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21)04-0191-09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基层社区治理,习近平就此强调指出,“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而“提高社区治理效能,关键是加强党的领导”[1];“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2]。为此,中共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全面深化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由此,为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指明了方向,并确定了根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目前,中国城市社区中存在着各类治理主体,这些主体共同构成了社区治理结构体系。其中,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这两大主体最为关键。实践表明,两者的关系状况,对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和社区治理有效运行尤为重要。两者的良性互动,有利于推动社区治理健康发展,有利于社区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持续增长。否则,会使社区治理功能紊乱,甚至引发社区治理结构体系崩塌,影响社区治理和居民生活诸多方面。为此,深入研究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与居委会之间的结构功能关系,切实准确把握和运行两者的互动状况,对于全面认识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规律,深入推进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与意义。 当前,学术界对于两者关系有过一些探索,从组织地位、领导方式、组织互动等方面已有一些研究①。这些成果探讨了社区党组织区与居委会组织的地位和关系,讨论了党组织的核心地位,对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方式也有所探索。总的来看,基本上是立足于单一角度,侧重于探索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某一方面的关系,而没有系统地展开全面、综合的分析。此外,关于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方式、两者一体化的功能等问题也尚缺乏深入探讨。基于此,以下拟从结构和功能分析的视角,加以系统讨论。 本文主要采用文本分析和调研访谈方法,在系统梳理相关文件和文献的基础上,重点调研了C市、N市和B市的13个社区。C市、N市位于中国西南,B市位于华北。这三个城市含有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涵盖了不同政治地位;含有一线城市到三线城市,涵盖了不同发展阶段和经济状况。这13个社区基本涵盖了商品房社区、回迁房社区、单位社区、高校社区、老旧小区、村转居社区、混合社区等多类别社区,其地段也涵盖了城市中心、经济开发区、城乡结合区等区位,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一、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关系发展的四个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中国城市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关系呈现阶段性变化特点。从总体上来看,两者关系呈现出社区党组织领导加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加深融合等特点。具体来看,两者关系的发展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至改革开放前。在这一阶段,社区功能较弱,党组织不甚健全,一般内设于居委会中,党组织功能与居委会功能都是以居委会的名义进行。由于当时社区功能十分有限,而且缺乏相关单位及外力资源的支持,两个组织的服务能力很薄弱。 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至1996年。改革开放后,随着城市居民自治的落实和单位制的退化,居委会开始承载社区自治的更多功能。与此同时,社区党组织发展和建设尚处于探索转型阶段,党组织与居委会仍以居委会的名义开展有关工作及服务项目。不过,这时城市社区普遍设立党的基层组织的趋势已然呈现,党组织与居委会的关系开始从党居不分向党居分离转变。 第三阶段是1996年至中共十八大之前。在这一阶段,城市社区的治理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1996年,中共中央出台《关于加强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建立居民区党支部的要求,确立了以社区区域为单位的社区党组织建设,规定“居民区党支部是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3]。此外,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实现了组织分离。社区党组织主要承担党务工作、政治领导、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而居委会主要承担行政事务、社区治安、居民服务和其他组织协调等事项。但由于社区事务十分具体,在实际运行中,两个组织的成员实际上往往是一体办公。 第四阶段是中共十八大至今。这一阶段,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实现了社区全覆盖,同时完善了各自的基础组织架构。在这一阶段,为了加强党的基层领导作用,中共中央明确了党组织的全面领导地位,颁布了“两委交叉任职”“书记主任一肩挑”等规定,由此加速了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的融合[4]。中共中央的宏观指导和社区治理的微观实践,使得城市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的关系呈现出党组织全面领导加强,两者之间融合深度发展的趋势,党居一体化程度大幅度深化,在各项功能和工作中均呈现两个组织一体化的特点。 从上述发展的总体过程来看,中国城市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的关系经历了从党居不分到相互分离和各自运行,再到高度融合的党居一体化历史循环。这一发展和变化过程,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发展在社区微观治理结构中的体现,也是不同历史条件下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螺旋式发展的实践逻辑的结果。当前,中国城市社区的党组织与居委会相互关系呈现总体同构性和地方特色性共存的状况。易言之,全国各城市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总体上呈现相互融合与一体化趋向。与此同时,各地的融合程度则有所不同,从而具有一定地方特点与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