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叙事的节奏和速度

作 者:
张柠 

作者简介:
张柠,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特聘教授。上海 200092

原文出处: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节奏是自然、社会、个人活动的规律。抒情文体有韵律节奏,叙事文体也有节奏。叙事节奏就是叙事中动作或情节布局的规律。叙事的发生学,是对人类动作的模仿。在进行实践行动的身体的“臣服和静止”“解放和自由”“矛盾和冲突”三种状态中,矛盾冲突才是情节发展的基本动力。细节、情节和故事在叙事中都属于动作范畴,差别在于持续时间的长短。动作短到没有完整实践意义,就是细节;动作长到产生完整意义系统,就是故事;情节则介于两者之间。情节“突转”密度越大,越趋向于一种新闻文体或通俗类型文学,其感官刺激强度也越大,叙事速度也越快,充满动感。反之,情节密度越小,越趋向于诗歌或抒情散文,叙事耽搁和延宕在中途,其叙事速度缓慢而沉稳,优雅而散淡。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3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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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22)06-0033-10

       提起“节奏”,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跟音乐(旋律)和诗歌(韵律)等艺术门类相关的“声音”。这些声音在诗歌和音乐中,表现为韵律韵脚或者节拍,是可以直接感知的、“比较容易”的节奏;此外,还存在一种并不能直接感知的、“比较困难”的、需要思考和抽象的节奏,比如叙事节奏。这种节奏不是简单重复的旋律,而是一种并不直观但贯穿着整个作品的“共同统一体”。①作为一种“比较困难的”节奏,叙事节奏需要进一步展开讨论。

       一、隐喻抑或科学:关于“叙事的节奏”

       俄国形式主义文论家勃里克认为,“有规律的交替就称为节奏”,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各种因素进行定期重复的地方,都是节奏”,声音的交替就是音乐节奏,音节的交替就是诗歌的节奏,动作的交替就是舞蹈的节奏。但勃里克认为,“节奏”用于文学艺术,是一种比喻的用法,并不是“科学词语”,“有人试图证明艺术作品(诗歌、音乐、舞蹈)的节奏无非就是自然节奏的结果,如心脏跳动的节奏,走路时两腿运动的节奏等。我们看到,这是明显地把一种隐喻搬到科学术语里来了”。②显然,勃里克反对在文学艺术节奏与自然节奏和身体节奏之间建立直接的关联性。而笔者认为,这种关联性是无需证明的基本道理。勃里克认为有规律地跳脚,可以构成节奏,但跳脚留下的脚印却不是节奏,这实际是在偷换概念。跳跃的节奏属于动作的节奏;而脚印的节奏(如果存在的话),属于视觉图像的节奏,彼此不构成相互排斥和否定关系。

       著名的新批评派文论家瑞恰慈,则把节奏视为一种对反复再现的东西的“期待心理”,他同时还指出,叙事性散文中,那些能满足这种“期待心理”的节奏,要比抒情韵文中的节奏,更加模糊和更难确定;只有根据那些“曲折的变化,节奏才能予以说明”。在叙事散文中,“由期待、满足、失望、惊讶组成的和谐结构……就是节奏;只有在期望存在的情况下,才可能谈得上惊奇和失望,而且节奏由失望、延缓、惊奇、背弃并且同样是由简单、干脆的满足构成。因此,过于简单的节奏,那些很容易‘看穿’的节奏的流畅,会变得令人腻烦或乏味,除非是有催眠般的状态介入进来,如同许多原始的音乐舞蹈以及常有的韵律中的情况样”。③瑞恰慈在这里提到的所谓“期待心理”,从审美效果上说,的确可以成立,但是,一旦涉及心理分析,总会是主观色彩更多一些,言人人殊,难成定说。瑞恰慈对简单流畅的叙事节奏导致乏味感的批评,可以看做是站在“纯文学”的角度对通俗类型文学的批评,也是一种警示。

       这里还要提及法国学者热奈特的《叙事话语》。这是一部研究普鲁斯特小说叙事的专著,详细勾勒了《追忆逝水年华》的“主角”——时间在叙述中呈现出来的话语样貌,④尽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叙事学,但在这一勾勒过程中,也涉及一般叙事学问题,比如叙事顺序、叙事速度、叙事频率等。在热奈特那里,叙事顺序指的是故事(事件)的时间顺序与叙事的时间(“伪时间”)顺序之关系;叙事速度指的是故事时间的“时距”(事件的时间跨度)与叙事时间的“伪时距”(作品的叙述长度或幅度)之关系;叙事频率指的是“故事重复能力与叙事重复能力的关系”。热奈特致力于将普鲁斯特小说叙事的话语样貌,放在叙事(叙述)形态与故事(事件)形态比较之中,放在叙事的伪时间与事件发生的时间比较之中,进行比较研究,以发掘其叙事速度变化的复杂多样性,发现被概要叙述所吸收的场景描写和被场景描写所改写的概要叙述,以及两者交替形成的独特叙事节奏及其美学价值。⑤值得注意的是,热奈特把“叙事节奏”概念,放在“叙事时距”和“叙事速度”中讨论,并认为“小说叙事的基本节奏通过概要的场景和交替来确定”。他这里所说的普鲁斯特的“概要”叙述,既是一种叙事的加速度,又是一种描写的动态感。⑥因此,叙事节奏跟叙事速度一样,也是一个表示时间和空间关系的概念,由此可知,叙事节奏跟叙事频率的反复和叙事速度的变化密切相关。

       总体来看,关于叙事节奏,学界虽然早已有所讨论,但相对而言,这仍是一个较少涉及且有待深入的话题。对此少有深入探究的原因,在于人们没有深究作为形式的叙述语言节奏问题本身,而往往把这个问题有意无意地置于风格学之中去讨论。与此同时,论者对于节奏的发生学问题就探讨得更少。笔者曾经粗略地讨论过诗歌节奏的发生学及其演变问题,⑦但没有涉及叙事性作品的“叙事节奏”,因此,本文将继续尝试就“节奏”这个概念及其发生学问题,展开对“叙事节奏”和“叙事速度”的讨论。同时,由于叙事节奏和叙事速度实际上是一对难以截然二分的话语概念,因而本文对叙事作品的叙事速度和叙事节奏概念的分析,原则上不涉及故事(事件)与叙事(叙述)之关系的比较,只有在面对情节或者节奏的发生学问题时,才涉及事件与叙述的比较。

       二、节奏:从“对人类动作的模仿”到叙事中“动作的规律”

       节奏就是事物运动的规律。但节奏的表现形态多种多样。世界上的许多事物都有其自身的节奏。自然本身——季节、寒暑、昼夜、风雨;自然之中的各种事物——江河、山脉、矿物、植物、动物,都有其自足的运动规律或运动节奏,与此相关的社会历史运动,以及个人的行为和命运,同样也有它的节奏。不同类型和范畴之中的节奏(声音、图像、动作、心理活动等),有其内在的关联性和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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