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与“社会”:对杜威《民主主义与教育》中“Community“的探析

作者简介:
吴向辉(1980- ),男,河南人,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管理与领导专业博士生,E-mail:talkshowon@163.com;涂诗万(1972- ),男,湖北人,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教育学博士,主要从事教育史和教育基本理论研究;赵国祥(1961- ),男,河南人,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理学博士,主要从事心理学和教育理论研究(河南 新乡 453007)。

原文出处:
教育学报

内容提要:

“共同体”(community)和“社会”(society)在西方思想史和杜威的思想中都有重要区别,虽然少数时候可将"community"翻译为“社会”,但在大多数时候,杜威赋予了"community"独特内涵,而且这种内涵是其民主主义教育思想的核心要素之一。从语源学视角考察后可知,“共同体”是一个真实鲜活、亲密包容、合作共享的有机体,而“社会”则是一个松散分离、机械冰冷、优劣不齐的无机体。在杜威的词汇中,“社会”是一个中性词,而“共同体”则与“民主”是一个意思。在杜威看来,民主是“自由而全面交流、交往、参与、合作和共享”的共同体生活本身,他的社会改革理想是将“大社会”(great society)建设成“大共同体”(great community)。此理想体现在杜威的所有教育著作中。在王承绪翻译的杜威《民主主义与教育》中,原文52个"community"被翻译为“共同体”的计14处,被翻译为“社会”的计38处。按我们的分析,38处“社会”中的21处应改译为“共同体”。杜威之所以如此重视“共同体”,是因为受到了新英格兰地区的民主环境、密歇根大学民主开放的工作氛围和简·亚当斯“作为生活方式的民主”思想等因素的影响。这些使得杜威成长为参与性民主的最重要的拥护者。从教育角度看,杜威认为教育是经验连续不断的改造与改组,而在自由全面交流、交往、参与、合作和共享的民主共同体生活中,经验最容易实现持续的改造和生长。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2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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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王承绪先生(以下敬称略)翻译的杜威《民主主义与教育》[1](Democracy and Education[2])中,原文52个"community"(42个community,10个communities)①被翻译为“共同体”的计14处,被翻译为“社会”的计38处。“共同体”(community)和“社会”(society)在西方思想史和杜威的思想中都有重要区别,虽然少数时候可将"community"翻译为“社会”,但在大多时候,杜威赋予了"community"独特内涵,而且这种内涵是其民主主义教育思想的核心要素之一。

       一、从语源学视角分析“共同体”与“社会”

       "Community"一词最早源于拉丁语"communis",其词义为“共同的,公众的,一般的,由所有人或许多人分享”,进而演化为"communitatem",词义为“群落、社会、友谊、友好交往;礼貌,平易近人,和蔼可亲”;而后演化为古法语"comunité",其含义“社群,共同,所有人”;再到14世纪晚期演化为英文"community",其含义为“因居住同一地点而联系一起的人们;普通大众”。[3]

       随着英文的演化和社会的发展,"community"的含义也随之丰富起来,该词在英文里有明确的下列含义:“(1)平民百姓,有别于那些有地位的人(14世纪至17世纪);(2)一个政府或者是有组织的社会——在后来的用法里,指的是较小型的(14世纪起);(3)一个地区的人民(18世纪起);(4)拥有共同事物的特质,如共同利益、共同财产(16世纪起);(5)相同身份与特点的感觉(16世纪起)。我们可以看到第一到第三种意涵指的是实际的社会团体;第四和第五种意涵指的是一种具有关系的特质。从17世纪开始,有些迹象显示community与society这两个词含义的不同。自从19世纪以来,这些迹象变得格外重要:Community被认为比Society与我们的关系更直接。”[4]

       1887年,滕尼斯(F.J.Tonnies)在《社会与共同体》(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中将德文"Gemeinschaft"等同于英文"Community"(共同体),认为共同体是一种有共同信仰、信念和价值观且相互信赖、相互支持的群体,并将其分为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Gesellschaft"则等同于英文"Society"(社会),在社会中生活的人以和平共处的方式生活和居住在一起,但不是真实、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而是呈现机械分离的状态。正如滕尼斯所言:“所有亲密的、隐秘的、排他性的共同生活都被我们理解成共同体中的生活;而社会是公共生活,社会就是世界。在共同体里,一个人自出生起就与共同体紧紧相连,与同伴共同分享幸福与悲伤;而一个人走入社会就像走入另一个国度。青年人被告诫警惕坏的社会;但‘坏的共同体’这种说法本身就是违反话语意义的。”[5]总之,滕尼斯清晰阐释了共同体与社会的内涵与区别,借此说明“共同体”是一个真实鲜活、亲密包容、合作共享的有机体,而“社会”则是一个松散分离、机械冰冷、优劣不齐的无机体。

       二、杜威论“共同体”与“社会”

       杜威明确指出,“社会”与“共同体”是有区别的,他的社会改革理想是将“大社会”(great society)建设成“大共同体”(great community)。“社会”是一个中性词,它指人类生活中出现的各种“会社”和“团体”,而“共同体”则是一个倾注了杜威的社会理想的褒义词。“我们的大城市,乃是一团松散联合的社会,而不是一个包括一切和具有渗透作用的行动和思想的共同体。如果我们着眼于社会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事实,而不把我们的注意力局限于社会的内在的涵义,我们就找不到统一体,而只是许许多多团体,有好的团体,有坏的团体。”[1]92在杜威眼中,“‘社会’既是抽象名词,也是集体名词。具体来说,有大量各种各样的社团、协会、组织,有不同的关系,代表不同的利益。既然没有一个事物可以被称为社会,除了它们的无限叠加之外,就不存在适合‘社会’一词内涵的赞誉之词。”[6]701927年,杜威在《公众及其问题》中指出:“蒸汽和电力创造的伟大社会(great society)或许是个社会,但并不是共同体(community)。新的、无人情味且机械的人类行为组合模式对共同体的入侵是现代生活的真实情况。”[6]98随着科技的进步、工业的发展、交通的便利、城市的扩增,现代社会正在变成“大社会”,与此同时,人与人之间自由沟通、合作共享的“小共同体”也逐步分裂、消失。杜威的理想是将隔离分裂的“大社会”建设为“自由而全面的互联互通(intercommunication)”[6]211的“大共同体”。

       在杜威的词汇中,“共同体”与“民主”是一个意思。“作为一种理念,民主并非其他协作生活的理念的替代品。它就是共同体生活理念本身。”[7]当然他所说的“民主”不是通常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底线原则的民主,而且是以“自由而全面的交流、交往、参与、合作和共享”为核心的民主。杜威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中明确提出了民主的两个标准:“第一,个体与群体内成员有意识地参与和共享的兴趣(利益)数量有多大、主题有多广泛?第二,该群体与其他群体的互动和交流的程度有多充分、有多自由?”[2]87它们既是民主的标准,也是判断一个社会是否是“共同体”的标准。

       在杜威看来,“自由而全面交流、交往、参与、合作和共享”是共同体生活中最本质的方面,与此密切相关的一些概念是《民主主义与教育》中的高频词汇,现统计如下:Communicate,communication(沟通),intercommunication(互联互通),interchange(交换),interaction(互动),interplay(相互作用),intercourse(交流)共计120次;free,freedom,freely,freed(自由)共计112次;share(分享、参与),shared,conjoint(结合的),cooperation,cooperative(合作的)共计95次;community,communities(共同体,社会)共计52次;association(联合)associated life(联合生活)共计49次;equal,equally,equality(平等)共计34次;common interest,common end(共同兴趣、目的)共计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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