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社会科学的分化  

作 者:

作者简介:
郭台辉,云南大学民族政治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内容提要:

当代西方社会科学出现一股转向历史的潮流,提出“历史社会科学”的学术主张,让历史研究重新成为社会科学的创造力来源。历史社会科学的内部存在诸多分化,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视角审视其分化形态和类型。“历史社会科学”有两种表述,可以划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形态。其中,广义形态是指社会科学各学科转向各自的历史,而狭义形态是对广义形态的批判和超越,要求社会科学与历史研究彼此内部整合并整体融合在一起。这两种形态可以细分出四种类型。广义形态的两种对立类型分别是“历史的社会科学化”与“社会科学的历史化”,前者把历史研究视为社会科学的论证材料,而后者把社会科学当作理解和阐释历史的客观手段。狭义形态的两种类型分别是“总体表现的”与“总体结构化的”,前者是总体社会与社会各领域、各领域之间实现统一的有机联系,而后者是指社会单一领域对社会总体的运转和变迁起决定作用。广义形态相距马克思主义最远,而“总体结构化的”类型受马克思主义影响,但陷入马克思所批判的“决定论”;“总体表现的”类型更接近马克思的“历史科学”,却缺乏“改造世界”和“创造历史”的使命感。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20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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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西方社会科学出现一股转向历史的潮流,并提出“历史社会科学”的主张,要求让历史研究重新成为社会科学的基础和创造力来源。然而,“历史社会科学”内部出现诸多分化,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视角加以审视和反思。国内学术界已经对当代西方“历史社会科学”的不同知识范畴有所讨论①,从马克思主义视角出发的讨论主要有二:一是把历史唯物主义与“反思性历史社会学”的学术脉络对接起来;二是坚持马克思的“历史科学”表述,并指出当代“历史社会科学”的内在困境。②然而,“历史社会科学”无论从表述方式还是方法论范畴都不是铁板一块,而是阵营林立,争论不断。只有揭示历史社会科学内在分化的不同形态及其问题,才能明确哪种形态更接近马克思主义传统。由此,本文从“历史社会科学”的两种表述和形态出发,揭示历史社会科学的四种类型特征,由此重新定位历史社会科学的内在分化,并基于马克思的“历史科学”评价其问题。

      一、“历史社会科学”的两种表述

      相对于研究“物体运行规律”的自然科学而言,社会科学研究的是“人类实践活动”,是作为整体和一般意义上的“social science”。但从学科分类来说,社会科学是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学科的一般范畴,即部分加总的“social sciences”。社会科学从创生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经历了从整体到部分加总的分化过程。其内部各学科之间、外部与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之间,无不充满冲突和争议。然而,社会科学与历史研究一直保持紧密联系。如果说“哲学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这些表述仅指大类学科的并置关系,那么,“历史社会科学”是社会科学转向历史的学术主张。社会科学家以各种方式保持自觉的历史意识,借用历史方法整理文献材料,在历史经验中提炼理论和概念,运用社会科学方法来理解独特的历史现象,或发挥历史的想象力,链接过去与未来,探索人类活动的历史变迁规律。

      作为学术主张,“历史社会科学”不同于20世纪70年代在史学界一度流行的“社会科学史学”,虽然都强调彼此主动接纳对方并相互融合,但后者特指历史学家主动运用社会科学的理论、概念、方法等来理解和解释特定的历史现象。当然,“历史社会科学”也不同于在社会学学科流行已久的“历史社会学”,其内涵更深刻,外延更广泛,涵盖认识论和方法论两个层面。它在认识论上包括所有具备历史思维和意识的社会科学知识,方法论上包括所有转向历史研究的社会科学方法、视角、领域,如社会史、经济史、历史人类学、历史地理学,等等。而“历史社会学”只是“历史社会科学”分化之后再以跨学科方式发展出来的一个分支,学科化与组织化程度比较高,因此尽力在社会学主流研究中寻求“职业合法性”③。

      “历史社会科学”表达社会科学转向历史的共同旨趣。其一,它在根本上抵制那些没有历史思维的社会科学研究。历史感是社会科学家必须具备的研究意识和思维。用蒂利的话概括:“历史社会科学并不是某种特殊的社会科学,而是其本质”④,“没有历史的社会科学就像好莱坞电影”,只有宏大场面而没有人物。⑤在社会科学的发展史上,社会科学家更多是把历史研究而不是数理模型置于重要位置。只是近几十年来,西方世界才把美国主导的社会科学奉为主流,尤其是经济学和政治学,深受系统论、博弈论和理性选择等数理思维的影响,试图取代其历史思维的研究传统。其二,它既展示历史学与社会科学的亲密关系,又保持二者天然的差异性,由此更准确地把握历史研究对社会科学的基础性作用。所以,转向历史的社会科学家们不同于德国新康德主义者如狄尔泰和卡西尔,把社会科学与历史科学整合到他们所提倡的“文化科学”或“精神科学”范畴,完全消除历史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差异。

      然而,正如“社会科学”有整体与部分加总的差别,“历史社会科学”也分为狭义与广义两种表述形式。社会科学内部各学科有意识地转向历史,并以跨学科方式形成新的研究领域,都可以纳入广义表述的“historical social sciences”。其狭义表述是“historical social science”,对社会科学转向历史的主张提出更高要求。当然,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史学家们重新挖掘韦伯的传统,主张历史学与社会科学整体结合,关注18世纪工业革命以来的社会史,形成“历史社会科学”⑥。但他们主要是把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社会理论与传统的社会史结合起来,用于批判德国的“兰克史学派”传统,反思其政治灾难史及其未完成的现代化道路,鲜有关注其本土之外及之上的全球性问题。另一种典型主张来自沃勒斯坦,他在2008年发表《何谓历史社会科学》⑦,以此追忆蒂利一生的学术追求。

      狭义表述的“历史社会科学”恰恰是对其广义主张的不满,以此反思并批评社会科学转向历史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沃勒斯坦和蒂利等人看来,广义表述的“历史社会科学”只是跨学科研究意义上的历史转向,仅仅立足于各自的学科和学术阵营,是在不断分化的社会科学与内部同样严重分化的历史学之间出现的部分重叠和形式交叉。这种停留在跨学科层次的研究不仅不利于学科之间的持续对话和整体融合,反而在观念和制度上固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三分天下”的学科分类体系,难以有效解释当前世界复杂的社会现象。他们反对当今美国那些无历史意识的社会科学,或者仅仅把历史研究视为特定主题的一种研究方法,并使之制度化为一个子学科,因为这在实质上破坏了历史研究在社会科学中的基础地位。因此,沃勒斯坦等人呼吁“开放社会科学”,主张重建作为整体的社会科学,即“social science”,而不是内部人为分化的“social sciences”。⑧以此为基础,社会科学转向历史研究时需要有总体史学的思维和意识。实际上,在19世纪,社会科学内部尚未出现专门研究领域的学科分类,历史研究也不完全是一门独特的学科,社会秩序的总体探索或社会问题的总体解决与总体的历史研究结合在一起。甚至在19、20世纪之交,社会科学内部虽然出现分化和组织化建制,但在总体上仍是作为一种独特的方法论,被用来阐释历史的独特性,或者追溯当下社会问题的历史过程。“历史社会科学”的广义表述是社会科学与历史研究在20世纪后逐渐分化并进一步碎片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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