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西方民主的基础与危机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国军(1982- ),男,山东滨州人,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民主理论与中国政治,联系邮箱:guojunzhang414@163.com。重庆 401120;程同顺(1969- ),男,山西闻喜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当代西方政治理论和中国农村政治。天津 300071

原文出处: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从现代国家构建历程来看,当代西方民主有效塑造合法性需要三重基础:一是从传统地域国家过渡到民族国家,二是从身份社会演化为市民社会,三是在大众崛起背景下将代议制民主改造为选举民主。随着民权运动的发展,蕴于个人自由的多元主义分化为价值多元论和多元文化主义,前者主张普遍平等的个人权利,后者则追求对不同文化群体成员的差异化对待。西方的繁荣和进步助长了多元文化主义的蔓延,使保护少数文化群体成为“政治正确”。当繁荣不再,政治正确也就成为逆向歧视,因而右翼民粹主义强势崛起。右翼民粹主义与多元文化主义的对抗将权利政治重塑为身份政治,威胁着作为现代性基础的理性化个人假设,也就侵蚀着民主有效运行的基础,使西方民主体制陷入危机。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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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9)04-0116-12

       自英国脱欧公投和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以来,民粹主义强势崛起。近年世界政治局势的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乌克兰喜剧演员泽连斯基在总统大选中高票胜出,标志着“黑天鹅事件”事实上已变成“灰犀牛事件”。随着民粹主义的蔓延尤其是右翼民粹主义的政治崛起,夹杂着宗教和文化冲突的族群矛盾愈演愈烈,非传统安全问题愈发突出。就在泽连斯基大选获胜的同一天,作为对新西兰清真寺枪击案的报复,宗教极端组织在斯里兰卡制造了伤亡重大的连环爆炸案,世界惊呼亨廷顿预言的文明冲突再次得以印证。在全球化与国家内部的多元化深度互动的背景下,文明冲突内化于国家即右翼民粹主义与多元文化主义的对抗。这一对抗不仅导致认同危机,而且正在侵蚀西方民主有效运行的基础。本文试图通过回溯西方现代国家构建的历程阐述民主有效塑造合法性的基础,进而分析多元文化主义与右翼民粹主义先后崛起的内在逻辑,以及二者的冲突对民主政治带来的冲击。

       一、西方民主有效塑造合法性的基础

       西方国家的政治合法性来源于民主,但民主塑造的合法性并非无条件的,而是以完成现代国家构建为前提的。第三波民主化以来,民主国家数量剧增,但移植西方民主不但没有实现预期的美好生活,反而陷入持续的动荡和衰败,也就无从塑造合法性。毕竟,民众对政权的认同和服从有赖于统治的有效性,这意味着,“政治合法性需要制度化的权威(无论是集中的还是分散的),进行统治的权力资源以及共同体成员间共有的规范”[1]。从西方现代国家构建的历程来看,民主能够发挥塑造合法性功能的根源在于,西方国家具备了有效民主的三重基础:通过建立民族国家构建了现代国家的认同基础;通过培育市民社会构建了现代国家的社会基础;通过将代议制民主改造为选举民主构建了现代国家的制度基础。

       (一)从地域国家到民族国家

       国家是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基本范畴。马克斯·韦伯对其做出了经典界定,“国家是在一定区域的人类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在本区域之内——这个‘区域’属于特征之一——要求(卓有成效地)自己垄断合法的有形的暴力”[2]。这个概念包含确定的区域、人民和统治者等基本要素,并突出强调了区域和合法垄断暴力的特征。这些要素和特征作为一个集合,适用对象是理性的现代民族国家,而非传统的封建王国和帝国。

       西方中世纪的封建国家具有显著的地域性特征,以及由之而来的碎片化和多元化特征。首先,王国和帝国缺乏明确边界,国家更多是一个模糊的地域,“国界只是在民族—国家产生过程中才开始出现的”[3]。其次,在封建国家的层层分封中,附庸与领主之间的依附与被依附关系将政治认同和政治权威碎片化。即使帝国中存在基于高度集权和严密等级的君主统治,但帝国中普遍存在多个族群,“统治者没有兴趣也没有能力建构全社会范围内的文化同质性”,[4]因此传统国家缺乏整体性国家认同,只有狭隘的地域性族群认同。最后,在领主制分散权力之外,中世纪一直存在教权与王权的对抗,导致国家内部缺乏有效整合,各地区的文化和统治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和自主性,国家对外也不具有完备的独立性,因而王国和帝国都缺乏现代的绝对主权观念。

       1648年,欧洲的三十年战争结束后,法国、英国、荷兰、瑞典等国和德意志诸邦与哈布斯堡王室签订系列和约,建立了延续至今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该体系确立了领土界限、主权独立、平等协商等现代国际法准则,标志着民族国家形成。此后的欧洲虽然战争不断,但不再打着宗教的旗号,而是直接诉诸国家利益,民族国家成为现代国际关系的基本主体,也是现代国家的标准形态。作为理想类型的民族国家意指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即国家边界与民族边界相一致。与传统的地域国家相比,民族国家的首要贡献在于确定领土边界,为国家成员的共同生活提供不受侵犯的场域,同时为民众对国家的想象提供一个可视的载体,从而通过领土意识的逐渐强化构建国家认同。

       其次,无论民族国家实际上由一个还是多个民族构成,国家成员都基于领土认同和政治认同而形成了统一的国族认同。国家与民族这两种不同类型的共同体在现代国家构建过程中融为一体,二者融合的必然性在于,国家构建伴随着敌我的识别和斗争,要通过塑造现实的或想象的敌人来凝聚内部成员,这就需要有效的识别和整合工具。基于血缘关系和情感归属的民族正是区分“我们”和“他们”的身份符号,民族也就为现代国家构建提供了巨大向心力。基于民族认同构建国家认同的结果是,民族国家既是政治共同体又是文化共同体,二者之间存在间隙,但包含多民族的民族国家之所以建立并持续存在的原因在于,民族成员对国家的政治认同超越了对民族的文化认同,并将民族认同扩大为与国家边界相一致的国族认同。实现这一超越的根本在于,民族差异是自然形成并客观存在的,但将差异识别出来并用于政治动员所产生的民族归属、民族属性和民族主义,却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化人造物”,因而安德森将民族视为“想象的共同体”[5]。

       最后,相较于传统国家权威的碎片化和多元化,民族国家则基于整体性国族认同确立了主权至上的原则。主权至上对外意味着国家独立、主权平等,相互之间不存在依附关系或藩属关系;对内意味着国家是最高政治实体,垄断暴力并享有最高统治权。民族国家初期的政治形态普遍是君主专制,在市民和大众尚未崛起的背景下,这是摆脱中世纪领主制权威碎片化和认同多元化的必然要求。霍布斯是自由主义理论的创立者,但他通过社会契约论构建的却是君主专制政体。霍布斯认为,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在产生强大主权者方面并无不同,三者“向我们指明的是三种主权者,而不是三种教士;换句话说,它们所指明的是三种家长,而不是三种童蒙塾师”[6]。君主只是霍布斯构想的强大主权的完美承载者,必须如“利维坦”那般强大的不是君主,而是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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