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德重建问题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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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湖南文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7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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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何西来

      对话人:邵燕祥 杜书瀛 刘心武 何西来 钱竞 白烨

      道德现状评估:并非到处“礼坏乐崩”,更非中国人都堕落了

      何:道德问题现在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伦理学界、哲学界、社会学界,都在关注。文学界在理论上对道德问题的探讨,稍晚于别的学界。正式从理论上提请注意这个问题,是去年夏天我们那次关于社会变革时期的文学道德问题的研讨会。人们在对于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状况的评估上,意见相当歧异:有的人认为道德沦丧,道德滑坡,也有不少人认为道德并不像人们估计的那么糟。

      杜:当时有所谓“滑坡派”和“爬坡派”的争论,贺兴安明确讲自己是“爬坡派”;我的基本观点是:既有“滑坡”,更有“爬坡”——应该看到当前有新的道德文明在萌发兴起;当然,道德上存在的问题也不能忽视。

      何:到底怎样看待道德的现状,我们应当谈一谈,提出自己的评估。因为它也涉及文学的道德状况和文学家的道德状况。这里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看待道德的崩坍问题,或者说如何促使旧的道德退出历史舞台并加以埋葬,同时推进新的与正在展开的市场经济相衔接、相配套的道德体系的建立。如果说,文学创作中确有一部分作品道德水准下滑,那么这些问题怎么解决?照我看,文学的道德水准,归根结底取决于文学家的道德水准。因此,也应当重视文学家的人格建设问题。

      杜:对于道德状况的估计,我以为不必太悲观,现在有的人过于悲观,认为不得了了,道德整个垮了。

      白:认为是“礼崩乐坏”了。

      刘:这些人思路的前提就充满焦虑。

      何:上海一些人文精神的提倡者就是这样。

      邵:对于道德状况的宏观估计,应是有实证的,有根据的,有调查的,不能够只用几十年、几百年来形成的四字成语来做抽象概括,什么“礼崩乐坏”、“人欲横流”等等,这不能作为我们讨论问题的真正出发点。我写过一篇小文章《中国人全都堕落了吗?》。有些人在文章中动辄是全称判断,好像整个社会都堕落了。

      何:张承志对于整个社会道德状况和文坛状况的估计就有这种情况。

      刘:那比这个还要激烈,还要吓人。

      何:不能举世皆浊,唯我独清;举世皆醉,唯我独醒。那样会把自己变成一个真正的孤独者。

      邵:我的中心观点是堕落要有条件,有资格。在中国,谁最有资格、有条件堕落?首先是那些能够掌握金钱和权力的人。其他人主要是跟着他们学着堕落,或有逆反心理而堕落。要解决堕落问题,就要擒贼先擒王,先抓堕落的先锋和带头人。

      杜:那些堕落的先锋,是“大巫”;那么跟着他们堕落的人,不过是“小巫”。不能只见“小巫”,不见“大巫”。要首先抓“大巫”,抓“王”,要特别注意那些满口仁义道德而满肚子男盗女娼的“大巫”,要警惕这样的“王”,要抓这样的“王”。

      何:北京市的王宝森、陈希同之流,就是这样的“王”。

      邵:这样才能追本溯源,把问题弄清楚。就好像查毒禁毒,毒源在哪儿?不解决这些问题,先抓下面吸毒的小青年,没有用。在清扫卖淫嫖娼问题上,我也写过一篇被认为“刁钻”的小文章。南方一个报纸报道某次扫黄行动,收容了卖淫妇女若干人,我的文章题目就是“那么,嫖客呢?”一个巴掌拍不响,有卖淫的,有嫖娼的,不能光管卖方不管买方。我们过去在“三反五反”时,党政干部出了问题,老说是受了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腐蚀,好像堕落都是被动的。

      何:“儿子开妓院,老子去嫖娼”,到底谁主动,不是一清二楚吗?其实在卖淫嫖娼问题上,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嫖客。

      邵:心武你跟社会上的上九流、下九流都有来往,你说呢?

      刘:上九流也上不到最上头,下九流也下不到最下头,就我而言,只是扫瞄的视野更宽阔一些而已。

      何:确实比较宽。你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风过耳》的耳朵都伸到黑社会了。

      邵:我到某省某县了解到了一个情况,一个经营酒店的人跟我讲,当地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在拿钱整人上都有明码标价,一个胳膊多少钱,一条腿多少钱,一条命又多少钱。这些东西可以简单说是道德堕落吗?

      何:有道德问题,但远远超出了道德问题。

      邵:这里涉及一个问题,对社会性堕落的现象,谁应该主要负责?

      刘:我觉得有关社会道德的问题可以剥离开来讨论。对现在的社会问题,有些人感到痛心也可以理解。但要搞得干干净净,往往又要以一元化的专制为代价。关键不在于出现这些事情,而是作为文化人和知识分子,我们应当提出什么样的道德要求,以共识性的看法作出自己的回应;另外,在道德问题上,要实行双重以上的标准。比如西方,你要竞选议员,那就对不起,不要说嫖娼,和吧女有交往就是个事儿;你要是一般人,那要求就宽得多。他们对文学艺术家的道德要求,也是很宽。像这些层次,咱们都没有。而且咱们这儿在道德、人格上率先要求文学艺术家,并且标准往往严于官员,也很独特。这种严格要求如果作为文学艺术家个人的自律,是合理的;如果作为普遍的准则,我觉得没有什么道理。不知道我这个思路怎么样,大家可以讨论。

      杜:我认为用最高最严的道德标准要求作家,反而对官员很宽,这肯定是不正常的不合理的。去看看魏列萨耶夫写的《果戈理是怎样写作的》一书,好像里面引用果戈理自己的话说,人类的几乎所有弱点在他身上都有。这就是说,果戈理自认为他远非道德上的完人。但从他的话中至少可以看到果戈理的一大优点,即很真诚。对一个作家这是非常重要的,也非常可贵。尽管果戈理不是道德上的完人,但不失为伟大作家。苛求作家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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