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5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19X(2018)04-0010-07 回顾改革开放40年,我国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为基础教育培养、培训了成千上万的优秀教师。在这一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颁布实施的一系列教师教育政策,不但勾画了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蓝图,而且重构了教师教育的体系与制度,为基础教育教师培养与培训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回顾教师教育政策变迁的过程,对于进一步完善教师教育政策及其制定与实施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一、教师教育政策变迁的回顾:两种专业化路径的逻辑与特征 在中央政府教师教育政策主导下,以1994年实施教师资格证书为界限,改革开放前十几年主要是在恢复重建“文革”前定向培养师资的模式基础上以满足教师数量需求为主的外延式发展阶段,之后则是通过推进专业化进程、重视教师在职培训和强化终身发展以提升教师教育质量的内涵式发展阶段。当然,在师范院校主要承担师资培养、教育学院等培训机构承担教师培训的定向培养模式下,提升师范教育与在职培训的质量同样是一个重要的政策目标,其理论与实践的基础是通过设置专门机构来实现教师培养与培训的专业化。1994年后,则主要是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致力于通过建立开放化的教师教育体系并辅之以专业化的制度建设来实现教师教育的质量提升。 (一)恢复重建期的数量满足型增长与独立定向模式下的教师教育专业化路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主要是借鉴苏联模式,逐步建立起了以独立设置的师范院校定向培养教师为特征的师范教育体系与制度,采取的是欧洲国家奉行的国家中心、独立定向模式的教师教育专业化路径。教师教育政策一直沿着建立并完善以规范、有序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师范教育的主线逐步展开,建立了一个有效的制度框架与管理体系,其核心是师范院校公有公办、师范生公费制与毕业生定向分配制等。[1]改革开放初期,师范教育的恢复与重建,既是对这一体系与制度的恢复,也进一步强化了定向培养模式的专业化路径,而且开始探索建立教师资格制度,以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的提升。 1.政策导向下的数量满足型的教师教育规模增长 改革开放初期,在恢复被“文革”破坏的师范教育体系与制度的过程中,为了实现中央提出的教育方面要“大干快上,各级各类学校加快发展速度,扩大发展规模,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这一时期的政策重点在于扩大师资数量,满足基础教育的师资需求。从1976年开启师范教育的恢复与重建,到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师范院校和教育学院数量与在校生数量增长极为迅速:师范大学、师范学院和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增长到了260所,在校生达到了472,142人;中等师范学校数和在校生数分别达到了1987年的1059所和65.13万人;独立设置并承担教师培训任务的教育学院1986年也增加到了262所、259,885人。[2-3]这一规模增长是典型的教师教育政策导向的结果,也无疑深深打上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中央与地方政府投入了大量土地、资金与人员等资源,短期内实现了独立设置的师范院校、教育学院数量的快速增长与培养、培训的规模扩张,其目的就是实现满足师资数量需求与强化在职培训的政策目标。 2.定向培养模式下的教师教育专业化路径 师范院校、教育学院的教师培养与培训质量不高等问题伴随着数量、规模的扩张逐渐显露出来。1980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国师范教育会议再次重申了三级师范教育体系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为了鼓励品学兼优的高、初中毕业生报考师范院校,鼓励广大教师从事人民教育事业,最根本的措施是提高人民教师的社会地位,逐步改善他们的经济待遇和工作条件。”[4]162会后,教育部《关于办好中等师范院校的意见》《关于办好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的实施意见》等政策相继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的办学、管理与培养工作。同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则制定和调整了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规划。此后,《小学教师进修中等师范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关于加强小学在职教师进修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中学在职教师进修大学本科课程有关问题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相继出台,为学历尚未达标或教学岗位不合格的在职教师提供了“补偿性培训”的措施,为提升教师培养与培训的质量提供了政策保障。 显然,加强师范院校与教师培训工作管理的政策目标,就是要提升教师培养与培训的质量。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年)则明确将提高教师教育质量确定为新的政策目标,要求“师范院校要坚持为初等和中等教育服务的办学思想。只有具备合格学历或有考核合格证书的,才能担任教师。”教育部《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1986年)则进一步要求师范院校通过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来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对教师资格、教师考核等方面的初步探索,则进一步体现了提升质量的政策目标。《关于中、小学教师队伍调整整顿和加强管理的意见》(1983年)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探索实施中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考试制度;1986年9月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试行办法》规定了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截至1991年,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中小学教师总数达到了475,862人。[4]251 (二)开放化模式下的教师教育专业化路径与规模扩张型增长 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其他高等院校也要积极承担培养中小学和职业技术学校师资的任务”,开启了我国教师教育体系从封闭定向的三级师范教育体系逐步向灵活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转型的改革进程。 1.开放化模式下的教师教育专业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