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7)03-0143-06 对网络文学批评而言,其作为外在历史呈现的背后是文学问题回应和批评观念的建构。如果说“史”的描述是对网络文学批评历史发展的现象考察,对这一批评的“论”的审视就需要对沉淀在现象背后的文学批评问题与观念予以价值判断和意义分析,以求为批评活动的“史实”找到“史论”的逻辑依据,进而确立起问题论域,绎出网络文学批评的学理范式。这一过程的思辨路径依次在网络文学批评的观念转型、标准创生、功能变迁、主体身份和影响力等方面呈现出来。 一、网络文学批评观念的转型 首先需要检视网络时代文学批评的历史通变观。刘勰提出:“文律运周,日新其业;变则可久,通则不乏”[1](260),网络文学批评观是历史上文学批评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通变与创新的产物。文学批评是以文学为对象的,因此批评观念必须适应文学的发展。审视网络文学批评观念的通变规律,应该首先从网络文学观念的演变开始。网络文学以其创作的自由性、参与的广泛性、阅读的碎片性与沉浸感、规则的不确定性、作品的商品性等特征,回避了传统文学对“宏大叙事”“真理”“本质”的价值诉求,“人人都是文学家”的技术机制让传统文学的主体性被消解,文学家的精心创造被“怎么都行”所代替……文学与非文学的界限开始变得模糊。这时候,“网络写作已经进入我们的生活,已经成为人类写作活动的新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在技能、技术方面,还是在思想、观念方面,都与传统写作大相径庭,其传播速度、广度和影响力又是传统写作所不可比拟的。”[2]面对这些变化,网络文学的批评观念也必须做出调整和适应,需要立足传统,面向未来,看看过去的文学批评观念哪些是需要遵奉传承的,哪些是需要改造建构的,哪些则是应该搁置、超越甚或颠覆的。近年来,已经有许多理论批评研究者对此做出努力和建树。譬如有成果分析:网络文学既然是“文学”,评价它就仍然需要文学的尺度,坚守文学人文审美的逻辑原点,需要有表意的深度和艺术的感染力。但“网络”元素带来的文学变化,不能不以新的批评观念待之,如在基础学理维度上,网络文学以技术手段消解了文学理论的某些原点;从主体身份看,网络文学话语权的下移蕴含着技术“草根”对知识精英的僭越;从创作范式看,网络自由写作的“无障碍”模式颠覆了传统文学的写作秩序;在价值认同标准上,市场化生存方式勖勉网络文学用商业导向对抗文学高度:还有,传媒市场的文化推力,让网络文学用恒河沙数般的文学存量遮蔽了文学经典[3]。如此多的变化,网络文学批评必须顺时“通变”,建立适应并足以支撑网络时代文学变化的批评观。师生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廓清网络批评观的语境与范畴。例如,从文化语境上说,网络文学批评的观念建构需要关注传播媒介变化对文学批评的影响、网络文化语境中后现代文化对文学批评的掣肘、审美的生活化与日常生活审美化对文学批评观念的渗透,以及多媒体与超文本创作所引发的文学批评新模式等;从批评的范畴上说,网络批评的观念转型体现为新范畴的构建,如主体间性、平庸崇拜、渎圣思维、感觉撒播、“粗口秀”叙事、戏仿经典、网络恶搞、文学祛魅、点击率崇拜、虚拟人格[4-5],等等,它们是建立新的文学批评观的“砖石”,也是解读网络文学现象的观念节点。 还有,在上述两个层面的基础上,网络文学批评的通变还应该探索评价体系、批评标准转型的逻辑必然性,还有如批评主体、批评立场、批评价值、批评功能、批评文本等方面的种种变化。网络文学批评观念的创新,是一场观念的革命,它必须建立在当下数字技术和网络媒体的基础上。拒绝网络性的文学观念,必将被以互联网为特征的信息时代所淘汰;而对网络时代的文学批评而言,离开了网络性的文学批评观念,无异于“东向而望,不见西墙”,甚或隔靴搔痒、南辕北辙。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如果文学批评家看不见、看不起、看不懂网络文学,抑或不屑于对网络文学进行学理反思,进行文学批评观念的革新,必将会被文学批评所抛弃。我们对网络文学批评史的梳理,尤其应该关注文学批评观通变的必然性与可能性,并为新批评观的建立找到通变的方式与路径。 二、网络文学批评标准的创生 评价网络文学离不开与这种文学相适应的批评标准和评价体系。网络文学诞生时间不长,其理论批评研究还刚刚起步,尚未建立起有别于传统文学评价体系的完备、权威的评价标准,一些评论文章对网络文学的创作特征解读不够,对海量存在的网络作品评价不多,针对性也不够强。特别是学院派批评,与网络文学现场之间尚存在隔膜和割裂状态,更多的是自说自话,正如有人评价的:“现在很多网络研究脱离了当下网络文学现场,大多是从网络文学外来影响、传播学和媒介革命的角度进入。网络文学研究者的理论准备明显不足,深入网络文学复杂多变现场的能力普遍缺乏,对网络文学生态和机制的认识程度远远不够。网络文学批评和研究的影响仍然局限于研究者内部,很难在更大范围的网络空间上取得作家、编辑、读者的普遍认可。”[6](339)应该说,这个判断是比较客观的。但是尽管这样,依然有许多理论批评研究者对网络批评的评价标准做出了探索,或是在批评实践中自觉不自觉地运用一些评价标准来评判网络作品。从学理建构上看,我国网络文学批评标准的探讨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网络文学批评标准建构的必要与可能 理清网络文学爆发式增长却又鱼龙混杂的现状,亟待理论引导和批评介入现实,针对网络文学的新特质,基于历史谱系和文学史发展脉络,阐明在数字传媒语境下,建立批评标准和评价体系的可能性。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很多,代表性的论文如《女娲、维纳斯,抑或魔鬼终结者》(黄鸣奋,《文学评论》2000年第5期)、《挑战传统与更新观念》(欧阳友权,《湘潭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网络文学对文学批评理论的挑战》(刘俐俐等,《兰州大学学报》2004年第9期)、《网络时代的文学:什么是不能少的?》(王一川,《大家》2000年第3期)、《“超文本”的兴起与网络时代的文学》(陈定家,《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面对网络文学:学院派的态度和方法》(邵燕君,《南方文坛》2011年第6期)、《空间转向:建构网络文学批评新范式》(禹建湘,《探索与争鸣》2010年第11期)等,对这些问题做出了自己的理论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