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异性与独异性:从列维纳斯的伦理学到阿特里奇的文学理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嘉军,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

原文出处: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阿特里奇的独异性阅读理论,强调了文学阅读的事件性、创造性和操演性。独异性在阅读的操演中,作为事件而发生,创造出新的作品,也创造新的自我。因此,阅读本身也构成了文学作品之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这种事件性的发生既是独一的,又是重复的,每次重复均有差异,不断的重复又确认了作品的同一性。这一“重复与差异”的过程,在阅读的操演中,就体现为读者对于作品创造性地操演、独异地回应,使得作品“常读常新”。这种创造性地操演和独异地回应,本身是一种伦理的阅读态度,是对于作品的负责。这种“阅读的责任”观受到了列维纳斯和德里达的重要影响,尤其是他们对“好客”之探讨的影响。负责和独异的阅读,就是一种好客的阅读,一种对于他异性的绝对尊重。不过,列维纳斯的伦理学与以阿特里奇和米勒等人为代表的解构主义批评,并非完全适配,后者强调将文本视为他者进行伦理回应,却时常忽略或否定文学作品所指涉的文本之外的伦理,也即其现实维度和公共性。通过将列维纳斯的“第三方”等概念引入文学批评,或许可以调和阅读的伦理在“文本内外”之间的矛盾。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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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402(2022)01-0095-18

      主持人:王嘉军

      主持人语:列维纳斯是对当代文学伦理学和伦理批评影响最大的哲学家之一。这个专题题目中的“之后”既是在时间刻度上的标识,更是在方法论上的描述。一种“后列维纳斯”的伦理批评如何可能?这是本专题的三位作者所要探讨的问题。我们分别从解构主义批评、创伤理论、巴赫金理论三个方向切入了这一问题,这既是在勘测列维纳斯思想对现有文论研究和文学批评框架的撞击,更是在勾画新的伦理批评的可能性。列维纳斯对于解构主义批评有直接的影响,不过我们在分析这种思想承继关系之外更探讨了二者的差别,以及列维纳斯思想对于调和解构主义批评之“文本中心主义”的意义。将列维纳斯伦理学中主体与他者的遭遇视为一种“创伤”,则使得“创伤理论”可以突破精神分析和文化社会学的框架,并与哲学和文学建立更亲密的联姻。巴赫金与列维纳斯都因为对于一种“间性”关系的发现和阐述而成为当代伦理思想的重要资源,借助于巴赫金对文学作品中“丑角”的分析,一条将文学从封闭的内部、从列维纳斯定性的偶像崇拜中引向他者、引向外部伦理世界的小径,已然显现。

      西方当代著名文学批评家德里克·阿特里奇深受列维纳斯影响,而且与那些将列维纳斯的思想运用到具体作品中的批评家不同,阿特里奇的野心恰恰在于借助列维纳斯的思想来建构一种文学批评理论。在其作品中,阿特里奇也从未掩饰他的这一理论构想与列维纳斯的关联,这种关联有时是通过德里达的中介而勾连的,有时则是对于列维纳斯思想的直接引入。在其2015年出版的新著《文学作品(文学的工作)》(The Work of Literature)中,他说道:“(本书的)理论先导人物是雅克·德里达(我借助他的论点进行补充),其次则来自埃马纽埃尔·列维纳斯的影响。”①在专门探讨阅读和伦理的《阅读和责任:解构的踪迹》(Reading and Responsibility:Deconstruction's Traces)(2010)一书中,列维纳斯也占据了极大的比重,里面不只专设一章讨论德里达对列维纳斯的解读,其核心理念,诸如“无条件的责任”和“伦理的不可能性”等也莫不浸润于列维纳斯的思想。其实,早在其成名之作《文学的独异性》(The Singularity of Literature)(2004)一书中,列维纳斯的影响就已经凸显了,列维纳斯、德里达和库切的三句话构成了该书的题记。《文学的独异性》既是阿特里奇的代表作,同时书中提出的独异性理论也成为了阿特里奇的思想标签,因此在论证阿特里奇与列维纳斯的思想关系之前,需要先简要梳理其独异性理论,我们将从独异性、好客与创造三个关键词来切入对这一理论的解析。

      一、何谓“独异性”?

      独异性,顾名思义标举的是某种特别性、特殊性,然而,阿特里奇提醒我们不可将其与独特性(uniqueness)这一概念相混淆。这种区分在文学作品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一部我们发现只是怪异或刻意古怪的作品,只能被认为是独特的,除非我们能够从这种独特性中接受一种对我们的思想和感觉的创造性贡献,它不会传达出经常伴随着对发明性之领会的愉快和兴奋;简言之,它不会作为一个事件而发生,而只会顽固地保持为客体。因此,它将不会作为他者而触动我们,要求我们重新塑造我们的习惯和期待,而仅仅只会成为一个不同于其它文本的文本。②

      按照笔者的理解,独特性和独异性在阿特里奇这里的区别首先在于,独特性是一个区分性的概念,一物区别于其他物之最根本的特性就可以被称为独特性,然而独异性却不仅仅是一个区分性的概念,独异性还暗含了一种创造性、发生性、生产性或生长性。在面对文学作品的独异性时,在阅读它时,我们不仅仅只是在辨别它的与众不同之处,不只是在领会其独特性,而更是在接近其独异性。这一接近的过程是具有创造性的,它可以使读者脱离常规,摆脱原有视野、惯习、期待和文化的束缚,带给读者前所未有的启发,甚至塑造更新的自我。因此,独异性具有创造性和生产性。此外,如果说“独特性”是一种客体的属性的话,那么独异性则是一个“间性”或“关系性”概念,而不指涉一个封闭的“统一体(unity)”或“单子”的特性。还是以阅读为例,作品的独异性恰恰只有在读者以自己的独异性对其回应的时候,才能够得以被激发和显现。而读者的独异性与其阅读时的状态和经验有关,与阅读时特殊的时间和场所也相关,由于这种特殊性,阅读在每次都是不一样的,每次阅读都是一次事件,作品的独异性正是通过“事件”的方式才得以展现。阿特里奇说他自己对于德里达的阅读,就遵从了这样一种独异的方式:“我对于德里达留下的遗产的责任,不是去模仿他,而是寻求一种独异的回应,这种回应来自于我自己过去的历史、我现在的处境和我对于阅读之未来的希望,这种回应对于他的创造性成就而言,将是正义的。”③所以,阿特里奇说道:“通过我自己独异的回应来确认其独异性,才是回应作品之独异性的方式,这种回应不只向作品中的语词的表意潜能敞开,也要向阅读发生时的特定时间和地点敞开,这才是作品和读者之间非泛化的(ungeneralizable)关系。”④所以独异性既含有创造性,又需要读者的介入,这两个面向是一体两面的,如果没有读者的参与或操演(performance,下文会论及这一概念),如果读者不以其独异性去回应作品的独异性,文学的独异性也就谈不上具有创造性和生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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