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德结构的文化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曹世敏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

原文出处:
教育理论与实践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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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学、心理学特别是德育对品德结构的研究甚多,形成的各种学术见解令人目不暇接。从文化学研究德育是一个非常广阔的视野,本论据仅就品德结构研究提出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品德结构研究的文化概括

      正如章志光先生所言:“要想彻底查明道德的层次结构、还需要进行大量的、长期的研究工作与资料的积累。”[①]这表明对品德结构的研究尚有非常广阔的前景,但要进行新的研究,理清目前学术界已有的成果,恐怕是一个十分必要的前提,因此,我们首先要对已有的研究成果作出概括。

      一般来说,每一个后继的研究都必然对前面的研究作了概括,这种概括如果建立在全部成果的基础上就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但是即使面对同样全面的资料,概括的方式也有差别,这种差别在某种意义上也决定着其概括的价值大小。我们认为应当持文化学的概括方式,即每一种学说都有其独特的价值,是对品德结构的各种层次的揭示,同时,层次的揭示又必须统一在对品德结构本质理解上,就像文化的最本质的含义是“人化”,而诸如主流文化、大众文化、文化事业,乃至政治、经济、法律、道德等等这些文化形态,都是对“人化”的各种层次理解一样。这意味着,我们对各种品德结构学说均不能以此非彼或以彼非此,而是首先弄清各学说的真正精神,然后在品德结构的本质含义上作出评价。因此,必须明确品德结构是什么?如果对这一问题没有明确的认识和理解,任何研究、争论都显得意义甚小,以往研究的一个重要缺陷就是缺乏对此作出界定,所以虽然新说纷呈,争论迭出,却较难取得一些最基本的共识,从已有的材料看,研究品德结构的论文几乎很少对此作出明确的解释。

      “结构”就其最基本的理解,大致可以这样说,意指一个事物包含着相互联系的内在要素,各种内在要素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因此品德结构的研究就是要弄清品德包含着哪些内在要素,以及这些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什么。我们可以根据这两个基本的维度来概括学术界的大多数成果。有趣的是,主要是教育学、德育学界对品德结构的研究似乎是在求得一个直观的整体,换句话说,教育学、德育学界把握品德这一看不见摸不着的“事物”,试图给人提供一个直观形象的假说。一个事物的直观形象就目前我们日常的理解用几何图形表达出来,大致有点、线、面、体几种类型,而其中点和线似乎不能构成一个“事物”的“结构”,因此面和体就成为学术界对品德结构的把握方式。就面来说,关于品德结构有二因素说、三因素说、四因素说。二因素说把品德看成是“道德知识”和“道德行为”的统一体。三因素说则认为品德结构是知、情、行三者的统一体。需要提出的是,三因素说是目前国际流行的品德结构观点,正如James.J.Rest所指出的那样:“纵观品德的研究,一般都是将它分为道德观念、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三个部分。”[②]前苏联、美国、中国的教育心理学界大都持这种观点。四因素说则将道德意志纳入其中。这几种观点虽然存在差别,但可以看作对品德结构的“平面”把握。此外像“三环结构说”和“四项意识说”,[③]也可以纳入这一类,三环结构说认为思想品德是由品德的心理要素环、个性倾向环和品德心理能力环组成,虽然此说强调各组成要素的多方面、多层次的有机统一,但作为一个模型,是一个以世界观为核心的三环相套的图形,仍然是一个“平面”的结构。第二种把握是“体”的把握,即把品德看作是一个立体的结构,如果搬开其具体的构成要素,这一把握大致有三种情形:第一,二维立体,如基本维度说,[④]认为思想品质具有多维性,如果能抓住其基本的维度,就可以得到基本的认识,提出层次性与融合性、多元性与统一性是两种最基本的维度。第二,三维立体,如三维结构说认为品德结构是由心理内容维、心理形式维和心理能力维构成的整体。[⑤]这一理论模型正是一个由长、宽、高构成的立体图形。第三,球形结构。如环体结构说认为品德结构是以品德信念为核心,以品德行为为外部表现,由社会内容环、心理形式环、心理内容环和品德能力环有机结合成的立体结构。

