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革命与国家理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绍光,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苏世民书院特聘教授。北京 100084

原文出处: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国家学说是现代政治学或者现代政治分析的基石:现实中,政治要么发生在民族国家之内,要么发生在民族国家之间;理论上,政治学中的关键概念、主要议题都与国家概念丝丝相扣。正在发生的新技术革命很可能釜底抽薪、彻底颠覆现有的国家理论。在新技术革命条件下,传统国家理论的支柱性概念——暴力、战争、疆域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如果国家理论需要改写,现代政治学恐怕也到了改写的时候了。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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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19(2019)05-0093-08

      国家学说是现代政治学或者现代政治分析的基石;如果这个基石动摇了,现代政治学恐怕就必须改写。而正在发生的新技术革命很可能釜底抽薪、彻底颠覆现有的国家理论。

      一、现代政治学的基石

      在政治话语和政治分析中,没有任何其他概念比“国家”这个概念更重要。“政治”在英文中为Politics,该词来源于古希腊语的“Polis”,意指“城邦”或“城市国家”(city-state)。那时,政治意指与城邦相关的公共事务。“城邦”是古希腊时代人们聚居生活的共同体。近现代,几万、几十万居民的城邦型小共同体已十分罕见,取而代之的是人口几百万、几千万、几亿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这样,“政治”就变为与国家有关的事务。因此,在现代政治学兴起时,不少学者直截了当地把这个学科与国家联系到一起。例如,在1910年,美国出版了两本《政治学入门》,一本将政治学定义为“有关国家的科学”;①另一本则说“政治学自始至终都与国家相关”,其副标题为“关于国家起源,性质,功能和组织的论述”②。

      作为一门独立的新兴学科,政治学传入中国的标志性起点,是1899年4月梁启超主编的《清议报》门增设“政治学译”专栏,开始刊载伯伦知理的《国家论》译著。伯伦知理这本书开宗明义第一句话是:“政治学是有关国家的学问。”③

      20世纪中叶,发生在政治学领域的“行为主义革命”和“后行为主义革命”认为,把政治学定义为“有关国家的学问”过于狭隘,主张将注意力转向权力、权威、政治系统、社会、阶级。但是,理论上的“去国家化”浪潮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人们便发现,其实“行为主义革命”开辟的新研究范畴都与国家密不可分。到80年代,流行的口号已是“将国家请回来”④。

      可以说,离开了国家这个概念,几乎没法讨论现代政治学中的任何问题。这是因为,一方面,现实中,政治要么发生在民族国家之内,要么发生在民族国家之间;另一方面,理论上,政治学中的关键概念(主权、权力、权威、阶级、政党、意识形态、政治行为、政治体制、政治参与、政治传播)、主要议题(如国体、政体、国家能力、决策过程、中央—地方关系、国家—社会关系、国家—市场关系、政治变迁、全球化)都与国家概念丝丝相扣。因此,几乎所有的政治学入门教科书都会从国家理论讲起,然后在此基础上一步步引申至其他议题。⑤在这个意义上,政治学依然是研究国家及其相关议题的学问。如果国家理论是政治学的基石,这块基石的崩裂很可能撼动整个政治学架构。

      说到国家理论,不能不提到马克斯·韦伯。在去世的前一年,他有一个著名的讲演《以政治为业》,开篇便问道:“政治是什么意思?”他的回答是:“‘政治’就是指争取分享权力或影响权力分配的努力,这或是发生在国家之间,或是发生在一国之内的团体之间。”⑥在韦伯看来,要了解什么是政治,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国家。而国家不能根据其目标来定义,只能根据其特有的手段来定义。相别于其他任何人类团体,国家特有的手段,就是对暴力的垄断:“国家是这样一个人类团体,它在一定疆域之内(成功地)宣布了对正当使用暴力的垄断权。”从远古的氏族社会开始,各种人类团体都把暴力当做完全正常的手段;但现在国家是使用暴力“权力”的唯一来源,其他任何团体和个人只有经过国家许可,才拥有使用暴力的权力。⑦虽然终其一生韦伯并未拿出系统的国家理论,⑧但他对国家的定义已在政治学领域成为被广为接受的共识。

      需要指出的是,韦伯所说的“暴力”很可能仅限于传统暴力;对传统暴力的垄断虽然并不容易,但是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然而,正在发生的新技术革命,很可能会从根本上改变“暴力”的性质;且在新技术革命条件下,国家恐怕无法对新型暴力实行垄断。如果这种推测不是无稽之谈,对“国家”的韦伯式定义恐怕即将过时,现有的国家理论也许必须重写。

      先简单梳理现有国家理论的四个支柱性概念:暴力、战争、疆域、权力。下一部分我们将会看到,新技术革命很可能会改变我们对这些概念的定义,从而改变现有的国家理论。

      《汉语大词典》对“暴力”的定义是“强制的力量”。⑨那什么是“强制”呢?《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是“用力量强迫”。⑩连在一起看,“暴力”与“强制”几乎同义。最权威的英语词典《牛津英文词典》的定义似乎更加精确一点:“暴力”(Violence)是指“故意对人身或财产使用力量”;“强制”是指“约束、抑制、强迫,或指使用力量来控制其他自由人的行为”。这里,无论是《汉语大词典》,还是《牛津英文词典》,对“暴力”和“强制”的定义里都提到了“力量”。而《牛津英文词典》对“力量”的定义是:(1)作为生物属性的体力、威力或活力;(2)作为physical action or movement属性的动力、强力、暴力。这里physical action or movement既指身体动作与运作,也泛指物理的、有形的动作与运作。(11)

      战争可以说是暴力的最高形式。《汉语大词典》对“战争”的定义是“民族、国家、阶级、集团之间的武装斗争”;《牛津英文词典》的定义与之大同小异,指“在不同民族、国家、统治者之间,或同一民族、同一国家内不同集团之间发生的敌对性武装冲突”。在国家理论中,战争是国家形成的基础。早在2500年前,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便意识到“战争是万物之父”。(12)一百多年前,赫伯特·斯宾塞在《社会学原理》里率先研究了战争在国家形成中的作用。此后又有很多学者研究战争与国家形成之间的关系。曾有人一度用玛雅文化作为反例,声称国家也可以在和平环境中形成。然而,近几十年的考古表明,古代的玛雅其实与其他文明一样充满暴力,征战不已。不但在国家最初形成时,战争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近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中,战争依然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暴力、战争是现代国家形成的基础毋庸置疑。(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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