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伦理属性的遮蔽与澄明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文辉,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教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吉林 长春 130024

原文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内容提要:

教学认识过程出现“尊德性”与“道问学”本末关系的倒置、实践过程出现“人求变”与“器求新”体用关系的消长、价值实现过程出现“求效率”与“守正义”先后顺序的错乱等使教学的伦理属性被遮蔽。伦理属性对于教学是不可或缺的,它能够实现教学从单向度知识人的规训到完整大写人的涵养的转变;将教学技术革新建立在对人的主动性尊重的基础之上;将教学效率放置在正义规约的范围之内。澄明教学的伦理属性,要从主要追寻教学的外在利益到更加注重内在利益;要将学校从学习共同体扩展打造为伦理共同体;教师要在高效传递知识的基础上自觉修养成为道德性主体。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21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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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808(2021)04-0053-05

      杜威曾说过:“道德目的应当普遍存在于一切教学之中,并在一切教学中居于主导地位——不论是什么问题的教学。”[1]因此,从应然的角度讲,教学“作为主客体之间认识过程、实践过程、价值实现过程的集合体”[2],其伦理属性应该彰显于这个集合体的各个部分。但是,由于教学认识过程、实践过程、价值实现过程的异变,教学伦理属性逐渐被遮蔽了。

      一、教学伦理属性的遮蔽

      (一)认识过程的异变:“尊德性”与“道问学”本末关系的倒置

      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在我国传统文化脉络下,德与才乃本与末的关系。德才辩证、以德驭才是我国传统伦理型文化在认识过程方面的基本主张。而西方工业社会普遍推崇的是知识就是力量,因此,求真务实成为西方科技型文化在认识过程方面的基本诉求,进而呈现以真驭德的趋向。近代以来,随着西学东渐翩然而至的科技型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核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历经西方文化的洗礼,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德性基因逐渐式微。

      康德曾说过:“有两种东西,我们愈是时常愈加反复地思索,它们就愈是给人的心灵灌注了时时翻新,有加无已的赞叹和敬畏——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3]康德所说的头上的星空,表征的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科学意蕴,它引导人自觉遵守事物的发展规律;而心中的道德法则表征的是人的实践活动的道德意蕴,它指示着人自觉遵守人类社会的教化。而心中的道德法则和头上的星空在教学认识过程中的此消彼长昭示着教学已经逐渐偏离了以成全人、成君子为目的的尊德性轨道,走上了以掌握专门知识和技能为目的的道问学路径。我们往往专注于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训练,而忽略了教学内蕴的伦理意义和道德价值,从而将教学降格为工厂流水线似的生产活动。以至于有学生主动将自己从具有独立个性和自由人格的主体矮化为人才市场上具有交换价值的待价而沽的商品。

      (二)实践过程的异变:“人求变”与“器求新”体用关系的消长

      “人惟求旧,器非求旧,惟新”,[4]出自《尚书·盘庚》,侯外庐先生用它来描述人和器这两个促进事物发展的因子在现代社会所遭受到的不同礼遇。先生精炼的总结正中现代社会的要害,直指现代社会对标准化和规模化技术手段的过度张扬。事实上,作为推动事物变革的两个活性因子,人和器是相互依附、相生相长的辩证统一关系。其中,人特别是人的思想和理念,为事物的发展提供价值引导。器,也就是技术手段,为事物的变革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没有物质基础的升级,事物前进的脚步就会戛然而止;没有人思想的转变、理念的引领,事物的发展就如同脱缰的野马,难免会迷失方向。

      在实践过程方面,由于价值理性的萎缩和工具理性的膨胀,我们谋求事物发展更多诉诸的是改良技术手段,但是对人新颖的思想、超前的理念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甚至将其看作是难以驾驭之物而不断地诟病。这种做法很容易将人束缚在固定的位置上,压缩人的权利、限定人的自由、固化人的角色。而且,对技术手段越是重视,个体不同的个性和活动的自由可以施展的空间就越发狭窄。因为技术手段并非单纯地给予我们在困境中的突围路径,它还在一定程度上凌驾、驱使和命令我们。比如,现代教学通过技术手段,为教师量身打造了具有普适性的教学流程,并携手教师一同为学生划定了致思路径甚至是标准答案。此种做法导致了教学的程序化和机械化等一系列不良后果。这提醒我们,在没有改善教师教学理念的前提下盲目去升级教学技术手段,非但不能明显改善教学的质量,反而有可能将技术手段演变成为悬置在师生头上的一把利刃。对于教师来说,本应充满新鲜和满足感的上课,在现代教学技术的不当驱使下,变成了被动的、让人疲惫的任务。对于学生来说,本应充满探究精神与理智乐趣的学习,在各种条条框框的约束下也演化为被强迫着去做的无奈行为。

      (三)价值实现过程的异变:“求效率”与“守正义”先后顺序的错乱

      效率本身只是一个中性词,但提高效率却在价值实现过程中被授予了合理性的证书。这源于人们潜意识中的一个基本假设:我们是在正确目标的引领下追求效率的。道理好像是对的:方向无误,效率越高,价值自然越大。但是,我们需要对这个似是而非的假设保持高度警惕。在正确目标的引领下,我们是否就能够义无反顾地追求高效率?答案应该是否定的,某些领域中在保证方向正确的前提下,快马加鞭地追逐高效率是可取的;但是在一些难以短期内作出效率判断的或者压根不应该追逐效率的领域,比如课堂教学,即便目标设定得正确,我们仍不能不计后果地去追求高效。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课堂教学是慢效甚至是非效率的。教学的效果只有在所有因素全部在场、各个条件均已成熟之后,才会慢慢汇聚,而这一过程通常需要数年甚至是数十年的时间。

      因此,在教学价值实现过程中,用效率来苛求课堂教学,只会适得其反。而一些效率崇拜者为了能够尽快达成预期效果,往往会首先设定一个固定不变的目标,然后在对目标进行层层细化的基础上,马不停蹄地去实现它。但是斯腾豪斯(Lawrence Stenhouse)课程编制的过程模式启示我们,预设的目标并非天然具有合理性。因为教学是一项关涉人的活动,其预设的目标是否合理,要依据特定的文化背景和主体需要来加以判断。并且,姑且不论目标中常常裹挟着意识形态和价值偏见,但就预设一个固定不变目标这一思维方式本身就是不适宜的。效率崇拜的失误在于把行动的价值龟缩为最终目标的达成,悬置了行动过程本身蕴含的公平、正义等伦理道德意义。在教学实践中,将效率建筑在对学生的自信乃至自尊的摧残之上的教学异化现象不胜枚举:“教学方法更倾向于‘知识的操练’而不是‘人格的培养’”[5]“教学目标被简化、教学过程被过度控制、存在冷暴力教学语言”[6]“学生成为创造物质财富的机器上的一个实用的螺丝钉、齿轮”[7]等。在这样所谓的高效教学中,“师生所应当表现的生命活力与生命关系杳无踪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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