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解构主义和文学批评

作 者:

作者简介:
叶华年(1945-),男,浙江宁波人,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上海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 200234

原文出处: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解构主义的策略之一似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即从本源上审视和检验文本中占统治地位的传统观念和方法的具体细节,揭示其所遮蔽或压制的意指过程中的差异与矛盾,以期颠倒原等级次序,更新认识,促进思想。解构主义用于文学批评则能排除定见,别开生面,取得耳目一新的释解,如文章中对《拧紧螺丝》和《莺莺传》的解构性阅读所证。解构主义所关注的不只是知识与真理问题,而更是权力与权威问题,它虽有局限性,但其合理的批判精神有利于破旧布新,至今仍能大有作为。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4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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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本文标题,人们不禁会问:“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与解构主义,一古一今,一中一外,风马牛不相及,怎能相提并论?然而它们在精神上确实是相通的。不惟如此,我国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相互辩诘驳难,西方苏格拉底与柏拉图以降的下一代对上一代的叛逆和突破,无不包含有某种程度的解构活动,采用的多是或明或暗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策略。自然,两者毕竟不可同日而语,解构主义作为一种明确的思想和行为,是当代的一门显学,它具有目的上的彻底性,理论上的深刻性,意识上的自觉性和方法上的系统性。

      一

      说起解构主义,必然要提到雅克·德里达,两者合而为一,共生共荣,解构主义因德里达而勃发壮大,德里达因解构主义而成一大家。但解构主义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遵照“任何文本都是一种互文”的互文性原理,实际上也是特定语境中的一种产物。据艾琳·哈维的研究表明,至少有三个人对德里达产生过较大的有形或无形的影响。[1](P127~147)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对形而上学进行了批判并对理性的局限性作了评析,德里达则深入一层对西方理性主义的思想传统即逻各斯中心主义进行抨击和解构;尼采在《道德体系论》等著作中从词汇学和语义学等角度对形成善恶道德概念的历史起因、条件和基础探本溯源予以论辩,德里达则进而对是否存在固定不变的本源置疑,并相应指出意义具有不断地“隐现、流溢和扩散”的散播性;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一书中选取Destruktion这一德文词,弃其“破坏”、“毁灭”等本义不用,而用其“颠覆性的分解”喻义,表示要把传统结构拆解得四分五裂以“去蔽”,德里达承继了海德格尔的定义,但没有采纳相对应的现成的法文词destruction,却另行创造一新词deconstruction以更明确地表达他的思想。然而德里达所倡导的解构主义终究是史无前例的富有独创性的流派,哪怕他受到前人间接直接的影响,这种影响也是通过他带有鲜明个人色彩的解构姿态得以体现的。他为解构主义提供了哲学的纲领,以《知识考古学》著称的福柯提供了左倾的观点,保尔·德曼(Paul de Man)和他的同行以积极的实践形成了核心,他们一起开创了一片解构主义的新天地,在当代西方的思想界和批评界引起了轩然大波。

      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可说初成于对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教程》的批评。索绪尔在他的书中说,书写语言只是为了表述口说语言而存在,语言的口说形式独自构成语言学研究的对象,这样他明白无误地确立了语言的口说形式高于书写形式的等级次序。[2](P1~10)但口说的语言一经出口即已消失,无影无踪,如何研究?即使现在有了录音机,能把声音留驻下来,反复播放,但用于语言科学的研究仍因能闻其声却不见其形而有种种不便。德里达在《论书写》一书中剖析了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比较对照了口说语言与书写语言的异同,指出两者的区别在于各自所寄身的物质形态不一样,前者为声音,后者为文字,而白纸上的黑字清晰持久,作为语言研究的对象远较口说语言稳定牢靠。如此一来德里达把索绪尔所确立的次序予以颠覆性的解构,确立了书写形式高于口说形式的等级次序。[3](P94~119)

      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所阐述的理论当然比上面提及的要丰富系统得多,德里达在《论书写》一书中对索绪尔所强调的西方传统一贯以声音与口语来贬抑书写文字的逻各斯语音中心主义的解构也比上述的那一点要深刻全面得多。但德里达所采用的基本方法也许可称为“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法。我们姑且把口说语言称之为矛,书写语言称之为盾。那么索绪尔夸的是口说语言的矛的锋利,贬的是书写语言的盾的不坚,按他的说法矛利盾脆,似乎并无自相矛盾之处。然而德里达证明,要满足索绪尔的语言研究的需要,口说语言必须用文字记录下来成为书写语言后方可细细琢磨探究,故而书写语言的重要性与口说语言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是,则索绪尔的盾应该而且实际上是坚硬的,他的理论有内在的不妥之处,只不过索绪尔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在构筑理论时无意中把它遮蔽起来了。

      德里达揭露索绪尔理论中的内在矛盾的目的不在于证明其理论有谬误而不可信。他所从事的是一种解构性的批判(critique),而这种批判按芭芭拉·约翰逊的话来说,是要把文本内意指过程中的各种冲突的力量“逗引”出来,把一种理论在起始点上所掩盖的东西予以暴露,并据此置换和取代该理论所衍生的一切概念。[4](P141)德里达正是通过对索绪尔和他人的批判提出了他自己的用于置换和取代传统思想的诸如“在场的形而上学”、“语音中心主义”、“异延”、“补充”、“原型文字”、“播散”等解构主义的概念和术语,推动了学术思想的发展。

      二

      如前所述,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具有强烈的理论倾向和哲学气质,而解构主义的文学批评则主要是美国耶鲁学派的贡献。该学派的四大主将德曼、希利斯·米勒、哈罗德·布鲁姆和杰弗里·哈特曼均有出色的文学解构的论著出版,如德曼的《读解的寓言》,米勒的《哈代:距离与欲望》,布鲁姆的《误读图示》,哈特曼的《超越形式主义》等等。其中德曼对爱尔兰诗人叶芝的《在小学生中间》一诗结尾处的四行诗的解构性阅读堪称经典。[5l(P606~622)原诗行如下:

      O chestnut free,great-rooted blossomer,

      Are you the leaf,the blossom or the bole?

      O body swayed to music,O brightening glance,

      How can we know the dancer from the d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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