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辨体”思想与文体阐释的意义生成

作 者:

作者简介:
孙盼盼,文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博士后,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研究。北京 100732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论坛

内容提要:

在传统文学批评中,“辨体”以一词三义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参与到古代文体观念的谱系建构和知识演绎中,由“内饔之职”的文化形态上升为“生命之喻”的文论形态。“辨体”以“解体”为程序,以“献体”为仪式,蕴有从“礼法”向“技法”的位移;“辨体”以“得体”为契约,以“失体”为规训,蕴有从“辨体”向“明性”的转化,并在“从变”与“从义”的相互制衡中,呈现出中国古代文体学的批评观念、得失观念和阐释观念。为此,考察传统“辨体”思想与文体阐释的意义生成,正是新时期实现文体观念认同和文论话语体系建构的题中应有之义。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21 年 10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026(2021)03-0069-11

      “辨体”是一个甚深微妙、有待默悟的文体观念关键词,用于言说不同的文体现象、批评事件及文论效用。无论是防御不知限度的逾越,还是破解陈规旧习的禁锢,都会涉及到中国传统辨体思想。“辨体”首先是作为一种批评观念出现的,其次是作为一种阐释尺度看待的;既有不同文体之间的渗透、交叉和跨越,又涉及到同一文体序列的移位、变形和降格。每一类文体都有自身的基本特征和表现手法,历代学者以“文各有体”论文,围绕各体文章的语言层、现象层以及意蕴层,建构出体制、体式、体貌、体格、体类等批评观念,延伸出一系列的心理定势、思想共识和叙述契约,“就像一个大湖,上游的水,都注入这个湖;下游的水,也都是由这个湖流出去的”[1]。无论是对于体类的划分、性质的说明、演变的探讨,还是对于范文的选定、风格的鉴赏、章法的讲评,这些方面最终会在“辨体”观念链中得到反映和体现。通过对“辨”的事实认定与价值判断,透视“体”的历史基因和文化谱系,分析传统文体观念所折射出的划界与越界的冲突及融合,彰显文体阐释的复杂性、多义性和不确定性,可为我们认识传统文体观念的原初事实与整体面目提供一种衡判标准和省察原则。

      一、谱系与图景:一词三义

      “辨体”这一概念是由以“辨”为核心的思维体系和以“体”为核心的话语体系相互对接而催生出来的,既有整体的“辨体裁”,也有内在的“辨体格”,亦有外在的“辨体类”。古典视域中的“辨体”一词内涵复杂,包含三种语义:一指基本范畴的具体名目,语义较窄,键闭为下位概念,与“尊体”“破体”“正体”“变体”“得体”“失体”等概念之间构成并列关系;二指批评观念的集合总称,语力较广,可作上位概念来理解,乃是对“尊体”“破体”“正体”“变体”“得体”“失体”等观念的通约与融合。从这两种语义出发,又引申出第三种语义,即指中国古代文体学理论体系,作高位概念理解,拓展和延伸出庞大而严密的谱系结构,兼前二者之长,避前二者之短。刘绘《答乔学宪三石论诗书》云:“是以二南无分音,列国无辨体,两雅可小大而不可差等,三颂可今古而不可选列。”[2]这三种语义相互关联,第一种语义与第二种语义有包含、并列、交叉等关系,且递进于第三种语义,即“范畴名目—观念总称—理论体系”的流变,依次发展了“辨体”的语义、语力及语用,触及传统文体观念的理论谱系和知识图景。

      作为一种基本范畴,“辨体”的语义受到限制,键闭成为普通意义上的文体范畴,其语义较窄,语力较弱,仅锁于各种文体之间的比较及辨析。在这种情况下,“辨体”一词以“辨”为辅,以“体”为主,就文体特征而论文特征,与“尊体”“破体”“正体”“变体”等并列,皆为划界限、圈范围、判高下、定归属之所需,共同组成古代文体分类、文体形态及文体功能的谱系结构。如此,“辨体”与其他文体学范畴既无高低之分,亦无贵贱之别,在效用上较接近,在同一体系中有趋同迹象,皆是对“体”的辨别、分析及评判。作为范畴名目的“辨体”,并不完全是“辨”与“体”的有效对接,而是以“辨”为辅、以“体”为主的松散组合。其中,“辨”是对“体”的勘察核定,服从“体”的规则和要求;“体”是对“辨”的统辖引领,决定“辨”的视域和取向。此一词更多地凸显各体文章的写作技法和标准体例,使之与众多文体范畴同等并置,确定某一类文体的大致范围与基本性质。从范畴名目上来讲,“辨体”往往被视为一般的文体范畴,紧锁于以“体”为核心的话语体系中,无法承担起应有之义,既不能充分地促使文体观念的生成和发展,也不能有效地推动文体标准的确立和完善,亦不能合理地引导文体价值的选择和改造。

      作为一种批评观念,“辨体”不再紧锁于字面意义,指涉范围也有所扩大,从下位概念转为上位概念,包括但不局限于范畴名目之义,成为古代文体批评观念之总称,即具有共同性质的一系列思想、观念、价值和规范的集合体。在这种语义中,“辨体”一词以“辨”为主、以“体”为辅,侧重于文体批评的言说与实践,乃是对众多批评观念的通约和融合。此时,“辨体”不单是具体的范畴名目,还是融通众多范畴、更高级别的集合性观念,在以“辨”为核心的话语体系中拓展和延伸了传统文体批评观念的知识领域和理论视野。其中,“辨”既是“体”的批评手段,也是“体”的批评目的;“体”既是“辨”的阐释基础,也是“辨”的创构前提。此一词着力凸显“辨”的批评意识和批评方法,使之处于文体批评观念话语体系的较高位置,“辨”可通“体”,“体”可明“性”,既有对文体范畴的规范与形塑,也有对文体观念的厘定与辨别,亦有对文体批评的突破与逾越。如果说“辨体”是传统文体批评的预设观念,那么“明性”就是对“辨体”的拓展和延伸,推动以“辨”为核心的思维体系和以“体”为核心的话语体系相对接,初步建构出中国古代辨体理论批评的理论内涵。

      作为一种理论体系,传统“辨体”是对“范畴名目”“批评观念”的会通与适变,富有时代活力、阐释效力及理论魅力,既是拓展延伸的,又是阐释创构的;既是理论思辨的,又是批评实践的。“辨体”兼有过程和结果的二重性特征,“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3],并以此为起点,衍生出一系列富有意味的文体学关键词。从理论体系上讲,“辨体”是主客相互依存的批评活动,“辨”不仅是方法和途径,还是思维和观念;“体”不仅是基础和前提,还是目标和归宿。我们不能离开“辨”与“体”的关系而去谈“辨体”的传统及规律。在“辨体”的概念流变中,“辨”“体”愈发紧密,既使“辨”的批评意识成功融入文体学视域,强化文体规范,凸显文体意识,从而有效触及“制”“式”“貌”;又通过“体”的话语体系来应对“体制繁多,界律精严,分茅设蕝,各自为政”[4]的困境和问题,力图遵循文体规律,引导文体实践。“辨”与“体”完成了“辨体”语义的组合、递进及引申,既有颠覆的阐释亦有创新的重构,既有学理的争鸣亦有理性的批判,既有知识的演绎亦有学科的推理,促使以“辨”为核心的思维体系和以“体”为核心的批评体系相互融合,向外辐射“辨”与“体”的效力,建构出文体形态、文体观念、文体分类及辨体批评的知识谱系。在“一词三义”的走向中,辨文体之体,可明文体之性,“辨体”这一概念成为中国古代文体学的批评传统及理论特色。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