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文学创作的对接、渗透与比较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鸣奋,厦门大学 人文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黄鸣奋,厦门大学特聘教授、人文学院教授,中国作协网络文学研究院研究员,研究方向:新媒体艺术理论。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内容提要:

人工智能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先后形成了符号人工智能、行为人工智能和社会人工智能等形态。它们可以在系统的意义上与分别作为言语活动、情感表达和现实模仿的文学创作对接。目前,在实践的意义上,人工智能正逐渐渗透到文学创作的社会层面、产品层面、运营层面,扮演原先由人类担当的多种角色,因而给文学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在理论的意义上,人工智能所具备的人工性、类智性、似能性,可以和文学创作的文化性、创造性、作用性进行比较。它们之间的互动是人为进化的缩影。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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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18)11-0179-10

       人工智能作为计算机科学的分支兴起于20世纪中叶,它迅速成为科幻文艺的热门话题,并逐渐进入工业生产、太空探索和社会管理等实际应用领域。尽管如此,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公众觉得它离自己的现实生活相当远。近年来,这种观念由于智能网的普及、智能服务机器人的崛起、智能计算机在对弈中打败人类顶尖棋手等重大事件而遭受到巨大冲击。社会舆论转而关注人工智能是否会在不远的将来让人们从许多行业下岗(包括让作家失业),甚至将整个人类挤出历史舞台。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人工智能与文学创作的关系成为文艺理论研究的重要议题。本文试图阐述人工智能与文学创作系统对接的过程,分析人工智能在文学创作领域所扮演的角色,进而比较人工智能与文学创作各自的特性,对其未来加以展望。

       一、人工智能和文学创作的系统对接

       智能本身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它可能侧重于作为思维特征的智力,也可能侧重于作为身体素质的能力,还可能侧重于作为物种标志的意识。与上述三种不同理解相对应,人工智能形成了符号系统、行为系统和社会系统的分化。所谓“文学创作”至少包含三种可能的意义,即言语活动、情思表达和现实模仿。在第一种意义上,文学是指语言艺术,文学创作是通过言语活动所进行的创造;在第二种意义上,文学是指心理的体验,文学创作是内在情思的外在表现;在第三种意义上,文学是指现实的写照,文学创作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可以将人工智能与文学创作的关系区分为三个层面:一是作为符号系统的人工智能与作为言语活动的文学创作的关系;二是作为行为系统的人工智能和作为情思表达的文学创作的关系;三是作为社会系统的人工智能和作为现实模仿的文学创作的关系。

       1.符号人工智能与作为言语活动的文学创作对接

       至迟在20世纪中叶,科幻作家已经对人工智能进行了大胆的猜测,虽然还未使用这一术语。例如,1942年,美国作家海因莱恩在科幻小说《沃尔多》中描写一个残废了的科学家建造机器人沃尔多以增强他有限的能力。在通电的情况下,沃尔多会创造动画。美国作家冯内果的小说EPICAC(1950)设想由计算机代人写情书。在这一过程中,它爱上了收信人帕特,后因这种爱无法获得回报而自毁。大约与此同时,计算机科学家也在思考和人工智能相关的问题,例如,英国的图灵写了《计算机器与智能》一文,预见到计算机可以用来解决任何可计算的问题,并通过有关人机对话的设想启发程序员将设计思路扩展到媒体领域(1950)。①1952年,英国计算机科学家斯特雷奇开发出情书生成器。它运行于费兰蒂·马克1号计算机,可以运用定义好的词语和格式自动写作情书。②

       作为计算机科学的人工智能是1956年正式出现的。该领域早期研究者对智慧来源的认识存在重大分歧。有些人认为智慧源于诸多独立行为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因此致力于建构涌现模型;另一些人认为智慧源于形式化的规则,因此致力于建构信息处理模型。由于当时主流计算机是串行式的,在同一时间内只能处理一项运算,因此,涌现模型缺乏技术上的必要支持。在这样的背景下,人工智能领域自20世纪60年代之后普遍将信息处理模型当成研究重点。这一派被称为“古典人工智能”或“符号人工智能”。在其影响下开发出来的某些计算机程序已经具备某种类似于文学创作的功能,1963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怀申鲍姆所开发的伊莱扎(Eliza)就是如此。它得名于英国作家萧伯纳剧本《皮格马瑞翁》的女主人公,能够像心理医生那样与用户对话,所记录下来的文本有几分像戏剧台词。类似程序以“聊天虫”(Chatter)著称,比较知名的还有精神分析学家科尔比开发的佩里(Perry,1972)等。

       作为符号系统的人工智能被引进文学领域,凸显了文学形式的价值。从理论上说,任何文学都是由一定语音或词汇构成的,任何文学作品都潜在地包含于这些基本单位的排列组合之中。英国作家斯威夫特的小说《格列佛游记》(1726)已经接触到这一点。它描写一位教授组织学生利用随机生成法进行写作,洋洋自得地夸耀说利用这种方法可以让最无知的人也能不借助于天才或学力写出关于哲学、诗歌、政治、法律、数学与神学的书来。③人工智能不仅比人脑更有可能穷尽(至少是更有条件探索)上述排列组合,而且可以将一定的审美标准作为过滤器加以设置,自动从相对无意义的排列组合中筛选出相对有意义的“类作品”。这样的文学生产属于审美计算范畴。如果将上述过程当成文学生产(或文学形式的生产),那么,人工智能已经达到远非人类作家所能比拟的生产速度,虽然其“作品”还未必达到可以和人类作家相比的质量,更准确地说,是还未能跻身将人类经典作为圭臬或楷模的精神产品的行列。人工智能创作成果的经典化,目前还需要人为推动,不论从程序设计还是文本筛选的角度看都是如此。

       2.行为人工智能与作为情感表达的文学创作对接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格利克斯坦《21世纪计算机将真的思考?》(1992)一文强调顿悟的重要性,他认为当时计算机和程序所缺的是以下三点:一是真正的多维建模和相互交流。人工智能实体必须拥有创造(而不只是分析)多维环境模型的能力,这种建模依靠的是传感器、处理器和效应器通过多维频道的彼此联系。二是自我组织的嵌入软/硬件。人工智能实体的软件和硬件必须是一个,不可分割。否则的话,只能说是仿真。而且,上述系统在某种水平上必须是自我组织的,否则的话,它只是设计者与程序员的扩展。三是传感器、处理器与效应器的无缝结合。人工智能实体必须和环境建立真正有意义的联系,这种意义不只是对人而言,而是对人工智能实体本身。④他的看法代表了人工智能研究所发生的深刻转变,亦即行为人工智能逐渐取代古典人工智能。美国科学家马蒂尔斯对二者的区分做过明确的论述。他认为:“古典人工智能关心建构心灵,而非完整的代理。这一研究项目的组成,是将心灵的不同能力(即推理、记忆、语言运用等)加以分离,并建构发挥分离中的能力的理论与系统。据信,这些无实体的心灵碎片将被组装在一起以形成完整的‘人’,这种集成付诸未来。行为人工智能则追求建构可在复杂环境中运作的完整的代理(而非心灵或心灵碎片)。”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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