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以来,美国比较政治学发生了几次重要的历史转向,首先是从50年代开始,发生了从旧制度主义向行为主义政治学的转向;此后从60年代开始,发生了从行为主义政治学向比较历史分析的转变;70年代,又发生了从比较历史分析向理性选择理论的转向;80年代,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兴起,它的一个重要分支与比较历史分析结合,推动了21世纪初以来历史制度主义的兴起。从学科发展的视角来看,①该学科经历了一个从宏观到微观、又从微观到宏观,现由中观联结微观与宏观的综合性范式与分析性范式的交错和并行发展的历史过程。在这一学科的发展中,比较政治学在近几十年来出现的研究主题、研究单位、理论范式和研究方法的综合化的趋势也值得我们关注。 一、从以变量为单位向以模式为单位的转变 由研究主题所导致的研究单位的变化是比较政治学的一个重要变化趋势。比较政治学的传统主题和主要的研究单位一直是国家,当年亚里士多德就是通过研究国家结构和国家权力来建构政治学和比较政治学的。他在写作《政治学》时收集了158个希腊城邦国家结构的数据,以此为基础对城邦的运作过程和权力关系进行研究,它将比较的单位限定为同一类政体即国家,并使研究路径处于同样的集合层次上,由此开创了一种影响深远的研究范式。自此之后,几乎所有的政治理论和经验分析都遵循这一范式。研究者可以比较不同的“帝国”“国家联盟”或“次国家结构”,但不能或很少跨越这些类别进行比较。由于这些研究都是对以“国家认同”为基础的“主权国家”进行研究,人们已经理所当然地认为,只有这种政体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只有在国家之间进行比较具有对等性。因此,自亚里士多德以来,比较政治学认为,只有通过对权力的类属关系进行同样集合层次的识别和分类,然后再分析这些权力关系如何在不同的社会中产生可变的或不变的效果,才是认识政治世界和增加政治知识的最好的分析方法。这一以国家为单位的范式一直到20世纪中期都未发生重要的变化,这时比较政治仍是以比较研究欧洲和北美的宪法和其他正式制度为主。这一时期出现的“结构功能主义”②理论则发展了以国家为单位的研究,在国家和次国家层面上为国家间的比较提供了理论工具,扩大了比较的范围,加深了对政治系统的认识,但它与传统的国家研究一样,仍是以独立或孤立的结构为单位辨识所有政治体系的正式制度或非正式制度,与处于同样集合层次上的单位进行比较。客观地说,这种以国家为单位的研究在这一时期既符合政治的现实也是由研究的能力或局限性所决定的。 20世纪50年代,“行为主义”进入政治学,比较政治学开始以人的行为为视角和以个体为单位研究政治现象,而不仅仅是国家或次国家结构。此后的几十年间,研究者持续地在不同政体和文化中进行了大规模问卷调查,意在发现选举结果的共同社会和行为基础,寻找被作为稳定民主政体先决条件的“公民文化”,寻找“物质主义”和“后物质主义”的价值观。这些都是以个体为单位进行量化研究并汇总数据进行分析,以得出整体性结论的研究范式。此后,这一研究范式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出现了对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结构、政体类型和公共政策等方面的研究。 个体主义研究范式给传统的比较政治学带来更大挑战的是基于个体理性选择的“形式模型”的演绎路径或理论。这条路径有一系列限定的初始假设,它通过个体行为者的理性算计来提供微观基础,通过提供有关假说间互动本质的演绎假设来证明初始假设的正确性。这种激进的个人主义认为一切行动都是个人选择的简单叠加,可以由此合理计算行为的成本和收益。上述程式将比较维度纳入进来,是为了证明个体行为在各单位间是不变的,如果发生变化,则理性选择的制度能发挥规范作用。然而,认知心理学家指出,理性选择理论中的期望收益模式在人类社会现实中并不具有普遍性,③个体对于行为结果的判断不仅需要很强的经验支持,还会受到各种外在因素的影响——这就意味着即使理性选择的意识是普遍的,但其选择结果仍会根据经验、外在因素的影响而各有不同。④对此,有学者指出:“关于行为者及其偏好的清晰模型、策略性互动以及把变量逐个内生化”被认为是理性选择理论的三个重大政治发现,但是,如果事实是“偏好随政治环境不同而变的多种行为者的模糊行为模式”“大量处于不同集合层次的博弈者之间的、结果不一致的策略互动”“不断交流和多样的相互依赖”以及“并非将单个离散的变量内生化,而是将多个变量的模式纳入时间框架”的话,这种从概念清晰的简化世界、想象的两人博弈和因果演绎得出的结果,就会得出与现实复杂的政治世界差异很大的结论。⑤换言之,在当代多层次复杂社会中,大多数人都有多重身份且具有多种偏好,并不能一直保持一种稳定的等级制度。在这样的情况下,个人想要最大化的东西可能取决于特定的变化的空间、时间和功能等因素,如果研究者只根据单一不变的概念和假设来推演研究对象的核心特征的话,那么,即使他会有一些偶然或特定情境下的发现,但他处理的问题和得出的答案也会局限于自身的学术范式之内,而与现实的需要有很大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