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形而上焦虑” 对于文学的阅读和思考,一直伴随着列维纳斯的成长①。在其童年时期,正是那些伟大的俄国作家——普希金、屠格涅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果戈理等人,为他带来了最早的思想启蒙,将他带向了“形而上的焦虑”。这些大师的作品与他自小所受的犹太教育一起启发了他对生命意义的追问②,并让他更逼近对于伦理和他人问题的思考:“(俄国的作家们)都是根本性的……他们经常对人和人的意义进行拷问。在我看来,这会使您更接近一些对哲学来说是本质性的问题。”③这种对于俄罗斯文学的青睐,除了俄罗斯大师们对于灵魂的深刻拷问迎合了列维纳斯的伦理和神学关注之外,还跟其童年成长的环境有关,他的家乡考纳斯当时依旧是俄罗斯帝国的一部分,因此,俄语文化在当地也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列维纳斯的母亲就几乎能够完整地背诵普希金的《叶普盖尼,奥涅金》,而列维纳斯也在很小的时候就掌握了俄语。 随着自身的成长,列维纳斯的文学阅读范围也越来越广,在斯特拉斯堡与布朗肖相遇期间,布朗肖将以普鲁斯特和瓦莱里为代表的法国作家介绍给了他。不过,在这些俄国以外的作家中,对于列维纳斯影响最大的还是莎士比亚。在《时间与他者》中,他甚至说道“有时候,在我看来,整个哲学都不过是莎士比亚的沉思”④。莎士比亚也确实在其作品,尤其是《从存在到存在者》和《时间与他者》等较早期的作品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位置。如西恩·汉德所说,“从一开始,列维纳斯就既借用那些哲学经典,也借用文学文本和作家,来构筑自己的基础观念。在这个意义上,至少,莎士比亚与柏拉图有着相当的地位”⑤。不唯莎士比亚,实际上,歌德、陀思妥耶夫斯基、瓦莱里、策兰、阿格农、瓦·格罗斯曼等文学家同样在列维纳斯的哲学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这些作家或者在列维纳斯的哲学著作中经常被引用,或者潜在地渗透进了他对哲学和伦理学的思考。笔者认为要充分地理解列维纳斯的思想,也必须对这些文学作品有所理解,因为列维纳斯所构思的“别样于存在”的伦理学本身就是与我们日常的现实生活是有所隔膜的,日常生活的运行更多依赖的还是列维纳斯所批判的存在论或基于交换的普遍经济学,而陀斯妥耶夫斯基等人的文学却提供了一个“别样于存在”的乌托邦,在这个乌托邦中,伦理学和宗教时常是终极的旨归。因此,列维纳斯的伦理学可以被看作是对于这类文学的诠释,而反过来说,陀翁等人的文学也早就将列维纳斯的伦理议题以形象和复杂的面貌呈现在我们面前。另外,文学也提供了对于现实之恶和人性之恶更为具体入微的记录和描写。《别样于存在》这本献给大屠杀受害者的书阐述了一种异常极端的伦理学,这种极端的“根本善”潜在的敌手是奥斯维辛的“根本恶”。要切近地理解这种伦理学,必须对大屠杀有足够的认知,通过策兰和莱维等为见证大屠杀写作的犹太作家的作品,这种伦理学却可以被贴切地通达。在这个意义上,列维纳斯的伦理学和这些文学作品也处于一种相互诠释的关系之中。 文学所促动的思考,首要体现在列维纳斯对文学家的借用中。例如,他曾别具一格地解读哈姆雷特的名言“存在或不存在,这是个问题(又译:生存或死去,这是个问题)”,在他看来,哈姆雷特的烦恼不在于能否继续存在,或该存在还是不该存在,而是存在的不能逃脱。通过这一例子,列维纳斯进而推出了“实存”和il y a等概念。他也常将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的一句话“对于一切事物和一切人我们都有罪,我比所有其他人更有罪”,解释为“我们对所有人都负有责任,而我比其他的人所负的更多”⑥,来说明我对他人所背负的绝对责任和他人于我的优先性。“而且,列维纳斯还不仅仅是利用文学作为例证去说明某些哲学真理,而是在许多关键性的时刻,用文学去激发出一场根本的对话。换言之……列维纳斯利用某些艺术作品去开启了朝向超越的存在论语言和哲学传统”⑦。这尤其体现在其后来对于犹太诗人策兰的借用中,《别样于存在》中最重要的一章《替代》,就是以策兰的诗句:“当我是我的时候,我才是你”为题记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整章内容都是对这行诗句的解读。列维纳斯后来在《上帝·死亡与时间》等作品中也引用过策兰的这句诗,可以说,他对其的借用已经近乎对《圣经》中亚伯拉罕对上帝所说的“我在此”这一典故的阐释⑧。“我在此”这一列维纳斯常引用的圣经典故,既表达了一种对他人和上帝之绝对责任和服从,同时如德里达所言,还在语言学上,“描述和说出了在所说之中干扰着它自己、并一举使所说和言说历时、最后在所说和言说之间调停的东西”⑨。也就是说,它已经渗透到了列维纳斯哲学的语言结构内部,因为这个短语的法语表达“me voici”,可以非常贴切地呈现列维纳斯的主体在替代中由主格向宾格的转换。在某种意义上,以上的四句话,“存在或不存在,这是个问题”,“我们对所有人都负有责任,而我比其他的人所负的更多”,“当我是我的时候,我才是你”,“我在此”是理解列维纳斯哲学最为关键的四把钥匙,而它们都是来自于文学作品,如果我们把《圣经》也视为一种“文学”的话。 《圣经》对于列维纳斯而言,是书中之书,“《圣经》是书中之书,它诉说的是首要事情”⑩;同时,也是文学中的文学。他曾说到无论是文学作品还是哲学作品中反映出来的哲学思考,“您也会在一种文学作品,一切书中的书,即《圣经》中发现这些问题”(11)。在《艰难的自由》一书中,他又说道:“承认文学对人的作用一这可能就是西方的最终智慧,正是通过文学,圣经的子民可以相互辨认。”(12)因此,文学可以通达《圣经》,但更重要的是,对于列维纳斯而言,是《圣经》定义了文学。准确地说,是他所认可的文学,这种文学应当像《圣经》一样,包含有上帝和他人的启示:“没有对书中之书的极度专注,人们就不能倾听到良知。”(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