结构是否有效发挥作用的“晴雨表”。

      二、完善资本保全,健全产权约束机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健康发展。

      出资者出资的目的是在资本保全的前提下,使资本增值最大化。企业法人制度的建立为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为资本增值创造了条件。但权力和责任是相辅相成的,企业拥有了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获得了自主经营的权力,同时也就承担了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履行有赖于健全的产权约束机制。否则,出资者的资本就会处于极大的风险之中,随时可能被经营者侵蚀掉,应得利益也会被肆意侵害,资产保值增值就会落空,其结局必然使投资者望而生畏,无人敢对企业投资,企业法人制度不复存在,自主经营权也无从谈起。目前,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其根源在于缺乏有效的产权约束机制。由于资本保全是反映产权约束机制的会计工具,产权约束机制不健全,意味着资本保全不完善。因此有必要剖析资本保全不完善的原因,探讨完善的对策,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上健全产权约束机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健康发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