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新的国内国际形势下,党和政府迫切需要在文化领域完成民族国家的新形象塑造。这就牵涉到了如何选择文艺主体来阐释、解读新中国意识形态的问题。由于缺乏确定的成功经验或范本可供参照,加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生的每一次成功的革命……都是用民族来界定自我的:通过这样的做法,这些革命扎实地植根于一个从革命的过去继承而来的领土与社会空间之中”①,而正是在延安的社会空间中,中国共产党“完成了对‘民族文化’的选择、批判和重建,使其在‘人民文化’中获得重生”②。因此新中国成立后,将延安文艺所形成的以人民大众为审美主体,以本土民间艺术为核心资源的美学道路延伸到了夺取政权后的一系列文艺政策及文化实践中,这无疑是最可行也最合乎历史逻辑的一种选择。 但要注意的是,新中国成立让政权主体从乡村走入城市,其所面对的不再是民间文艺形式就能满足的单一社会群体及文化格局,而是一种由西方现代艺术意识与中国传统文人意识占主流的更为复杂、多面的城市文化序列,其中的现代艺术观念与传统社会的主流文化扭结成一种与底层社会群体完全割裂的文化场域。在延安时期发展起的以人民为依托的“人民文艺”不仅不能独立支撑新中国的政治文化格局,而且还面临着被城市文化中的精英意识及其审美取向碾压的危机。如何在新的社会结构下继续维持延安时期确立起的人民的文化权利,稳固内部主体性?外在化的清理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文化行动中,隐现着对“人民文艺”在新社会形态中顺利重置的焦虑。1953年第二次文代会上,周扬提出:“在解放战争接近胜利结束,我们即将从农村转入城市之前,在某些文艺工作者中间就已经生了‘解放区的文艺到了城市能吃得开吗?’这样的怀疑,这实际上就是表现了对为工农兵服务的文艺方向的动摇……同时我们也听到了一些这样的论调,说解放区的文艺作品是什么‘农民文艺’,说这些作品没有‘人情味’,没有‘情调’。说这些话的人实际上是应不起为工农兵的文艺的。他们的意见是不能代表人民群众的。”③而事实上,这些不能代表人民群众的人却在建国初期控制着文艺的话语权,因此“当上层建筑中的政权领域已经发生根本变化以后,毛泽东看到的文化现实,却是在思想、文艺、教育、科学等文化意识形态领域,依然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天下”④。既要防止被西方文化所取代,又要防止封建文化的复辟,如何保存并更新自己在延安时期确立起的以人民为主体的美学样态?从当时对“西”“古”的扬弃、选择和改造等一系列事件背后,或可窥见这一时期的美学取向及艺术道路的深层政治取向。 一、音乐:土洋之争与民族音乐的地位问题 新中国初期,借助于西方的音乐形式与体裁,音乐界出现了一批优秀的作品,如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1958)、管弦乐《春节组曲》(1955-1956)、《嘎达梅林交响诗》(1956)、歌剧《小二黑结婚》(1952)、《洪湖赤卫队》(1958)等。但是在涉及到服务工农兵的艺术问题时,很多西洋音乐的优越性反成为自身所无法克服的局限性。 当时音乐界的中西之争最集中的焦点之一就是唱法上的分歧。以郭兰英为代表的中国传统唱法(“土嗓子”)不科学,费嗓子但为工农兵所接受;而西洋唱法(“洋嗓子”)虽然发声科学却无法为工农兵群众接受。甚至周扬都承认自己早期曾在上海的一次讲话中挖苦“洋嗓子”,引起了周小燕的不满⑤。1949年6月,针对社会中对于“洋嗓子”的偏见问题,贺绿汀和欧阳予倩分别发文《关于“洋嗓子”的问题》⑥和《略谈唱工》⑦以肯定西洋唱法的科学性。同年冬,全国音乐家协会与中央音乐学院合办的音乐问题通讯部提出“新中国唱法提纲”,倡导各界参与讨论,之后中央音乐学院先后举办了两次“唱法问题”座谈会,尽管讨论多集中在演唱技法如发声、咬字和表现情感等方面,但中与西、古与今的矛盾焦点已逐渐显现。会上汤雪耕反对欧阳予倩所认为的“土唱法没有系统的训练方法,不美,而西洋唱法有其科学的地方,是美的”的说法;吕骥、杨荫浏等人则希望研究彼此的优缺点,相互吸取优点,发展本民族的声乐艺术⑧。参与讨论的北京人民剧院歌剧队提出:“美声法和民间自然唱法二者并不矛盾……要在中国民间唱法中整理提炼出掌握中国特有的旋律、节奏、特殊的音色的练声曲,来补足西洋练声曲的不足。”⑨这场争论的表面看是关于如何形成既科学好听又能为工农兵所接受音乐,内里却反映出新中国艺术政策及人们审美习惯对西洋音乐最初的不适应。 在“土”“洋”嗓之争外,对于现当代的西方音乐是要坚决批判与否定的,例如将爵士乐定位为一种“嘈杂、粗鄙、庸俗的应用舞蹈音乐”⑩。但在如何对待已成为经典的西方古典音乐问题上,却出现了不同的声音。1951年南京人民广播电台文艺组主办的唱片音乐会上,由于播放了大量西方古典音乐,引起了音乐界的批判与讨论。南京文联音乐部发文批判电台的立场不正确,指出其所提出的“听古典音乐,就要从里面吸取经验,我们必须体委重复、变化、紧张、方式、平衡、统一这种种元素的效能,才能创造出能够最完善地表现我们内容的形式”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是“企图使人民向欧美资产阶级的音乐看齐”(11)。《人民音乐》转载同年《文艺报》第35期上李焕之《从广播音乐谈到介绍西洋音乐问题》一文,尽管强调要批评的是电台文艺组同志“形式主义的美学观”,而不是西洋音乐作品本身及其艺术规律,但李文也基本认可电台所犯的对于接受西洋音乐遗产这个问题上的思想混乱这一错误(12)。显然这些理论争辩虽有不同声音,但基本确定了对西方音乐的排斥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