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Louis Le Comte,1655-1728)在《中国近事报道》中写道,他不知许多耶稣会士是否宁可下矿井做苦工,也不愿年复一年地辛苦学中文;在他眼里,学中文是西方人所能经受的最易让人气馁的事情①。利玛窦在其《中国札记》中断言,中国话恐怕是所有语言中最模棱两可的,没有哪种语言会像汉语那样难以被外国人掌握②。这一观点跨越世纪、赓续不断,“模棱两可”之说仿佛是所有接触中国文化的西方人士的共识;时至19世纪中叶,仍有西方语言学家认为,掌握汉语非得花上一辈子的时间③。从利玛窦到20世纪上半叶,西方人谈论的当然是古汉语。 自有中西交往以来,汉语便是西人颇为热衷的一个话题,或详或略地出现在各种中国概览、专论、述评、游记等文字中。论说中国文学,汉语更是论者的关注对象。发表于1836年的德庇时(John Davis,1795-1890)著《中国人:中华帝国及其居民概述》,其中第十六章着重论述中国语言与文学。他说,中国以文字为务的人,远超世界上所有其他国家,这一群体庞大到足以构成一个阶层,且为士、农、工、商中排位第一、极受尊敬的阶层,他们熟读儒家经典文学④。郭实猎(Karl Gützlaff,1803-1851)甚至在《开放了的中国:中华帝国地理、历史、风俗、习惯、艺术、制造、商业、文学、宗教以及法律等概览》(1838)一书中说,中国到处是文人,三亿六千万中国人中,少说也有两百万文人,连餐具茶具上都印着诗文⑤。还有墙壁、扇面上的诗文或厅堂、寺庙里的书法艺术,常被西人视为中国文化的象征性现象,也带着几分神秘色彩。 德庇时、郭实猎的书中都设有语言与文学的相关章节。在这之前,德庇时发表于1822年的《中国小说选译》,前言即题为“中国语言与文学述评”⑥。半个世纪之后,英国驻华外交官、伦敦国王学院汉学教授道格拉斯(Robert Douglas,1838-1913)出版《中国语言与文学》(1875)⑦,这是他在英国皇家学会的两次演讲的合集,其论述思路对彼时英语学界的中国文学史述具有一定影响。本文要重点查考的是20世纪早期的两部德语中国文学史著作:一部是葛禄博(Wilhelm Grube,1855-1908)著《中国文学史》(1902),另一部是卫礼贤(Richard Wilhelm,1873-1930)著《中国文学》(1926)。这两本书中的不少说法很有典型意义。就本文架构安排而言,葛禄博之作是主干,配以卫礼贤的论述,把二者之前和之后的相关论说和相近观点串联起来,或揭示其历史脉络,或呈现其思想牵连。另有一些延伸叙说和文献征引,旨在展示某些西方观点的跨国色彩和别样视角。最后是对相关问题的理论思考。 西人曾长期认为,汉语带着原始语言的所有特征。如此陌生的语言和如此特别的汉字,让人断言中国文学之独一无二的秉性。要认识中国文学,当以语言分析为先。葛氏《中国文学史》的导论标题即为“语言文字与文学的关系”;卫氏《中国文学》的第一节即论述“中国文学与语言文字的关系”,也相当于全书导论。德国人在这方面的思考较多,葛、卫二者的一些说法有其历史根源,但也不乏独到见解。比较葛、卫二著,葛禄博对中国语言文字的阐释更为深入。 一、葛禄博的汉语辨析:语言构造与文学表达 以解说汉语汉字开场,这在西方早期中国文学史述中是很常见的。葛禄博先从汉语之难谈论译文的局限:要理解对西方人来说如此陌生、异乎寻常的中国文学极为困难,而这在很大程度上正是汉语本身造成的。若要领会汉语作品的精髓、吃透一个字的真实含义,就必须阅读原文。所有译文,哪怕是精湛的译文,都不过是权宜之计,只是不得已而为之,再好的译文也无法替代原文。语言之间的差别越大,译文与原文之间的距离越远,而汉语在西人眼里正是一种天差地别的语言。无论谈论哪一种民族文学,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富有凝聚力的语言共同体,同时想到民族特性之间的差别;而差别的最终缘由,多半须在特定的语言特征中寻找,也就是一种语言所具有的表达可能性⑧。 葛氏用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一位精通德语不亚于母语的英国著名作家认为,用英语写作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是完全不可能的,这不在于语汇的多寡(尽管这也是因素之一),而主要在于语言的形式特征,即两种语言不同的表达可能性。同一语系的语言尚且如此,何况中西语言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别。诗作的翻译更能说明这一问题,无论哪部《浮士德》译本,同原文相比较,都会让人坚信不可替代的语言形式特征⑨。这让我们想到歌德本人在谈论《浮士德》英译本的裨益时,也没有忽略语言的规定性:“在英国,索恩令人赞叹地理解了我的《浮士德》,懂得如何将其特性与他自己的语言特性以及他们民族的需求很好地融合在一起。”⑩葛氏不无道理地指出,语言是文学家的表达工具,而每种工具只能在其特有的、受到限定的表达可能性中得到运用。作家受其母语制约,无论他如何高超地把握母语,说到底还是被母语所操控。换言之,作家和诗人能够丰富其母语,提高其表达和塑造潜力,但不可能摆脱它(11)。 葛禄博援恃威廉·洪堡的语言哲学,即语言结构和语言精神(洪堡称之为“语言内在形式”)具有决定性意义(12)。威廉·洪堡是普通语言学的创始人、语言哲学的奠基者,他于1826年3月20日在柏林科学院做了题为“论汉语的语法结构”(13)的报告,其主要参考文献是西方“专业汉学”的创始人、法国汉学家雷慕萨(Abel Rémusat,1788-1832)的《汉文文法纲要:古文与官话纲要》(1822,又名《汉文启蒙》)(14)。在雷慕萨之前,西班牙多明我会教士万济国(Francisco Varo,1627-1687)著有《华语官话文法》(15),继之又有法国耶稣会士马若瑟(Joseph de Prémare,1666-1736)的《汉语札记》(16),英国传教士马士曼(Joshua Marshman,1768-1837)的《中国言法》(17),英国传教士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782-1834)的《通用汉言之法》(18)。德意志语言学家阿德隆(Johann Ch.Adelung,1732-1806)编纂的圣经主祷文《米特里德,或普通语言大全》(1806)(19)在德语区具有广泛影响,该书第一卷论及汉语的起源、发展、构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