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研究起始于何时?它的研究对象怎样界定?它属于什么性质的学科?其学科体系如何构建?关系到教育管理这门学科发展的此类基本问题,到目前为止,仍然没能取得共识。为了加速对本门学科的深入研究,并使其日臻完善和科学,我们有必要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站在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高度,以客观的态度和开阔的视野对我国教育管理学的百年历程进行系统清理和客观分析。 一、我国教育管理学的百年历程 教育管理在我国从有文字的记载发展到20世纪末大致经历了经验描述、借鉴传播、总结建立和迅速发展几个阶段。 (一)经验描述阶段 教育管理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它与学校教育活动同时出现并结合在一起,即自从人类社会有了学校教育,同时也就有了教育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讲,教育管理在我国奴隶社会初期就已存在。〔1 〕教育管理思想在我国也具有悠久历史,我国古代文献《礼记》中的《学记》篇,对学校管理就有多方面的描述。如,对学校的体制方面作了规定:“家有垫,党有庠,述有序,国有学”。分阶段地学习的目标要求:“一年视离经辩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力而不反,谓之大成。”对开学仪式的规范:“大学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宵雅肄三,官其始也。”对课堂教学的规范:“入学鼓箧,孙其业也;夏楚二物;收其威也”,“时教必有正业,退息必有居学”。对视学和考试制度的规定:“未卜谛,不视学,”“比年入学,中年考校”。〔2〕 这些描述反映了我国在奴隶社会时期,有目的的学校管理所涉及的内容已经比较丰富。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学校教育有所发展,教育管理的内容、方法以及具体措施都有一些新的变化,例如:汉代的中央太学既是当时国家的最高学府,也是考试机关。隋唐时期中央设国子监,主管教育事务,国子监祭酒为中央学官。〔3〕后来的学校教育逐渐成为了科举制的附庸。 尽管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教育管理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但从总体上看,到20世纪前教育管理在我国仍然是以经验描述为特征,教育管理的理论还没有形成。 (二)借鉴传播阶段 19世纪末期,我国的教育管理在对经验描述的基础上开始引进国外教育管理研究成果,并将教育管理列入各级师范学校的正式课程。 1862年(即同治元年)到1898年(即光绪24年)间,我国创办了一批学校,如同文馆(1862年)、方言馆(1863年)、北洋中西学堂(1895)和上海的南洋公学(1897年)等。这些学校的外籍教员不同程度的采用和传播了国外学校管理的思想、理论、制度和方法。此期,我国出版有外籍传教士编写的有关西洋各国教育制度、学校制度的读物,如德国同善会传教士范之安的《德国学校论略》和英国浸礼会传教士李提摩太的《七国新学备要》。〔4〕 1898年光绪下诏变法,明令兼习中西学术,并开办官书局印行“中外要书”,编译出版了较多学校管理方面的书籍,如田中敬一编周家树译的《学校管理法》(1901)年, 邵羲译著的《学校管理法问答》〔5〕(1902年)等较为流行。 此期,我国教育行政部门较为重视教育管理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张百熙、荣庆、张之洞等人在《学务纲要》中就有“学堂所重,不仅在教员,尤在有管理学堂之人,必须有明于教授法、管理法者实心从事其间,未办者方能开办,已办者方能得法;否则成效难期,且滋流弊,”〔6〕的规定。并对没有条件到国外考察学习的偏远地方, 也要求广购编译出版的教育学、学校管理法、教育行政法等丛书学习,以提高办学的规范性和办学的效益。由于张百熙等人的倡导,一些地方的学务官员则明令所属学堂的监督、堂长、董事对《学校管理法》、《学校卫生学》之类的书籍,“逐日点读,日以五页为限,由查学员随时考察,如该监督、董事等文义不通,不能句读,以及毫无心得有不胜管理之任者,准商同地方官即行撤换”。〔7〕 1903年(光绪29年)张百熙等人在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师范学堂为两级制,即初级师范学堂和优级师范学堂。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所设的课程中,开始开设教育管理的课程,其中,教育法令和学校管理法两科可以说是我国教育管理学科最初的形态。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所设的课程中,也有学校卫生和教育法令两科。1906年(光绪32年)6月, 优级师范学堂选科简章关于本科公共必修科目中也设有学校管理法一科。当时编辑、编译出版的教育管理著作也有所增多。 1912年至1921年,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师范学校课程标准中,关于教育管理的科目有:学校卫生、教育法令。学校卫生、教育法令两科在当时高等师范学校本科各部(即各系)作为必修的公共课程。这个阶段是我国早期师范教育的一个兴盛时期,作为师范学校的专业必修课和公共必修课的教育管理类课程也得到了重视。 1922年至1929年,随着我国师范教育制度的变化,教育管理类课程在师范学校课程体系中也出现了一些变化,比如,有的六年制师范学校的课程中设置的教育管理课程为“小学校行政”,有的称“学校行政及组织”,有的称“学校管理”。在师范学校进行较大调整后,没有被调整和合并唯一保留下来的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为各系开设的公共课程中仍将“教育行政”一科作为四年级的必修课程。 (三)总结建立阶段 1930年至1940年,国民党政府颁布的高中师范课程暂行标准中,师范学校开设有“小学行政”一科。这个时期的师范学院各系取消了教育行政课,改设“中等教育”,教育管理的部分内容在“中等教育”一科中讲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在三年级开设学校管理和中国教育行政课程,在四年级开设各国教育行政和学务调查课程。此期,教育管理作为独立课程在革命根据地的各级师范学校普遍设置。比如,老革命根据地,在小学教员训练班规定开设“小学管理法”,在短期师范学校规定开设“小学管理法”和“教育行政”,在初级师范学校规定开设“教育行政概论”,在高级师范学校规定开设“教育行政”。教育管理学科课程门类的增多是这一时期教育管理学得到发展的一个特点。教育管理学科教材从过去翻译、编译到自编,是我国教育管理学科研究的一个重大变化。如,1935年出版的杜佐周著《教育与学校行政原理》一书是一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