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文论分歧的符号学根源以及融合重建的机制和路径

作 者:

作者简介:
马大康,男,1947年生,浙江温州人,温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文艺学、中西文学。

原文出处:
上海文化

内容提要:

行为语言和言语行为是人类最原初、最基本的符号系统。文化就建立在行为语言与言语行为协同作用的基础上,文学则是两种行为(语言)的深度合作和融合。行为语言与言语行为相互关联的整体结构及倾向性决定着一个民族的文化特征和思维习惯,决定着文学及文论的独特性。只要了解两种行为(语言)相结合的整体结构,我们不仅能更为深刻地把握中西方文论分歧的根源,而且可以发现相互融合的内在机制,从而为建设当代文论提供明晰的思路。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8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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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西方文论分歧根源于象征符号系统结构的差异

      关于中西方文论分歧根源的问题主要有两种答案,即文化差异和思维差异。这两种回答固然没有错,但是,较之于文化和思维差异,最为根本的是符号系统的差异。无论文化或思维活动都离不开象征符号,其特征也都根源于符号系统的结构特征;同时,也只有深入了解符号系统,我们才可能进而探寻中西方文论融合重建的机制和路径。

      卡西尔认为,人类文化即象征符号活动。格尔兹在此基础上指出象征符号的多样性,包括行为、语言和各种有意义的物品。我们认为,尽管人类象征符号活动各式各样,但其中最原初、最基本的有两种,即“行为语言”(动作、姿态、表情、声音)和“言语行为”,其他各种符号活动都只不过是媒介上的延伸和拓展,其根本性质仍然取决于这两种行为(语言)。文化是在行为语言与言语行为交互作用的基础上协同建构的,文学则是两种行为(语言)的深度合作和融合。①正是这两种行为(语言)相互结合的结构方式决定着文化生产、思维习惯及文学活动的独特性。

      行为语言在前人类时期就已经存在。在生物体对那些有效行为不断重复和模仿的过程中,逐渐将行为内化、结构化而生成群体共享的意义,由此形成行为语言,因此,行为语言实即“结构化的行为”。由于这些结构化的行为是在与环境相适应的过程中塑造成形的,它们必然与特定环境紧密联系,并成为生物体与环境关系的共同表征。行为语言同时关联着生物体的内部世界和外部世界,既积淀为生物体的经验,又整体地表征着内外世界的关联。②言语行为则是在行为语言的基础上分蘖出来的,它将经验予以归类、概括、抽象而凝聚为离散的概念,由此构建了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符号系统,并成为人类独享的符号活动。

      但是,这两种行为(语言)却有着迥然不同的性质、施行方式和功能:行为语言利用“身体信息”(动觉)来建立差异性,实即身体表演,它直接归属于身体,是缺乏独立性的符号系统;而言语行为则以其“概念/音响形象”建立差异性,并因此与身体相离散,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符号系统。人以行为关联世界,以行为语言把世界结构化并纳入己身,把世界与人融合一体而把握了世界,并赋予世界以人的行为结构和生命形态,把世界拟人化、肉身化。但由于行为语言缺乏独立性,无法使人与世界相分离,无法构建人的“对象世界”,也就不能构建人类意识,只能构成无意识经验。③正是行为语言的作用,才有可能设立人与世界之间的非对象性关系,构建物我合一、无物无我的境界。体验、悟解、直觉、移情、本能就建立在行为语言功能特征的基础上。言语行为则凭借其独立性和差异性,把人与世界相区分,把万物相区分,从而在构建人的对象世界的同时,反身构成人类意识。④自此,人与世界的浑融关系被分裂为主客体相对立的二元关系,构建起人与世界之间的对象性关系。我们所说的主客分裂的、逻辑的、分析的思维方式,就奠基于言语行为的功能特征。它赋予人类观察认识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反思能力。言语行为既塑造了对象世界的秩序,又以其反思性赐予人类以理性。⑤行为语言、言语行为是人与世界之间两种迥然不同的关联方式,这两种不同的行为(语言)就共同存在于人类活动中,它们共同决定着人类文化创造和思维方式,而双方关系的不平衡性则造就了不同民族文化和思维的独特性。因此,不同民族的文化、思维,以及文学、文论的差异性就根源于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语言):行为语言与言语行为相互结合的整体结构及倾向性。

