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依然有效:迈向政治社会研究的“结构—过程”分析范式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晓林,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开大学中国政府与政策联合研究中心。长沙 410083

原文出处:
政治学研究

内容提要:

在政治社会研究领域,结构功能主义具有持久而强大的影响力。由于侧重提供社会规范的知识,结构功能主义显得“静态有余动态不足”。其批评者侧重于解释社会,力图动态地研究社会问题。二者围绕“均衡与冲突、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宏观与微观”形成了极化的对立。然而,结构功能主义及其批评并非非此即彼、水火不容。双方“只及一点,不及其余”的缺陷,反而遗留了重要却未经深入的中间地带。政治社会的快速变迁,亟须方法论层面的创新,“结构—过程”分析范式,就是力图综合规范和解释两个部分,实现宏观理论与微观经验的连接。其中,过程负责“适应”或“打破”,结构负责“秩序”;结构侧重对过程的抽象,过程侧重解释结构的触发机制,过程与结构互相依赖。这种分析范式的建构和应用,旨在通过对政治社会实践的操作主体、运行逻辑、运行效果,以及主体关系的考察,一方面,观察政治社会运行的实际过程;另一方面,避免滑向小因果关系的理论自缚,从而把握政治社会运行的深层逻辑。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7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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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结构分析真的失效了吗?

       在政治社会研究领域,结构功能主义具有长久的影响力。二战后的20年里,结构功能主义几乎占据垄断性主导地位,随后遭遇了持续的批判走向式微,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有所更新和复兴。近年来,新制度主义、国家社会关系等主导性视角,一定程度上就是结构功能主义的延承。但是,在行为主义研究大行其道的学术生态中,明确使用结构主义分析范式的研究并非十分讨喜。在我国,除了对结构功能主义范式进行引介和应用外,最引人瞩目的,是对结构主义的反思与批判。近年来,有学者将制度主义与结构主义结合起来,提出“结构—制度”分析范式①,却随即遭受挑战,批评者集中火力批判结构的不可见性、静态性,进而提出“事件—过程”范式,试图摆脱传统的结构分析或制度分析方法,将所要研究的对象由静态的结构转向由若干事件所构成的动态过程②,这种分析范式近来受到较为广泛的关注与应用;还有学者提出要用“制度与生活”的视角替代“国家与社会”二元结构的静态视角③,尝试在制度与生活的互动关系中分析社会力量和权利意识的发育和成长过程④。凡此种种,反映出学者们对结构分析的反思与超越。然而,需要追问的是,结构分析真的失效了吗?真的如批评者所讲的那样过时了吗?批评者的批评真的完全符合事实吗?

       回顾历史,现有的一些批评与历史上的批评何其相似,一定程度上就是“许多早期先驱者提出的未决问题的某种反响”,这种不断重现的博学与原创之间的紧张关系依然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⑤。因而,有必要进行充分的理论回顾,才能避免循环往复的争论,在此基础上进行理论更新。

       那么,学界历来对结构功能主义有何批判,批判能否成立,是否存在放大歧见的倾向?继而,能否在吸收各自合理性、扬弃不合理性的基础上,迈向一种新的分析范式?这是一个需要系统分析的问题。事实上,中国的政治社会研究确实亟须方法论层面的更新。本文就将分析限定在政治社会领域,力图把握结构功能主义范式及其批判、修正的历史,挖掘隐匿其中的对话,尝试构架一种更加兼容的分析范式。需要说明的是,政治社会领域以国家权力为分析核心,但是并非脱离于社会整体,它特指国家与社会发生关联的领域。

       二、回到结构功能主义分析的本源

       政治社会领域的研究曾经长期停留在思辨层面,经典论著最愿意在“何种制度能够达成良治”上面花费笔墨。伴随工业化带来的急剧的社会变迁,人们开始转向实证社会科学的建构,并且较早选择了结构分析范式。可以讲,实证主义的政治社会研究就是以结构分析开篇的,并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结构功能主义是社会科学研究中最耀眼的领跑者。

       马克思直截了当地指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⑥,将社会变迁看作社会结构变化的结果。奥古斯特·孔德(August Comte)将社会学分为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分别研究社会静态的结构及其秩序、揭示人类自然进步的一般理论⑦,开创了结构主义的先河。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认为社会中的结构和活动由它的单元的特性决定⑧,没有各单元的实质性改变,社会就不会产生实质而永久的变化;埃米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则将个体视为整体的一个部分⑨,强调职业伦理和道德在联结个体、群体与国家方面的重要性。早期的政治社会研究都注意到结构的影响。

       在涂尔干等人思想的影响下,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于1937年推出了结构功能主义范式,将社会类比为生物有机体,认为社会由有机体系统(系统生存的环境)、行动者系统、社会系统、文化系统组成,一个社会只有发挥A-G-I-L(适应、目的、整合和模式维持)⑩四个功能,才能维持社会的和谐运转。帕森斯的学生罗伯特·金·默顿(Robert King Merton)是结构功能主义的另一个典型代表人物,他主张从经验层面切入结构功能的分析,批判功能的普遍性,认为不同系统中的功能可能不尽相同(11)。他对结构与功能的互动关系认识,为结构功能主义注入了一定的动态因素。

       受结构功能主义的影响,一种结构取向的政治系统理论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登场。1951年,戴维·杜鲁门(David Truman)将不被人注意的利益集团引入到政治分析中来,分析了其如何“接近”或“深入”到政府中去。戴维·伊斯顿(David Eston)引入却不盲从帕森斯的理论,在批评“均衡分析忽略了系统对付其环境影响的可变能力”的基础上,将政治生活解释为社会性要求输入、政治系统转换输出并且对社会系统产生反馈的过程(12);1960年,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Gabriel A.Almond)在《发展中地区的政治》一书中首次阐述其结构功能主义政治学理论,在《比较政治学》中,他强调政治体系是由相互作用的结构构成(13)。与帕森斯等人“去政治化”的分析相比,政治学家的分析更加侧重于政治系统,实际上成为“政治中心主义”的结构功能论者。直至“国家社会关系”的研究领域被明确出来,“去政治化”和“政治中心主义”的不同视角才得以融合,结构功能主义在政治社会研究领域的地位得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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