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研究的跨学科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冯黎明(1958- ),男,河南安阳人,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文学理论与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湖北 武汉 430062

原文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文学研究的学科化是一项“未完成”的工程。近代以来的文学学术历史是一部文学研究向外学科借取知识依据、思想资源、阐释技术和价值准则的历史。文学是隐喻性的语言活动,隐喻性的语言活动是一切意义的起源,它是先于学科界分而存在的,因此作为对文学进行意义阐释的文学研究必然要超越于学科化的知识生产体制。跨学科性(或者说学科交叉、学科互涉、学科间性)乃是文学研究的知识学属性的体现。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9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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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19)01-0060-05

      作为一种人文学科知识活动,文学研究在思想资源、知识依据、阐释技术等方面都体现出一种“跨学科”的学理特性。由现代高等教育和现代学术体制的维度观之,文学研究虽然以“中文系”、“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等名称存在于当代中国的学院体制之中并且有着自己订立的学科化的知识域限和运作规则,似乎它能够像其他自主性的现代学科一样“合法”地占有一片外学科无法进入的知识学领地。但是,近代以来“分科立学”的现代性知识学工程展开的历史告诉我们,文学研究并没有跟上各类现代学科知识体系“自立门户”的步伐,因为文学研究迄今为止并没有形成一套“自有知识产权”的学理规定性。正因为这样,近二十年来文学研究日益靠近文化研究——文学研究学科身份的漂移不定使得它本能地把文化研究的跨学科性当做了自己的“宿命”。

      在这个问题上学界最大的误解在于,我们总是把文学研究跟其他学科知识的差异性当做文学研究“自立门户”的合法化依据,比如我们总是相信有“诗学”、“审美”、“文学性”一类的“绝对自我”把我们跟其他学科分离开来并且让我们跟其他学科平起平坐。在我看来,文学研究跟其他学科最大的不同在于它兼容性地包涵着所有学科知识,它存在于全部学科知识的交叉地带。如果说文学研究能够成其为一种自主性的学科知识活动的话,那么这也不是因为文学研究有着特殊的“核心技术”,而是因为文学研究能够将几乎所有学科的知识兼容为一个“超学科”的意义阐释体系。这种跨学科性就是文学研究的知识生产的基本机制,它赋予文学研究以一种“学科间性”的知识学特质。

      首先,从近代以来的文学研究历史来看,文学研究总是在各类外学科的交叉影响下寻找知识生产的机制。知识的学科化是现代性工程的一个重要项目,这一项目跟随着现代大学和现代学术体制的成型而逐渐完成。知识的学科化用“分解式理性”①为现代知识生产的持续增长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其典型的体现乃是现代大学的“分科立学”。“分科立学”是现代大学体制的“第一原理”,没有“分科立学”就没有诸如理论物理学、分子生物学等这样一些成就斐然的“显学”。但是文学研究在“分科立学”的现代性工程里的命运却十分尴尬,它一方面失去了在古典知识学中的“霸主”地位,另一方面又无法满足“分科立学”所要求的学科身份的自主性条件——文学研究仅仅只是在知识对象范围的意义上有着相对的确定性。“分科立学”这一现代性的知识学诉求将知识对象、思想资源、阐释技术、概念体系等方面的自主、自立、自洽视为知识的学科属性独立自主的界定原则,而从文学研究在近代学术史上的表现来看,它还没有具备与这些原则完全相吻合的条件。关于文学研究在现代知识生产体制中学科身份独立性“未完成”的问题,笔者在《文学研究:走向体制化的学科知识》[1]一文中有过较为详尽的论述,在此不再赘述。相比较而言,在现代大学的学科之林中,从学术性的知识生产来看,文学专业大概是最“杂”的,无论是知识对象、阐释技术,还是思想资源、价值准则,文学研究似乎都缺乏“学术共同体”应有的同一性。作为学术性的知识生产,文学研究的“杂”,既是它学科身份属性漂移的表现,也是它特有的一种“学科性别”的表现。

      其次,从文学研究的对象属性来看,隐喻性的语言活动先于学科界分的知识学实践。近代以来,在康德美学的“艺术自律论”的引导下,文学理论一直在致力于寻找文学自主性的合法化依据,比如用“审美特性”、“艺术规律”、“文学性”等等来界定文学的所谓特殊属性并为文学构建自主性的存在基石,但是这些建立所谓“诗学”的努力大多是喧嚣一时而终归沉寂,诸如形式主义的诗学理论、结构主义叙事学等等。何以如此呢?因为这些理论都是从某一个单独的学科知识包括文论家们设想的所谓“诗学”角度解释文学,而文学活动却是先于知识的学科化存在的。文学发生于语言与世界的交际,它是意义的生成——是一切意义的生成,而非某一类型(比如政治的、宗教的、伦理的、审美的,等等)的意义的生成。学科性质或者专业化的知识,是文学性的前学科意义被形式化、类型化的结果,所以我们是无法将对文学的意义阐释限制在某一学科性知识——哪怕是美学学科的抑或是那个子虚乌有的诗学学科的知识的范围之中的。海德格尔在《艺术作品的本源》中说:“艺术让真理起源。”[2]72根据海德格尔的完整论述,这里所说的“艺术”,实际上指的是“诗”。“艺术让真理起源”这一说法的深层意思是,当我们把文学作品视为“真理的起源”时,文学作品的出场就意味着意义的生成,“意义”在其“起源”之时是没有“学科身份”的。既然文学以一种“前学科”的方式存在,那么我们对文学的意义阐释——意义的阐释是文学研究的核心任务——也就不可能仅仅只是限于某单一的学科视界。在这一意义上来说,被人们指责的“过度阐释”,恰恰是文学研究之学科特性的体现。

      第三,从文学研究方法的非自主性来看,文学研究并未形成一种自有“知识产权”的方法。任何一种具备了自主性的知识学身份的学科知识体系都有着相对统一的方法,比如“思辨”之于哲学、“文献考据”之于历史学、“田野调查”之于社会学,还有“审美经验描述”之于艺术学等等,方法论意义上的自主性是某一类知识在现代学科体制中获得独立身份的重要条件。但是我们很遗憾地看到,文学研究在这方面一直没有能够取得自立门户的资格,其原因就是文学研究没有“学科”意义上的统一方法。我们的中国古代文学专业长于文献考据方法,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长于“阅读经验描述”方法,而文艺学专业则长于思辨方法;结构主义诗学倡导“句法分析”方法,神话原型批评推崇“考古学”方法,马克思主义文论则主张“批判”方法,等等。近代以来的文学研究可谓是“一代有一代之方法”,而且不断翻新,层出不穷。按照后结构主义的理论,方法并不仅仅只是一个阐释技术的问题,它进而涉及到对对象的属性和价值的本体论界定的问题。文学研究中方法论的“百花齐放”或者“杂草丛生”的背后是文学研究学科身份的漂移不定,而这种学科身份的漂移不定又彰显出文学研究特有的知识学属性,那就是“跨学科性”。不过近几十年来文化研究的崛起似乎为文学研究在方法论层面上超越学科体制的限制探索出了一条新路,这就是文化研究所运用的“批判性话语分析”方法。作为20世纪人文学科知识的一次综合性实验,“批判性话语分析”凝聚了整个20世纪人文学科方法论的成就,是一次比较成功的跨学科实验,同时这一方法跟文学研究的跨学科属性也比较契合。关于“批判性话语分析”的学理特性,可参考艾伦·卢克(Allan Luke)的《超越科学和意识形态批判——批判性话语分析的诸种发展》[3]一文,此处不详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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