      二、“理念”和“道”背后的象征符号活动模式

      人类象征符号活动同时塑造着人的内部世界和外部世界,既给人类思维打下印记,也重构着人的世界,决定着人与世界的关联方式。这也就是说,行为语言、言语行为以不同的运作方式和功能特征,协同构建了人与世界之间复杂多变的关系模式。人类文化生产就取决于象征符号活动的方式,取决于人与世界的关系模式。

      不同民族对世界本源及最高法则的认识,就和象征符号活动的独特性密切相关,和言语行为、行为语言双方相互协同的整体结构,特别是这个结构的主导倾向密切相关,和由两种行为(语言)所建立的人与世界的关系模式密切相关。柏拉图的“理念”与老庄的“道”就极其鲜明地反映出这种差异性。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说:“在凡是我们能用同一名称称呼多数事物的场合,我认为我们总是假定它们只有一个形式或理念的。”⑥他举例说,存在三种床:第一种是自然的床,是床的本质,是实在,也即床的理念。这是永恒不变的,也是任何人都无法制造出来的;第二种是木匠造的床,这只是一张具体的床,它分有了床的理念,是理念的影子,而不是理念本身;第三种是画家画的床,那不过是对具体的床的模仿,是影子的影子,和理念或真实隔着两层。虽然柏拉图的“理念”具有神秘色彩,但是,由于“理念”思想是根据用“同一名称”概括许多具体事物来推想的,它就和语言概念相关联,或者可以说,这种关于世界本源的观念是建立在言语行为基础上,通过语言概念推演出来的。柏拉图就是根据各种不同的床具有一个共同的概念“床”,才推测存在着一个床的理念。

      理念与抽象概念相关涉,而不是个别的、具体的事物,因而凭借人的感官是不能把握的,甚至需要排除视觉、听觉的干扰,只能通过意念和理智才有可能接近它,借助于理性思维才能理解它。“他必须运用纯粹的、绝对的理智去发现纯粹的、绝对的事物的本质,他必须尽可能使自己从眼睛、耳朵,以至整个肉体游离出去,因为他觉得和肉体结伴会干扰他的灵魂,妨碍他取得真理和智慧。”⑦正因如此,聂敏里认为:“柏拉图的idea从客观存在的方面来看,并非是事物的感性形相,而是事物的本质,它构成了事物最真实的存在,而这也就是事物的本体。而作为事物最真实的存在、本质,它不是感觉经验的认识对象,而是理性思维的认识对象,从思维方面来说,它就是思维之概念。”⑧

      与柏拉图的“理念”不同,老子的“道”恰恰既非概念,又非形象。“道可道,非常道”,一旦用语言命名它,以概念网罗它,就仿佛如“混沌开窍”,势必失去“道”本身,不再是那个唯恍唯忽、周行不殆的“道”了。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漠!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道大,天大,地大,王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处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⑨自然之“道”是世界的根本,是天、地、人的缘起。人凭借行为语言与世界直接关联,相互混成,就可以进而把握世界、悟解世界,以此来引导自己的行为;由于行为语言是非独立性的符号系统,它尚未把自然与人相分割,尚未把万物相分割,尚未把世界构建为明晰的对象世界,因而世界仍然是浑整无割、混沌不分、晦暗不明的,这正是作为世界本源的自然之“道”的存在状态。这种状态只有通过行为语言来悟解,而无法用语言概念来命名、用言语行为来阐释。为了有所解说,只能勉强以“道”来命名它,以“大”“逝”“远”“返”等曲折委婉地描述它、接近它,然而,这些又并非“道”本身。老子深知人类处境的尴尬:人唯有用语言来明确地说明和显现世界,而语言却因其局限性又无法真正触及世界的根本,因此,他只能以旁敲侧击的方式,耗费五千言,试图以此迂回地探索世界的本源和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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