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股权结构问题探讨

作 者:

作者简介:
熊伟 宋万斌 中南财经大学

原文出处:
探求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31
分类名称:工业企业管理
复印期号:199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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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制是伴随着大规模生产和大规模销售而逐步形成的,现已发展成为现代公司典型的财产组织形式。其最重要的特征除了商业责任的有限性外,就是所有权(本文特指狭义的所有权,即出资者的财产所有权)的多元化、分散化及法人产权的独立化。股份制的成功发展,客观地说明,不同的多元的所有权可以在企业内部整合成一个集体产权,实现出资者与企业各自的权、责、利的统一,不一定非要先在企业外部形成一个集合的共同的所有权,然后才能在企业内部统一协调使用。

      我国传统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终极所有权归根结底属于人民,属于分散化的自然人群体。但他们的独立、多元而分散的所有权在投资于一个企业前已被先行整合成一个不可分割的集体所有权,这个所有权置入一个企业时,虽然也同股份制一样,在企业内表现为一个出资者共有的所有权,但本身的独立性在企业内却已经丧失了,因为企业的投入所有权主体只有唯一的一个。而现代的多元化股份制却不同,虽然在企业内部,参与运作的也是一个作为整体的集合所有权,但其出资所有权主体却是多元的,企业受多个相对独立具有差异性的所有权约束。正是这种多元的、有差异的、有相互独立性的所有权即股权主体的存在,才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竞争性的市场。通过各个股权主体对各自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实现彼此的联合与制衡,协调了企业内部各权利主体的责权利关系,产生了共益性,使企业得以有效率经营。这正符合亚当·斯密对市场机制的描述:自利的齿轮使整部机器协调地运转。传统的国有企业所有权单一,不具有可分割性和交易性,在企业所有权层面上完全不具备竞争性的市场机制,企业外部又由于层次复杂的不规范的委托代理关系,对所有权的行使力不从心,导致了企业经营效益的低下。

      因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财产公有制与单一所有权下国有企业效益低下的矛盾不一定要也不应当通过否定公有制来克服,而应是通过改变所有权的单一化,在国有企业内部实现多元的所有权的联合来加以克服。这即是利用股份制这种资本组织形式来改革国有企业,以多元的、平等的、联合且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来代替传统的国有企业单一的所有权结构,在企业内部所有权这个基础层面上引进竞争的市场机制,形成以利用企业内部的“自动”机制为主代替利用企业外部的“他动”机制为主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思想,达到提高国有企业效益的目的。

      实现了国有企业所有权的多元化,即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就一定能克服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吗?不一定。实行股份制改革,以股权的多元化改革所有权的单一化,只能说针对国有企业所有权的弊端提供了一种具有操作性的改革办法,为提高传统国有企业的运行效率提供了一种所有权规制基础。但并不是“一股就灵”。股份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包括如何设计有效率的股权结构、有效率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率的资本市场,等等。其中,股权结构的设计尤为重要,因为股权结构是股份制企业中一切契约关系即各权利主体责权利关系的基础,股权结构设计是否科学有效,直接决定着股份制改革在中国的成败,处理不好,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将只能是“淮桔成枳”,有违股份制改革的初衷。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制企业中各个平等的所有权在联合中的比例关系。我国国有企业股权大致应包括国有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股权结构就是指这几种股权在企业股权中各自占有的比重。股权结构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的不同以及采取的股份制形式的不同,存在很大的差异,不可能设计出一个标准的股权结构去适用于所有实行股份制改革的国有企业。

      一、正确认识股份制改革的目的,设计与目的一致的股权结构

      我国股份制改革的目的可以从三个层次上来认识。第一个层次的目的在于从微观上搞活国有企业,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从这个层次的目的出发,股份制改革过程中的企业股权结构设计就应该更多地借鉴发达的国外股份制企业的成功经验,力求股权的多元化、分散化、平等化、可交易化,充分地发挥股份制这种资本组织形式在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提高企业效益方面的优越性。第二个层次的目的在于从宏观上提高整个国有资本运营的效率,从一定程度的量,更重要的是从质上实现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控制能力、支配能力、协调能力和竞争能力。从这个层次的目的出发,我国国有企业股权结构设计则要充分考虑股份制在中国的特殊性,也就是要合理确定公有股(包括国有股和公有性质的法人股)在整个企业股权中所占的比例。不同的企业不尽相同,有些企业在股权结构安排上有时不得不牺牲一部分股份制的效益去服从于公有制主体地位这个大局,有些企业则不必兼顾公有制主体地位目标进行股权结构安排,以期充分利用股份制的优势。第三个层次的目的在于通过股份制改革提高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效益,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发展壮大民族工商业,提高在国际上的竞争力。从这个层次的目的出发,股权结构设计中应着眼全局、统筹规划,在对待外资股问题上既要开放,又要谨慎处理,既要充分利用外国资金和管理经验,更要考虑国家安全、民族利益。

      二、针对国有企业的不同情况,选择恰当的股份制形式,设计与企业状况相一致的股权结构

      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并不是中国特有的,许多发达的西方国家也在尝试进行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我国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的独特性就在于数量上的庞大和企业境况的千差万别。我国国有企业的数量据不完全统计有近30万个之多,在产业布局上有的处于竞争性行业,有的处在基础性行业,经营规模上有大有小,经营状况有好有坏,很大一部分甚至处于亏损状态。针对如此复杂的企业状况,国有企业不能搞股份制一刀切,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也不能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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