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魂三魄论

——对诗学本质的综合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顾祖钊 安徽大学中文系

原文出处:
文学评论

内容提要:

哲理性、抒情性、历史性,是诗的本质。对此,古今中外既有共识也有各持一端的分歧异见。实质上,它们各为一个侧面,共同构成诗的一魂三魄。这也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固有的、发展的内容之一。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8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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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朴子·地真篇》云,人有三魂七魄。然则诗亦有魂乎?若从文学本质论的角度看,诗,或者说文学至少应有一魂三魄。何以有这样的见解?这是由中国文学史上一桩悬案引起的。

      杜甫在唐代已号为“诗史”,但明代王廷相却不以为然,《与郭介夫学士论诗书》说,“诗贵意象透莹”,“《三百篇》比兴杂出,意在辞表,《离骚》引喻借论,不露本情”,“斯皆包韫本根,标显色相,鸿材之妙拟,哲匠之冥造也。若夫子美《北征》之篇,昌黎《南山》之作,玉川《月蚀》之词,微之《阳城》之计,漫铺繁叙,填事委实”,“此则诗之变体,骚坛之旁轨也”,不算文学正宗。接着,杨慎也说:“宋人以杜子美能以韵语记时事,谓之诗史,鄙哉!宋人之见,不足以论诗也”。这一思想,到清代又有延续,王夫之认为诗有诗笔,史有史笔,是有原则区别的,不能相混。他在《古诗评选》中说:“诗则即事生情,即语绘状,一用史法,则相感不在永言和声之中,诗道废矣。……杜子美仿之作《石壕吏》,亦将酷肖,而每于刻画处犹以逼写见真,终觉于史有馀,于诗不足,论者乃以‘诗史’誉杜甫,见驼则恨马背之不肿,是则名为可怜悯者”。

      今天看来,这样的争论实际上是由诗学本质观的不同引起的。这是本应深入讨论的问题。

      一、诗的哲理本质观

      细察王廷相对杜甫的发难,也自有他的道理。他以《诗经·小雅·大东》的“维南”之章和屈原的《离骚》为标准,认为杜甫没有用传统的托物比兴和比喻象征手法去创造“意象”,不能使人“思而咀之,感而契之”,给人以“邈哉深矣”的哲理启迪,不算“哲匠之冥造”,不算文学正宗。他反对以史为诗,恪守的是我国古代意象文学传统,这是我国上古至汉代文学观的反映。这种文学观简单地讲就是“诗言志”,详细地讲,就是“以诗人比兴之体,发圣人义理之秘”(注:真德秀《咏古诗序》。)。 这是一种华夏式的诗的哲理本质观。

      《诗大序》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在这里,《诗大序》的作者偷偷地把“志”的内涵转变为“情”,与“志”的古义:“意”,即“圣人之意”(注:《周易·系辞》。)、“至理”的意思已大不相同了。但是, 把“志”理解为“情”,即使是在汉代也是不完全行得通的。 许慎《说文解字》云:“志,意也”。董仲舒《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中说:“天不言,使人发其意……圣人所发天意,不可不深观也”。并且在他那里,“圣人之意”,也就是“道”。这个“道”与诗却有着密切的关系。陆贾在《新语·慎微》中论述了道与诗的关系。他说:“隐之则为道,布之则为诗,在心为志,出口为辞”。原来“道”和诗是一个表里关系,在汉人眼中,意、道、志三个概念实质上是相同的。所以董仲舒既说:“诗道志”,又说“诗以达意”(注:董仲舒《春秋繁露·王杯篇》、 《汉书·司马迁传》引董仲舒语。)。其实这些观点, 都是从荀子那里引伸来的。《荀子·儒效篇》讲得明白:诗言志:“志”就是“圣人之意”,就是“天下之道”,“百王之道”就是它的表现;文学(广义的)——诗书礼乐等全是载道的工具,圣人就是传达天意或道的渠道;在《诗经》里,不论《国风》还是《雅》《颂》,全是载道之篇,言志之诗,是为圣人的义理服务的。

      荀子作为先秦诸子特别是儒家学说的集大成者,他的文学观,也受多方面的影响。其一是受《周易》的影响。《周易·系辞上》云:“圣人立象以尽意”。又说:“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创造形象来比拟,象征的所谓“圣人之意”,按孔颖达在《周易正义》中的疏解,就是那种只有圣人才能发现的“天下深赜之至理”,即荀子所说的“天下之道”。这段话反映了我国古代意象艺术的哲理本质观,同时也是荀子把“圣人”称为“天下之道管”的依据。

      其二是受《尚书·尧典》“诗言志”说的影响。从上文荀子把《诗》、《书》、《礼》、《乐》并称的现象看,荀子是承认《尚书》的经典性的。如上所述,若把“天下之道”、“天下之赜”作神秘主义的引伸,这就是“天意”。而“天意”与《尚书·尧典》中的“诗言志”有什么关系呢?其实《尚书·尧典》所表述的,乃是一种原始祭祀典仪。其所言之“志”,并非“人之志意”,而应是“天”的“志意”。诗歌只有传达了天的意志,经过人的反复咏唱,才能达到“人神以和”的目的。“人神以和”并非是一种平等的亲和,而是要通过这种伴之音乐舞蹈的原始宗教形式,形成人对“天意”的全身心的信奉和适应。

      这种带有原始宗教色彩的典礼仪式,也体现了原始文化艺术浑一性的基本特征。人类先民的思维、推理能力较差,只靠旺盛的感觉力和生动的想象力理解世界,这种理解便是诗性玄学,而诗性玄学便是他们的诗。这种诗篇往往具有神圣的性质,这便是天意的表达(表现为占卜神示)或原始宗教的观念和教义。因此维柯《新科学》认为,诗性玄学(即哲学)就是诗和原始宗教的起源。全世界各民族原始时代的文化和诗学都有这样的特征。

      其三是受先秦诸子的影响。在这方面,道家对荀子的影响是明显的。老庄都把道视为最高的美的本质。《庄子·天下》有云:

      《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搢绅先生多能明之。《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

      这段话说明,道家也是主张“诗言志”的。荀子所谓“道管” 之论中至于《诗》《书》《礼》《乐》的见解,均与《庄子》相似,只是删去了《易》论,修改了《春秋》的立意而已。考孔孟之书,并没有提及“诗言志”的字样,可见荀子关于“诗言志”的理论也受过《庄子》的启发。当然,荀子的文学本质观,主要还是来自儒家自己。

      孔孟虽然都没有直接言及“诗言志”,但他们的文艺观,实际上都是哲理本质观。孟子可以说是儒家最自觉地把“理义”看成审美对象的人。《孟子·告子上》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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