      纵观这些研究,虽然各执一论,但对“结构”本身的理解是基本一致的,都自觉或不自觉地试图勾勒出一个形象的结构模型。换句话说,作为各说面对要解决的问题如完成德育任务等价值大小不一,但因其各具合理性,我们就不能对这一理论与另一种理论作非此即彼的选择。就品德结构的本质研究而言,似乎可以说,其理论价值基本是同一水平的。对这些学术观点的学习、把握、评价只能确立在“层次”的研究意义上,而不能确立在对其本质研究的意义上。事物都有各种不同的侧面,对不同的侧面的研究是重要的、必要的,它也是揭示事物本质的一种方法和基本前提,但对事物本质的研究毕竟不是各种侧面研究的相加,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想在这些研究成果甚至更多的这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总结出一个统一的品德结构的本质理解是不可能的。因此,弄错了评价的标准,我们可能不会充分理解这些研究的价值,从实质上说也是对这些理论的一种无理的苛求。比如说,既然把品德结构理解成一种模型,如果我们要“查明”品德结构里到底有多少因素,就很不合理。众所周知,模型的研究是一种工具性的,即是揭示达到某种活动更具有定向的手段的研究。一个模型也许是高度抽象性的,但为了明晰和有用,有时可以简化,有时可能歪曲实际的事态,就像一张公路网络图,为了突出指示的用途,其中的线路都被拉得整整齐齐,并且只注明了主要的驿站,很显然,实际的道路不可能这样整齐,实际的驿站也不可能仅就这些。如果我们的研究者一方面把品德结构的理解确立在模型的假说上,另一方面又想要“查明道德的层次”,等待他的肯定是一个“死结”。

      那么,对品德结构的本质理解是什么?这种理解某种意义上说是对结构的理解,即“结构”的一般概念是什么?作为一种学术思维自然不能像日常思维那样对品德结构作直观形象的把握。马克思主义是一切科学研究的最一般方法论,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上的一切具体事物都同周围的事物有着一定的关系或关系,它们各自内部的一切要素也处于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之中。因此,研究品德结构实质是要回答组成品德的要素有哪些,这些要素又是怎样相互联系,共同构成品德这一整体的。皮亚杰说:“当诸因素统一在一个具有整体特殊性的整体之中,以及诸因素的性质完全或部分地依靠的这种整体的哪些特征之时,就有了一种结构”。[⑥]提出品德结构的命题,隐含着品德的三个特征和一个功能。第一个特征是抽象一致性,即从抽象的意义上,品德具有内在一致性特征,这一特征即是一种构成品德的不同要素之间的必要的聚合,我们不能超出这一聚合去研究品德的某些要素,因为这些要素就是这种聚合的一部分,并且这种聚合又决定了这些因素的客观本质和意义。从理论上说,品德的研究不是就品德而研究品德,而是为了从更高的层次揭示道德、道德教育的本质,乃至揭示文化的本质。只有在一致性的层次上,才能使品德与人类面临的一系列为人类相互关系和人与自然关系所提出的基本问题(文化)表现出的各种全面的态度,达到本质的统一。第二个特征是品德的具体性,品德结构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乃至不同的个人和个人的不同阶段都是具体不一的。第三个特征是品德的动态发展性。事物不是一成不变的,总是运动变化的。结构与功能的概念密切联系,美国文化学者怀特说:“当联接着诸多事件或物质客体的空间关系被设定为变项时,则我们所论及的便是功能”,又说:“结构和功能并不限于度量空间的领域。结构或形态也是语言、音乐、亲属制度、社会组织、诗歌等等非空间系统的一个特征。”[⑦]因此,从“结构”角度考察品德,意味着弄清品德对人、对社会、对其他事物的功能。心理学界已有的研究中,大致可以归纳为对品德结构的本质研究,林崇德的三子系统说,有品德的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的关系系统,也即道德的动机系统和道德行为方式系统;品德的心理过程和行为活动的关系系统即知、行、意、行的品德心理特征系统;品德的心理活动和外部活动的关系及其组织形式系统,即品德的定向、操作和反馈系统。[⑧]冉乃彦提出意向主系统说,认为人的思想品德结构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处在人的心理系统整体之中,认为人的心理可以简称为一个“2+1”结构,即主要是意向与认识系统,此外还有起辅助作用的情绪系统,人的品德心理就是在这个结构中,以意向系统为主,与其它系统协同发挥自己的特定作用而形成的结构。[⑨]此外,还有李伯黍的“道德价值结构说”,章志光的“功能系统结构说”。这些研究成果,主要是把品德作为一种心理现象来进行研究,因此可以称其为品德心理结构的研究。这些说法主要目的是寻找品德结构由哪些要素组成,而不在于提供一个直观模型以利于道德教育更有效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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