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21;I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462X(2017)07-0165-06 伴随着智能手机的发展普及,当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微媒体时代。一方面,微媒体形式日益发展壮大,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阅读与交流形式日益兴盛,博客、QQ空间、各种论坛也逐渐开始向手机阅读转化,适合手机阅读与交流的微电影、微视频、微小说等也日渐流行;另一方面,使用智能手机进行微阅读和微交流的人越来越多,各种公众场合随处可见拿着手机阅读和交流的人群,有人甚至戏谑地称手机依赖症是比吸毒上瘾更为严重的一种病症。 微媒体的兴起,不仅在形式上改变了人们的阅读习惯,还在本质上彻底改变了人们的阅读方式。思想探索的深层次阅读被娱乐式的浅阅读取代,研究问题的集中阅读被浏览式的泛阅读取代,获取知识的单纯阅读被互动式的交流取代。微媒体形式的内容丰富多样,有学术探讨类的文章、有新闻报道性的消息、有社会百态的揭示与分析、有健康养生的推荐与介绍、有心灵鸡汤的传播与分享、有个人信息的发布……花样繁多不一而足。本文并不仅仅就人们所惯称为文学作品的诗歌、散文、小说等展开讨论,而是在更大的范围内来谈整个微媒体形式的文学性,这也就是说,本文不是谈文学,而是谈文学性。 雅各布森曾说:“文学科学的对象不是文学,而是‘文学性’,也就是使一部作品成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不过,直到现在我们还是可以把文学史家比作一名警察,他要逮捕某个人,可能把凡是在房间里遇到的人,甚至从旁边街上经过的人都抓起来。文学史家就是这样无所不用,诸如个人生活、心理学、政治哲学,无一例外,这样便凑成一堆雕虫小技,而不是文学科学,仿佛他们已经忘记,每一种对象都分别属于一门科学,如哲学史、文化史、心理学等等,而这些科学自然也可以使用文学现象作为不完善的二流材料。”[1]由此可见,文学和文学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一,文学是一个抽象名词,它既笼统地包括所有的文学作品、作家、诗人和文学现象,但同时又不特指任何具体的作品、作家或文学现象。而文学性这个概念的意义则非常具体,按照雅各布森的说法,文学性指的就是使一部作品成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也即某种属于文学的本质特性。因而不仅文学作品有文学性,非文学作品也可以有文学性。 第二,文学这个概念涉及现代性的一系列宏大叙述:从史达尔夫人和马修·阿诺德开始,现代文学观念就与主体与客体、理性与感性、自由与决定论、社会进步与民主等问题纠缠在一起。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文学观念讨论的就是主体自身的建构问题,或者说主体是如何在文学活动中被建构起来的。而文学性概念涉及的则是一个文本自身的某些特征,涉及这个文本何以会成为一部文学作品,或被人们认同为文学作品的某些属性特征;更进一步说,文学性概念涉及的是文本自身的语言结构和语言形式,以及它的深层结构、隐喻和象征等问题。由此可见,文学性这个概念并不依赖于我们习惯上称之为文学作品的文本,而可以存在于任何文本之中。伊格尔顿和乔纳森·卡勒在他们的文论著作中讨论文学是什么时已经阐述过这个问题,大卫·辛普森还提出后现代文学的广泛统治,强调在后现代语境中所有的文本都被文学性统治着。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悬置文学概念,专门讨论文学性问题。 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文学性,并不是雅各布森提出的这个概念的原意。雅各布森针对文学语言与日常语言的区别提出的文学性概念,集中在文学作品的语言形式上做文章,认为有组织地对语言施加暴力使之扭曲变形,这样的语言就是文学语言。雅各布森的本意是针对列宁《党的组织与党的出版物》一文提出的“党性”原则,试图彻底划清文学与那些属于文学之外的非文学的界限[2]。如果将雅各布森的本意也暂时悬置,只是遵循他提出这个概念的出发点来使用这个概念,那么即认为能够使一部作品成为文学作品的东西就是文学性。 微媒体形式所涉内容十分广泛,更重要的是其提供了一个互动的平台:发一个帖子,赚一堆回复,在发帖与回复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尤其是原创的帖子,比如某人发布一个状态,好友回复时或安慰、讪笑,或引申、评论,发帖者还可以回应,在这往来交流中就逐渐完成了一个故事、建构起一种情境,由此形成一种有意味的形式,于是我们在其中就发现了文学性。 对于“文学是什么”这个问题,彼得·威德森曾说:“在20世纪后期,作为一个概念和一个名词的‘文学’,变得大成问题了。要么是通过意识形态把它视为高档文化的‘规范’;要么相反,通过激进批评理论的去神秘化和解构,把它变成不适用的,至少是没有扭曲的辩护。”[3]无论是把文学看成一种想象性的虚构作品,还是把文学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以及人的自我完善结合起来,我们过去所把握的文学观念在今天都面临着挑战。 按照彼得·威德森的说法,文学从来都不是一个统一的概念,而是有着“大写的文学”与“小写的文学”的区别。“大写的文学”是不涉及任何具体作家作品,但又包含所有作家和作品的一个泛指概念;“小写的文学”则是指具体的作家作品,或是某一个具体的文学题材、样式、流派等等。过去我们追问文学是什么的时候,往往是就大写的文学来提问,即要找到一种能够把古今中外所有的作家、作品及所有的文学现象都包容进去的本质属性,只要符合这个本质属性的就是文学,否则就不是文学。 从古至今,历代文学研究者都遵循着这种思路,试图探索出那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能够把文学和其他类别的事物完全区分开来的只属于文学自身的本质属性,以期一劳永逸地回答文学是什么的问题。例如,文学研究者曾做出许多有关文学本质的概括,如模仿说、表现说、反映说、劳动说、游戏说等等。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随着现代文学观念的建立,文学的想象、虚构等特性以及近代理性精神和人道主义关怀,都被纳入对文学的认识之中。于是在文学与其他类别的事物之间似乎已经划出了一个清晰而准确的边界。但这种划界是从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区分开始的,文学无疑属于后者;而在主体的精神世界中又包含科学认知活动、道德意志活动、艺术创造活动等,文学仍属于后者;在艺术活动中又因使用的媒介手段的差别,可以分成造型艺术、表演艺术、综合艺术、语言艺术等,文学属于语言艺术。这样经过几个层次的划界,最后把文学和其他类别的事物区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