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改进科学:迈向改进型组织的艺术

作 者:
李军 

作者简介:
李军,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教育学院教育政策与领导学系主任,终身教授,美国比较与国际教育学会当选会长,加拿大安大略省伦敦市(ON N6G 1G7),jun.li@uwo.ca。

原文出处: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内容提要:

文章从倡导新兴交叉学科教育改进科学的角度出发,哲学地反思人类历史在实现教育使命过程中的三大认识路径,从词源学及中西文化政治传统两个角度,厘清“改革”的误用与误区,以及“改进”与其他近义术语的异同及其在教育理论建构和实践中的种种体现。在此反思基础上,作者提出新改进主义概念,定义教育改进科学,系统阐释该学科的哲学前提、学科要素和理论架构,总结和肯定可生长性、可发展性和可改进性是教育事业的三大基本属性,并建构主要由学科知识和专业知识构成的学科知识体系。文章也强调教育改进科学的学科导向、系统思维及循证研究,以及围绕提升组织改进能力为目的的专业改进共同体建设。作者进而提出,教育改进科学是班级、学校和教育机构迈向改进型组织的艺术,其诞生的本身是对教育改进事业专业地位和学科领域的尊重和承认。最后,作者呼吁对教育改进科学的重视与研究,尤其是具有本土特色、全球视野的学科创建和开拓,催生新的教育学科生长点,进一步提升教育研究和实践的学科化和科学化。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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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育使命:敢问路在何方?

       教育的使命或者理想,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话题,也是教育研究的一个永设对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政治、经济、民族、宗教及文化传统背景下,教育的使命被不同地定义和规范。不同教育使命之间不一致乃至存在冲突,亦是全球性的普遍现象。同时,教育应该如何发挥作用达成其预设的使命,也是亘古不变、广受关注的研究命题。由此而来的一个根本问题,是现状条件下教育如何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并完成其使命。不夸张地说,几乎所有的教育政策、实践、研究及相关讨论,就本质而言,都是围绕着这个根本问题。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回顾人类社会对这一教育根本问题的探讨和应对,大致可以归纳为如下三种常见的认识路径:

       第一种认为,现有的教育已经可以基本满足人和社会的需要,最多只需维持或微调当前的现状就可以了。这是比较知足常乐、无为而治的看法,恰如道家或自然主义的教育观点。陶行知先生在1928年出版的《中国教育改造》中,曾经把这类方式总结为“五旧”:依赖天工、沿袭旧法、率任己意、仪型他国和偶尔尝试(陶行知,2005a,第5-9页)。从中外历史上看,这一路径的社会认可度和接受度都比较低,教育进步的动力当然也就比较小。

       第二种对教育的现状有根本性不满,认为不破不立,不彻底打破旧体制和洗心革面式地树立新教育,不足以达到足够的教育进步。因此,系统性的革命,是唯一的途径。在一些历史转折的关头,教育的革命还常常变成社会变革或转型的工具。清末民初的新教育,便是革命式的历史回应。不可否认的是,这一响应方式时有巨大社会代价,其结果也未必总能如愿以偿,有时甚至适得其反。例如,历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就曾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教育损失。

       第三种对教育的现实有些甚至较大的不满,认为除了革命式途径之外,尚有更为适切的解决方案,即通过改进来促成教育的进步。它的前提条件是,教育已经具备一定的社会基础和组织建制。这种改进观点——或者说“渐进主义”(Incrementalism)(Lindblom,1959),可以说是古今中外绝大多数社会对教育的现实选择。

       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人们对这一教育根本问题的应对和路径选择是不同的。比如,在激荡的大变局时代,人们可能会更多地选择革命的转型方式,来进行较为彻底的破与立。这是因为修补式无为或渐进,都可能无济于事。同理,在和平建设的社会条件下,教育已经拥有一定的体制条件,改进主义或新改进主义就可能成为教育进步的主流方式。在此情形下,一味强调革命,反而可能会葬送得之不易的教育成果。

       因此,探讨这一教育使命问题——无论是价值性的、工具性的还是两者兼有的,都没有标准的答案。这里归纳的三类认识路径,是不同国家对教育在不同社会条件下的历史探索和选择,都有人类教育的不同历史要求和实践基础。如果按照笛卡尔的观点,它们都有其自身存在的历史合理性,不能以对或错来进行简单评判,更不能漠视不同的历史背景及社会条件,假设或强求另样答案。

       二、改革的误用:改而革之还是改而进之?

       在响应教育如何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和完成其使命时,第三种认识路径的思考方式常常被政治色彩浓厚的行话“改革”(Reform)一词所主导。如果深究“改革”一词的词源,其本义是指改而革之(夏征农,1999,第3065页;夏征农,2015,第1044页),中性词。自汉唐以降,该词的出现和使用就并无褒贬含义之分(请见如下两个经典实例):

       又雄前议举吏先试之于公府,又复之于端门,后尚书张盛奏除此科。琼复上言:“复试之作,将以澄洗清浊,复实虚滥,不宜改革。”帝乃止。([南朝]范晔撰《后汉书·左周黄列传第五十一》)

       贞观六年,太宗谓尚书左仆射房玄龄曰:“比有山东崔、卢、李、郑四姓,虽累叶陵迟,犹恃其旧地,好自矜大,称为士大夫。每嫁女他族,必广索聘财,以多为贵,论数定约,同于市贾,甚损风俗,有紊礼经,既轻重失宜,理须改革。”([唐]吴兢撰《贞观政要·礼乐第二十九》)

       改而革之是矫正错误、重新组合、恢复正常的意思,并无进步含义。这如同更换烧坏的灯泡或爆气的轮胎,只是恢复它们的旧有功能,所带来的改变“并非是前所未见的改进”(Langley et al.,2009,pp.15-16)。即便是作革旧维新的解释,改革也并不能完整涵盖改进的全部含义。众所周知,新不如旧的改革情形,虽不能说是司空见惯,但也并不鲜见。

       “改革”一词被广泛误用为“改进”,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无论何种话语场合,只要用上“改革”这个词,似乎就可以披上政治正确的安全马甲,显示出进步的政治色调,因此很容易流变为政策界、教育界、学术界乃至社会公众的政治行话。也正因为如此,“改革”一词甚至被滥用,逐渐失去其本义,并遮掩了改进一词所蕴含的进步意义与功能。

       一个最近的政策例子,是2020年6月30日审议通过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这份关于教育评价总体方案的标题,就是以“改革”为核心词。在该政策的文本中,“改革”也是高频词,在全文中总共出现了19次。但是,根据这19次出现的语境判断,没有一次是真正限于矫正错误、重新组合或恢复正常的语义。相反,如果用“改进”一词来替换它们,却真正体现了该方案的本意。另一个同期的例子,是《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两份文件。这两份姊妹文件的标题和文本,多次交互使用“改革”和“改进”两个关键词。它们的真正语义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改进。可见,在政策文本中,改革一词原是对改进一词的误用,已失去它原有的,只限于矫正错误、重新组合或恢复正常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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