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国家自主性”:基于概念的考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马天航,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上海 200433;熊觉,中共浙江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浙江省科学发展观与浙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浙江 杭州 311121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国家自主性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概念已经被广泛运用,但是对于概念本身的理解还是停留于字面,缺少深入的分析。一条可取的路径是,利用国家能力和国家偏好两个次级概念发展出理解国家自主性的分阶段类型;国家能力的水平决定了国家偏好的层次,而战略性的政策选择又会影响到国家能力的长远积累。当国家自主性作为核心自变量用于解释制度变迁或制度绩效的时候,必须将其放置在一定的时空条件、政策议题和组织形式下展开,同时要说明次级概念的结构和测量指标的选择依据;反之,笼统谈论国家自主性的高低则只能作为一种分析视角或者补充性的解释。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8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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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8)08-0080-13

      一、问题缘起

      自20世纪70年代“国家回归(Bringing the State Back in)学派”兴起以来,国家自主性成为比较政治、国际政治等领域的重要概念,并被学界广泛认可。概念的普遍使用并不意味着自身得到了清晰的界定。对于国家自主性的内涵、测量和适用范围,以及与其他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先前研究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研究者认识到国家作为一个重要变量而存在,并用来解释其他现象(比如经济发展、社会革命等),而对于自主性本身,缺乏足够重视。如果针对同一概念的理解和使用不能达成相对一致,研究之间就不能有效对话,这个概念在社科研究中用于解释和被解释的效力也会大打折扣。因而,把国家自主性放在被解释的位置,理清来龙去脉,对于概念的理解和应用大有裨益。

      关于国家自主性的解释有两条经典的路径。第一条路径源于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该理论认为国家是社会的衍生物,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并最终成为阶级统治的机器,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严格说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字面上没有专门讨论国家自主性的问题,只是在比较前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过程中提及现代劳动分工体系带来的经济和政治的独立自主性愈发增强。①资本主义国家被马克思称作“社会的莫大耻辱,是一切龌龊事物的温床”。②对于任何试图打破或取代这种旧有统治结构的新型组织,马克思期许颇多,比如巴黎公社。③第二条路径来自公共选择理论,也称作新功利主义的国家观。④深受行为主义的影响,公共选择学派将国家行为化约到个体层面,社会行动根源于“同意的计算”⑤的结果,政府部门的行为也可以还原为公务员个体的损益平衡。⑥然而,集体行动的吊诡就在于个体利益加总过程中的“涌现”(emergence)⑦使得整体利益的表达产生不同于乃至超越任何个体的利益诉求。

      上述两条路径,国家要么被解读为社会主导阶级的附庸,要么被还原为个体行动的加总。这些简洁的论述是反直觉的,印象中的国家行为不会如此简单。国家自主性学说的意义就在于它回应了现实发生的但工具论和公共选择理论都没有说明的现象,即国家会追求并实践一些社会主导阶级和普罗大众未曾料想或表达的政策,或者说,社会大众和利益集团并没有对国家给出明确的压力信号,甚至在某些议题领域,在利益集团和民众形成明确的偏好或者主张之前,决策者提出了超越社会判断的议题框架,由政策议题引发社会议题,而不是按照传统的将社会议题纳入到政策议题中来的模式,这个时候正凸显了国家的自主性。⑧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自主性的理解有内外之别。内在自主性限定在“国家-社会”关系的框架内,立足点是一国的内部治理体系,涉及到工业化、社会保障、社会运动等方面,国际因素作为一个或一组变量会纳入到分析框架中,但不会取代“国家-社会”关系的中心地位。相应地,外在自主性的立足点是作为整体的国家在世界经济和治理体系中的地位⑨,涉及国际贸易、国家间战争和国际组织中的行为,而一国内在的政治经济条件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该国的国际表现。国内事务和国际事务的运作尽管联系紧密,逻辑却不尽相同,不宜放在同一框架探讨。本文主要考察国家内在自主性,略兼顾国际因素的影响。

      二、何为国家自主性:既有解释及其不足

      国家自主性究竟是什么?相关定义非常多。既有研究为我们理解国家自主性提供了基本要件:(1)国家一定是独立于社会的组织或结构,至少是相对独立的;(2)作为组织或结构的国家具有主体性,这种主体性表现为特定的偏好和利益诉求;(3)国家具有实践和达成这些偏好和诉求的能力。由此,国家从社会的束缚中挣脱出来,搭建了基本的“国家-社会”关系框架。

      诺德林格(Nordlinger)将自主性的讨论限制在成熟的民主国家,因为民主制度下国家和社会的行为是理性可预期的。国家自主性表现为一个又一个的动议催生和政策达成的过程。自主性的衡量不是单方面的,而是国家和社会在不同的政策领域相互角力的结果。社会力量会(1)向国家施加压力来消灭动议和(2)阻止国家已经开始的特定政策抑或(3)以消极对待和不合作的方式迫使国家劳而无功。根据国家和社会的偏好是否一致,以及国家偏好和行动是否一致的情况,诺德林格构建了2×2的矩阵来分析国家自主性。⑩在国家和社会偏好一致且行动符合偏好的时候,国家-社会得到有效整合,这种情况下政策易于达成。当国家和社会偏好不一致的时候,国家可能(1)迫于社会的压力而按照社会偏好行动,也可能(2)不顾社会压力坚持自己的意图。前者是社会力量的强大主导了国家的权威性行动,后者涉及到国家-社会之间的策略选择。根据国家-社会的相对强弱,情况(2)又可以分为两类情况:其一是国家坚持自己的意图而无力短期改变社会的偏好;其二是国家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改变社会偏好,使得社会和国家偏好相一致。此外,还有最后一种情况,即国家和社会偏好一致,然而国家以背离自身偏好的方式行动。理解这种不合逻辑的情况需要引入外部因素,比如国际力量的干预。这种情况是对国家自主性的否定,因为此时的国家成为外部力量的傀儡或者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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