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87(2020)05-0028-16 一、问题的引出与知识论立场 政治学语境中对治理话语的广泛运用,与其说是意向性地朝向了治理本身,毋宁说大多直接朝向了由治理话语所指涉的特定场景。这种惯常用法隐含着一种预定的假设性立场:治理作为一种超越于特定场景限制的本质形式,被认为能够普遍发生和存在于政治生活的各种现实场景之内。因此,当较为宽泛地在治理话语之前冠以社区、地方、社会等多重指涉时,可以一般地形成所谓去中心化、多中心、多组合、多层次等对治理本质的特征性描述[1]。恰在此处,对治理话语的惯常运用暴露出一种循环论证的逻辑风险,即特征筛选的标准确定以及特征之间的相互联结,必须是在与治理本质相关的意义上完成的,治理的本质因而必须是已经预先得到相当普遍的确认或理论界公认的;但事实上,治理的本质却又是在朝向现实场景时方才得到充实而为人们所把握的。 其实,这反映出迄今对治理话语的惯常运用,依然处于对治理本质晦暗不明的状态,即尽管对治理的本质维持着可供话语建构的前反思性理解,但依然未能将此更为透彻地阐发出来,以至于使“治理”成为“一个模棱两可的概念,一个空洞的指称,一个用于狡辩的遁词,一种拜物教”[2]29。因此,在试图联结治理话语与现实场景之前,有必要对治理的本质进行反思,站立于一种知识论的立场,将治理本身的意涵如其所是地揭示出来,以使在对治理话语的广泛应用中,免于一种话语脱节或超越内在限度的风险。 (一)基于治理话语的理论革新 从现代政治学的话语体系内,可以概括性地区分出两类分别由“统治(Government)”与“治理(Governance)”作为话语基础而构建起来的理论丛。随着善治、全球治理、多层次治理、互动治理、元治理、智性治理等治理理论的演化与更新[3],这种理论革新,不仅在知识形成的基本信念、观察视野、概念框架、叙事方式、话语风格等维度,与既有的理论丛相殊异,而且在治理理论的话语集合中也表现出持续衍生与内在叠进的成长性。从早期由国际组织开发、相对清晰的一种绩效评价体系发展到一系列多样性的理论成就[4]27,各类治理理论在产生背景、理论基础、核心理念、人性假设、政府角色、治理目标、组织结构、价值取向等方面又存在颇为显著的差异性[5]。 尽管“一些被认为是治理特征的现象可能是某些时期治理过程的一部分,而非20世纪后期为应对复杂问题的创新”[6]8-17,但是,基于治理话语的理论革新,确实将政治学未曾充分关注的政治生活的更多可能性及其形式带入到这种新的理论领域之中,拓展了政治学理论的广度与深度。在对政治生活的模型化构建中,治理理论的发展为政治生活的现实改善提供了新的启示与思路。 (二)治理话语的范式化 时至今日,治理话语的流行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空前地吸引一批坚定的拥护者,使他们脱离科学活动的其他竞争模式”[7]9,似乎趋于实现一种颠覆性的范式地位。治理话语在政治学语境中的聚集与扩散,从两方面呈现出自身的范式功能:一是开启全新的“问题域”,将之前未曾注意或者新近发生的问题带入政治学语境之中,或者通过对传统政治学基本问题的重新表述,发现其中尚未被发觉的问题属性;二是构筑全新的“解释域”,将对问题发生的原因与解决问题的路径的论证,带入一种具有独特内容的可能性领域之内。 治理范式对“问题域”与“解释域”的开拓,使其中有待解释的问题及其可能获得的答案,全部置于以治理为主题的话语集合中,这就提前限定了可被发问的问题范围和可供推导的答案限度。由此,政治学语境中的治理研究,就转变成一种面向现实场景、持续进行库恩式“解谜”的开放过程。这种“解谜”的范式意义,在于推动治理研究成为一种检验治理范式的应用范围及其有效性的知识体系,重新开辟一条允许学术共同体进行常规研究的稳定路径,兼容那些因与传统范式相悖而被视作“反常”的范例。换句话说,政治生活构成了检验范式效力的根本尺度,随着政治生活的现实场景在“问题域”与“解释域”中的展开,治理范式能够给予人以相较于传统范式更为有效的现实指引。但是,这种现实场景并非是直接以格式化方式嵌入治理范式而成为研究对象的,这一对象的构成实则包含一种意义赋予的向度,治理研究的对象会被赋予一种超出传统知识框架、以往未曾被察觉或认可的“问题域”。 这种意义赋予,是在严格按照治理的本质,对现实场景予以读取和解析的过程中实现的,以此使现实场景能够在治理研究中真正展现出本身的对象性。此一对象性的实现,一方面,可以建立治理话语与现实场景之间的内在关联,另一方面,随着治理范式的解释效力在面向诸种范例的应用中得到持续检验,治理话语形成了对政治生活的主题化解构与重建。然而,尽管以前反思性的叙事方式将治理话语直接嵌套于现实场景的惯常做法,可能并不妨碍个别研究取得颇具启示性的积极成果,但整体而言,这种范式下的治理研究似乎依然缺乏一个触及治理本质的恰当方法。随着治理研究范围的拓展,对治理本质的澄清,会愈益显示出迫切性。因此,在关乎经验对象的事实性分析之外,需要尝试进行一种回归治理本身的本质性分析,即一项知识论的分析。 (三)知识论境域的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