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想象”,怎样“共同体”?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稀方,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

原文出处:
文艺研究

内容提要: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一书在中国风行一时,不但影响了民族主义论述,也影响了与民族国家主题相关的其他研究领域。“想象的共同体”来自盖尔纳,不过由于完全去除了种族的因素而显得有点奇怪。该书的关键词是“朝圣”,安德森将其看作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决定性因素,从而忽略了更重要的革命与启蒙的因素,忽略了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该书又将欧美模式套用到亚非国家之上,以殖民主义代替本地民族主义,把自己变成一种帝国主义话语。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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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的《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以下简称《想象的共同体》)一书①,对国内学界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不但影响了民族主义研究,也影响了文学研究。就民族主义研究而言,它打破了关于民族主义的本质主义看法,如斯大林关于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的经典定义②,将民族看成一个“想象的共同体”,这正应合了中国学界流行的后现代历史建构观。就文学而言,在安德森那里,印刷资本主义是构建民族主义的方式,这引发了学人将晚清以来媒体的发展与民族国家的生成联系到一起,进行所谓“小说中国”的论述。

       “想象的共同体”一时间成为一个很时髦的说法,不过,它在何种意义上是安德森的独创?它处于西方民族主义的何种脉络中?西方学界已经有不少学者对之做出批评,这些批评从何而来?本文试图从民族主义研究的谱系出发,对这本书进行学术重估。

       一、民族与种族

       在《想象的共同体》一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的观念受到了盖尔纳(Ernest Gellner)“民族主义发明了民族”这一说法的影响。从注释来看,安德森阅读的是盖尔纳1965年出版的《思想与变化》(Thought and Change)一书③。不能不说安德森很敏锐,盖尔纳在1965年提出这个观点的时候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直到1983年他出版《民族与民族主义》一书,这句话才成为名言。

       安德森很赞成盖尔纳的这个说法,不过他认为这还不够。在他看来,这个表述的缺点是,“盖尔纳急于表明民族主义只是一种虚假的伪装,以致于他将‘发明’(invention)等同于‘编造’(fabrication)和‘虚假’(falsity),而不是‘想象’(imagining)和‘创造’(creation)。这样的话,他就暗示还有‘真实’(true)的共同体存在,它较民族更为优越”(第6页)。安德森不同意仍有真实共同体的看法,他认为:“事实上,所有较面对面的原始小村庄更大的共同体(甚至于它们自身),都是想象出来的。共同体之得以被识别,并非其虚假与真实,而是其被想象的方式。”(第6页)安德森由此得出对民族的定义:“本着人类学的精神,我对民族定义如下:它是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这种想象是内在限制的和主权的。”(第5-6页)在此,安德森明确道出了他与盖尔纳的差别:盖尔纳认为民族是被民族主义创造出来的,不过这里的“民族”是指民族国家(nation-state),但构成民族的更小的族群(ethnicity)却是历史存在的④,盖尔纳所考察的正是在何种历史条件下族群转换成了民族。安德森却是一个完全的后现代主义者,他认为包括族群在内的一切共同体都是想象出来的。

       盖尔纳在《民族与民族主义》中提出,民族主义确乎是现代工业社会的产物,但它的形成需要条件。决定民族主义模式的有三种因素:权力、教育和共同文化。三种因素交错,形成八种情况。其中五种与民族主义无关,因为没有文化差异;剩下三种与民族主义有关的情况。其一是当权者受过教育,无权者没受过教育,种族文化上有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当权者经过努力,可以改造民间文化、发明民族传统,这种模式以哈布斯堡王朝传统的民族主义为代表。其二是当权者和无权者都受过教育,种族文化上有差异,这种情况造成了欧洲和自由的西方民族主义。其三是当权者没受过教育,无权者受过教育,种族文化上有差异,这种情况造成了散居国外的人的民族主义,可以用以色列民族主义作为代表。

       我们注意到,在盖尔纳提出的决定民族主义的三种因素中,种族文化是最重要的因素,“事实上,当社会生活的经济基础需要文化同一性或持续性(不是非阶级性)、与文化相联系的阶级差异变得有害的时候,种族性(ethnicity)就会成为民族主义进入政治领域,而种族不明显的渐进的阶段差异却仍旧可以容忍”⑤。凡没有种族差异的社会,都完全失去了产生民族主义的机会,这里的种族显然并不是“想象”的。并且,只有同质性较强、有自己的政治传统的民族和文化,才有可能发展出自己的民族主义,而多数民族在现代社会大潮中没有进行任何努力,就慢慢融入了某个大的民族国家的文化之中。

       这里还需要提一下霍布斯鲍姆(Eric J.Hobsbawm),民族主义“传统发明”理论最系统的阐述者,其1983年《传统的发明》一书对这一脉研究具有方法论意义。霍布斯鲍姆打破了本质主义的历史观,认为并不存在所谓的悠久的民族主义传统,这些传统其实是应当代的需要而被发明出来的。霍布斯鲍姆将“被发明的传统”定义为一种形式化和仪式化的过程,即通过重复来灌输一定的价值和行为规范,从而制造一种与过去的历史连续性。他在书中特别强调了民族主义与传统发明的关系,认为“被发明的传统”“紧密相关于‘民族’这一相当晚近的历史创新及其相关现象:民族主义、民族国家、民族象征、历史等等”⑥,民族主义就是一种典型的“被发明的传统”。

       不过,在我看来,霍布斯鲍姆虽然谈论民族主义传统的发明,但他其实并未忽略族群的作用。1990年,他出版了《1780年以来的民族与民族主义:日程、神话和现实》一书,专门讨论民族主义。在该书中,他对自己有关“传统的发明”的论述做了纠正和补充。简单来说,即民族主义传统是发明的,不过它具有自己的基础,他将其称为“原型民族主义”(proto-nationalism)。他在该书的第二章专门讨论“大众原型民族主义”,一开始就提到安德森,认为他的“想象的共同体”的确填充了历史转折后的人类“情感空白”。不过霍布斯鲍姆认为,到此为止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哪些东西能够“动员各种集体归属的感情”,成为情感替代物呢?他的回答就是族群,包括血缘、部落、语言、宗教等因素⑦。霍布斯鲍姆有些踌躇,他一方面很注意避免本质主义,另一方面又认为族群因素是民族主义的基础,所以他小心翼翼地说,这些因素不一定能够成为民族主义,不过它们肯定有利于现代民族主义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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