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608(2006)01—0126—05 一、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诗歌语言通过动态意象所呈现的节奏化空间 诗歌是一种音乐性语言,所谓“诗是乐之心,乐为诗之声,故诗乐同其功也。”(孔颍达《毛诗正义》)虽然如此,但并不是所有韵语都是诗歌。打油诗和百家姓作为一种语言形式,虽然具备了节奏、韵律等一切外在诗歌要素,但我们很难将它们视为诗歌,可见节奏和韵律仅仅是诗歌的外在形式。而汉语诗歌的古老定律“诗言志”为汉语诗歌的内在音乐本质提供了规定性。“志”同时训为“记忆”、“止于心上”、“心之所至”,其实质便是过去、现在、未来的共在。前人对于“诗言志”的梳理表明,诗歌不仅仅是一个语言事实,同时也是一个时间事实,是诗歌主体对于世界的时间化感知。只有当诗歌语言被用于呈现生命时间本身,诗歌语言才获得其内在旋律;又因为时间的不可表述,必须通过空间意象的律化以及生命空间的流转,才能对时间的流逝作出标示。百家姓和打油诗因为不具备以上因素,所以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诗歌。 音乐虽然是时间艺术,但是空间对于音乐同样不可缺少;即使狭义地看,无论是乐器中的共鸣空间,还是维也纳的金色音乐厅或者任何一种人类活动空间,总之,音乐的发生和弥漫需要空间,空间是音乐的必要条件,单纯的乐谱不是音乐。诗歌的内在音乐要素首先是诗歌语义空间的节奏化,如果说诗歌中的声音形式的音乐化是在语音、语调中实现的,那么诗歌内在音乐境界则是通过特定语义结构得以实现的。音乐的宿命就是时间流程中的昙花一现,而“文章乃不朽之盛事”,超越时间是中国诗歌永恒的梦想,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之一,就是使自己的创作从转瞬即逝的声波运动中独立出来并形成文字。同时,诗歌不但是要超越声音,也是注定要超越语言的艺术。诗歌对语言的超越,中外美学不乏公论,例如陶潜之“忘言”,严羽之“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等等,西方哲学家怀特海也指出:“无论是哲学还是诗,都要形成超越语词直接涵义的形式。诗与韵律为友,哲学与数学结盟。”[1]154 诗歌在超越语言的外在语音形式的同时,也超越其固有的语法形式,进入音乐化空间(尽管在某种意义上,诗歌用以超越语言的材料还是语言本身)。诗歌内在音乐境界的显现是通过语言的召唤而呈现的,如“秋—风——生—渭—水,落—叶——满—长—安”,语言呈现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个地理学意义上的长安城,而是神韵流动的生命场所,在这里声韵一变而为神韵。 意义空间所体现出来的节律,是形成诗歌内在节奏的重要因素:“由静止性和可动性交织而成的空间认识,无论在实际生活中还是在音乐等艺术空间里都呈现着一种‘作为构造的混沌’。说音乐仅仅是时间艺术,这是不够的,还必须承认其空间性的重要意义。”[2]69 的确,语义空间之节律不是直观意义上的音乐,但是如我们后面将要讨论的一样,人们却是在这个意义上来谈论音乐的,因而这是一种元音乐。西方是在相对抽象的意义上将运动作为音乐现象来谈论的,例如毕达哥拉斯遥不可及的“诸天音乐”,是指天体运动所反映出来的和谐。而中国哲学将天体的和谐运动转换为“人”的和谐生存环境,天体运动的和谐直接导致风调雨顺的人类生存空间。人类的安居乐业和自然界的春华秋实,正是“乐”与“和”的本意。因而,中国将遥远的“天体音乐”转换为身在其中的“物体音乐”——动态意象。这首先通过时间片断中的生命空间体现出来,并借助于意象的律动,实现了由单纯的声音过程向运动形式的转换。 动态意象是人在当下与世界相遇的结果,而人与世界有多种照面的方式,世界的动态呈现恰恰是世界的音乐化呈现。西方音乐美学也指出:“通过音乐结构来反映现实,这依靠在音乐作品中捕捉住和表达出被反映的客体的某些特征,也即是该客体的运动形式。”[3]298 “风”是中国诗歌和音乐中最常见的意象之一,从御风而行的歌者到秋风、落叶,都构成动荡的宇宙音乐。这种动荡虽然不具有感性的声音模式,但和音乐分享着同一个来源——宇宙中鼓荡不息的气。“风”在中国音乐发生史上是作为音乐的本源来看待的,《吕氏春秋·古乐》载:“惟天之合,正风乃行,其音若熙熙、凄凄、锵锵。帝颛顼好其音,乃令飞龙作效八风之音。”而宇宙音乐正是通过风鼓荡形成的:“大圣至理之世,天地之气合而生风。日至,则月中其风,以生十二律。”[4]91 宇宙无声的节律是音乐的根本。这里,风通过两个方面对音乐产生影响。首先,风之鼓动是音乐的声音来源;其次,风为音乐展开一个运动空间。无论处理哪一种意象,音乐的方式都是化静为动,即使休止符的背后,也隐藏着静与动的交替。在音乐中“风”以及“风”所由产生的“气”显示为不同节律的声音,而在诗歌中则通过语义得以揭示。天地之气是无形的,同时也是文字难以直接表述的,而在诗歌中由作者通过秋风、落叶、水波等意象表现出来。虽然行云流水,气象各异,但是它们分享着同一种节奏——风的节奏,也就是天地自然之气流动的节奏。不同的意象因为对于天地节律的共享而达到大同;同时,同样的天地节律一变而为风、为落叶、为秋水,万物各得其所,从“同”一变而为“异”,从而实现了“和而不同”这一音乐本质。风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连串动态意象,通过语言的召唤,使整个作品弥漫着一种自然节奏——风的节奏,和词语的平平仄仄遥相呼应。在诗歌发展的最初,“风”的这种运动意象转而被用来象征“诗歌”的传播方式,《诗经》中的民歌被称为“风”,便是例证。而以后中国美学中极其重要的范畴之一——“气”的提出,也是建立于“风”这一意象的基础之上。当然,“风”仅仅是诗歌和音乐意象的典型,诗歌和音乐中的世界,永远是各种方式的动与静的相生相成,“人闲桂花落”也是其中一例。汉语诗歌的无言境界就是让万物呈现自身,在中国人的感知形态中,对于时间的感知和对于空间的感知是紧密相连的。单纯的时间是无法表达的,但“一叶落而知天下秋”——空间物象是可见的,此即胡赛尔的“时间对象”。因而中国艺术对于“象”的重视是和中国时——空感知方式与表达方式相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