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学习不良研究的现状评述

作 者:
雷雳 

作者简介:
雷雳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系讲师 100037

原文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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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本文对美国关于学习不良(Learning Disabilities)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综合评述,涉及对学习不良的界定、对学习不良原因的探究、学习不良者的特征、对学习不良的评价鉴定及矫治学习不良的方法措施。文中对以上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评议,尤其针对我国的有关研究及教育实践分析了可供我们参考借鉴和应该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学习不良 界定 原因 特征 评价 治疗

      学习不良(Learning Disabilities)在美国教育界及心理学界是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自60年代以来,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与日俱增,成立了多个学习不良的协会、创刊了多种专门论及学习不良的杂志;研究者的工作也涉及到有关学习不良的界定、它的起因、表现、评价及矫治等方方面面。本文拟对当前美国关于学习不良研究的各方面近况做一个简单评述,这对我国关于学习不良问题的研究及实践将是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

      一、关于学习不良的界定

      首先,研究者(J.Lloyd,1992)对学习不良一词的历史渊源有了新的认识。长久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学习不良(Learning Disabilities)一词是由S.Kirk于1963年首先使用的,但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因为在此之前的1958年有三位研究者(H.Thelander,J.Phelps,& E.Kirk)已经正式使用了LdarningDisabilities,他们在1958年的《儿科学杂志》(Journal of Pediatries)第53卷上发表了一篇论文《与轻微脑损伤有关的学习不良》(LearngingDisabilities associated with lesser brain damage)。人们之所以误认为S.Kirk是Learning Disabilities的首介者,主要是由于他的努力使LearningDisabilities一词为大众广泛接受的缘故。在此顺便提一下,在我国,有关研究者对此问题的认识也仍然是一种误解,即,以S.Kirk为Learning Disabilities的首介者,而实际上是H.Thelander等三人。

      自Learning Disabilities一词提出来使用以后,关于学习不良的研究如火如荼地猛增。比如,在1974年1月到1989年12月的16年中,美国共发表了4800多篇有关学习不良的论文,平均每年300篇左右;而在1990年1月到1994年12月的5年中,发表的有关论文为1900多篇,平均每年380多篇,其增长率在28%以上。可见学习不良问题受重视的程度是与日俱增的。然而,我们可以注意到,这数千篇的论文中,研究者对于学习不良这一概念的涵义的界定却是各有所向的。

      多年来,人们对学习不良的定义提出了各种看法(K.kavale et al.,1992;E.Short et al,1992),概括起来大约有以下几种:(1)是诵读困难的同义词;(2)指学习成绩非常差的学生;(3)作为一个一般性的词语用来指难以获得或使用新的学业技能;(4)作为一个一般性的词语用来指难以获得或使用任何新的知识或技能;(5)在美国作为一个法律词语用来指那些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6)指极端的个人内部差异。正是由于对定义的不同看法,所以我们目前所见到的研究报告中存在不一致、甚至矛盾的结论,这就限制了研究成果的概括及其应用,也妨碍我们对学习不良形成清晰正确的认识,提出切实可行的干预教育手段。

      不过,研究者(J.Lloyd,1992)指出,若要对这一概念做比较准确的定义,则首先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学习不良者的操作特征,二是他们的类型,三是学习不良的原因。当然,学习不良的中心概念之一是学习不良者的能力与成就之间有差异,这是我们探讨学习不良问题时的不可忽视的核心。就我国关于学习不良研究的现状来看,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参考借鉴的。我国目前关于学习不良概念的认识也是不尽相同的,更是因此出现了“学习不良”、“学习困难”、“学习障碍”、“学习无能”、“差生”、“后进生”、“落后生”等等不同的名称;甚至对于同一名称,不同研究者的着眼点也不尽相同。但是,不论我们用什么名称,都应把握“差异”这一核心概念。

      然而,用差异概念来定义学习不良却是一直有争议的,这主要是由于智力测验、成就测验及它们与阅读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的问题。但是最近的一些研究者却指出,差异概念不必仅仅限于智力与成就,它也可以用于个体自身在语言操作、社会行为及其与学习不良有关的方面之间的差异;相比之下,早期的研究者对这一概念的运用则比今天随意而灵活得多。笔者认为,对于学习不良的研究不应仅限于其学习状况的认知方面,还应注意到其个性、社会性及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把学习不良作为一个综合的发展问题来对待;这将有助于我们对学习不良的全面把握,继而才可能提出有效的综合的矫正治疗手段。所以,对于学习不良的界定,我们也应从综合全面的角度入手,而不只是看到问题的个别方面。可以预料,对学习不良的研究在经历一段时间的资料积累之后,我们必将能够对其形成深入的认识,从而提出真正恰当的概念定义来。

      另一方面,为了研究的方便,研究者们日益注意概念定义的准确度,因为定义不当的样本可能使组间差异的比较、实验的重复、结果的解释及概念化等都成问题。所以,在70年代中后期,研究者们开始讨论变量标定系统(B.Keogh et al.,1978,1982)。并且,研究者(B.Kelgh,1987)指出,我们必须分清分类与鉴定之间的差别,从长远看,我们的确需要一套综合的有用的分类系统,但我们同时也需要对学校里有问题的学生进行鉴定。定义的精确化给研究者和学校管理者带来的好处比给临床医生的大,并且,对于这些人的好处也几乎肯定比对于学习不良者的大。因此,从个别帮助学习不良者的角度看,关于学习不良的定义还是比较宽松、灵活一些的好。精确定义的概念有利于研究,而宽松灵活的概念则有利于临床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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