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一种无奈的选择

作 者:

作者简介:
马庆钰 国家行政学院

原文出处:
新东方

内容提要:

关于国家制度模式的比较与评价仍是政治学中莫衷一是的问题之一。此处消除歧见的途径除了一般的价值判断还应有一个正确的比较方法,即“两害相比取其轻”。制度的目的不应是追求至善的境界而应是避免最小之恶的艺术。民主制度之所以是人类迄今较好的模式,主要理由是:自然权利的存在;人之需求的天性;贪婪腐蚀权力的事实和个人成本效益的计算等等。从实践看,选举是民主制度的关键,比照经济社会,政治社会也是市场,其中政府是生产者,其决策和管理是产品,人民是顾客。生产者的产品不是派购派销而应是市场购买。这种购买不是支付货币,而是包含着顾客利益要求的选票。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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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人类至今所经历的国家模式无论怎样千差万别和花样翻新,如果依据权力的分配来说,大约无非是集权与分权或专制与民主两大类别。尽管人类发展的足迹已经在两者的取舍上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但是,关于国家统治模式优劣是非的比较与评价,在许多思想家和政治家那里仍然是各执其辞莫衷一是的问题之一。笔者以为在这里消除歧见、取得认同的途径除了一般的价值判断之外,还要有一个看待事物的正确方法。认真考虑起来,世界上大概几乎没有什么事是完美无缺的,政治事物亦然。

      专制文化不好:它所造就的那种奴性社会,以绝大多数人自然权利的损害与剥夺为基本内容,把国家、社会与民众的命运操纵于一人或少数几个人的股掌之上,将政治的意义几近全部地展示为专断独裁、压迫奴役与卑鄙野蛮。可是,这种制度有时也能驱赶社会制造畸形发展的奇观:埃及的金字塔,中国的长城、兵马俑,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等等。专制的惨烈所产生的能量有时真令人叹为观止。笔者甚至设想,如果世界愿意继续为其留出存在的空间,或许哪一天它还能制造出巴别尔通天塔之类的奇迹来。

      民主文化好:它保障人所占有的自由、平等和追求幸福等自然权利。自18世纪以来,民主政治已成为评价国家治理水平的一个主要标准而不仅是一种政体形式,它成为一个趋势,成为一个伟大目标。它的存在与发展,如滴水甘泉积而成江河,如江河奔流汇而成大海,它激荡翻腾的浪潮无时不在冲蚀着专制制度这块浩洋中的孤岛。民主文化是如此富有魅力,以至于在当代社会很少看到有那路诸侯是堂而皇之地张扬专制而贬抑民主,甚至有些从专制王权和殖民者统治手中挣脱产生的新政府与民主体制相去甚远,也公然自命为民主共和政体。

      尽管如此,民主某些方面仍然受到世界上一些思想家的批评。如在政府权力的选举问题上,当代民主政体的批评者担忧公众选择的严酷逻辑会产生不良后果。这不仅是指在平等选举制度中公民同意的表象底下,隐含着难以确定的选举人的感情强度,而且还包括对少数人利益的顾虑。即是说过半数票产生的国家权力实际并不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布坎南和图洛克在《一致的计算》中就此提出了“多数主义”问题。所谓“多数主义”,就是将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规则奉为至上的圭臬,认为凡是多数同意的公共选择都是合理与最佳的,由此导致对民主的滥用。1972年诺贝尔奖获得者肯尼思·阿罗在他的《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一书中提出“阿罗悖论”:在选举的具体操作中假设三个投票者组成共同体对三种备选方案进行表决,就有可能出现循环的大多数,从而导致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则自相矛盾。他认为消除这一矛盾只能依靠强制或独裁。围绕代议制也同样产生了争议。批评者认为代议制的设施在行使权力的人和权力的委托者之间造成了差距,这一差距最终将会对民主造成危害。帕累托、莫斯卡和米歇尔斯认为,民主常常不过是寡头统治倾向的幌子,而代议制也无非只是保证了统治集团的轮换。约瑟夫·熊皮特则说民主就是精英们通过选举获得统治权力的竞争。

      除了上述这种在民主文化中可能存在的多数人剥夺少数人之虞外,我们还可推导出民主文化中一些基本原则如平等与自由之间的某种程序上的相互抵牾。人们可以设想一个理想的民主政体,大家在其中享有充分自由。这些自由使他们有能力作出不受外在干扰的决策。同时,在这个政体中大家也都享有政治地位的平等,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表面看这应该是非常平等的政治安排了,然而实际却未必。因为在所有人都享有自由的时候,其他不可消除的因素会造成政治的不平等,有组织领导力的人可以用自己特有的魅力和能力向社会施加影响,或通过其他途径来达到他们的目的;有钱的人则可以其经济的影响力来达于政治目的;甚至一个拥有占人口多数的民族、宗教或职业团体也可以取得相对于少数另一部分人的政治权利上面,人们在此之外还会要求同等的教育、同等的报酬和同样的工作环境。即使这样,差别也仍会存在。因为一些才智高的人会以其较大影响力而获取相对特殊的好处。为了消除这些不平等因素,所有的管理和领导位置都必得采取均等的轮换制,只有这样,才能接近所谓的平等。可是由此而出现的问题是人们失去了选择的自由,这种绝对的平等或平均实际上意味着自由原则的牺牲。民主中一些原则之间的碰撞使人们在追求这种政治文化时必得注意:第一,过份强调自由,必然会带来个人欲望的无限增长,从而造成人压迫人的后果;第二,过份强调平等,也会形成另一种形式的专制,使人们自由选择的权利被剥夺。

      种种现象和理论的分析说明,在专制文化和民主文化之间,作绝对的是非判断并非一件易事。事物的两面性果真把世界弄到了难以抉择的境地?并非如此。作为一个有争议的制度,民主仍然是人们最珍惜的。虽然在实践中尚未完全落实它被赋予的解决社会冲突和实现政治正义诸问题的责任,可民主的理想依旧是人类的希望所在。如亚伯拉罕·林肯所说,民主是人类“最终的、也是最好的希望”,它能扩大实现人类利益的公共权力的范围,而又不损害维护个人尊严和个人自由。又如温斯顿·丘吉尔所说,民主制度是一个非常糟的制度,但还没有发现更好的。这里所牵扯到的一个极为简单明了的评价与选择方法就是“两害相比取其轻”。关于这一点,波普尔和奥克肖特之流都有精到的见解。其基本观点是,政治生活和国家的目的绝不应该是追求如亚里士多德那样“至善”的境界,而应该是避免最小之恶的艺术,这种艺术的实践将使人类能够持续受益,而不是对“最高而最广的“善业”的努力追求。还不止这些,联想到弗洛姆有关“生产性”和“潜能”的思想,笔者以为,民主这个东西除了伦理意义外,还有功利价值。作为一种文化,其价值判定还要根据它对于人类文明的用处,或者说,它对促进社会发展的能量。笔者之所以认为民主的政治文化具有比专制文化更高的价值,是因为前者是一种为人类开拓进取准备了更大自由空间的、更能激发人类创造精神的文化,也就是说它更有利于人的“生产性”和“潜能”〔1 〕的发挥。与之相对的是,专制文化不是为人的创造提供基础,而是把进一步工作限制为派生性的注解,它本质上是对自身模式的不断重复和无限抄袭。所以,无论是着眼于伦理价值还是功利价值,民主政治文化要比专制政治文化更值得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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