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可操作性辩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文军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7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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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学理论的可操作性差,是教育学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实践中受到冷遇的一个重要原因。教育学有无可操作性,应不应该有可操作性?这确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探讨的问题。本文试图从哲学对可操作性理论的解释出发,分析教育学是否应该有操作性,并就如何提高教育学可操作性提出一些看法。

      一、什么是理论的可操作性

      所谓理论的可操作性、从字面上看,它是生产技术的可操作性的假借。但是,从哲学意义上讲,理论的可操作性有自身特定的含义,它与生产技术的可操作性不是一回事,要复杂得多。

      本世纪20年代,科学哲学流派之一“操作主义”由美国学者布里奇曼(P-ercy Williams Bridgeman,1882—1961)提出。他认为,操作的概念本身是“非分析的”,是最基本的、不加定义的谓语,是来自可观察的经验事实,具有一定的可重复性和同一性;并提出,任何概念无非是一套操作,“概念同与其相对应的一套操作是同义语”。[①]具体地讲,操作主义将“操作”广义地指一切活动,狭义地指“实验操作”和“精神操作”。实验操作,指的是仪器操作或工具操作,所谓的“精神操作”(又称“非仪器操作”),是指科研过程中的思维活动,可具体地描述为“纸和笔的操作”和“言语操作”,用以分别指数学运算和思维活动。布里奇曼将操作与概念的关系理解为:一个词语的意义等同于和这个词语的相应的那些操作的总和。布氏的理论首先在科学界引起了重视。爱因斯坦受操作主义的启发,找到了将他那令人感到高深莫测的相对论的明确表达方法,他通过精神操作的方法,把他的相对论假说转化为与现象相对应的思维操作,使假说在真正得到实际验证之前得以确立,并为人们所接受。

      操作主义的问世,使人们在认识上摆脱了那种单纯以直接观察为依据的科学观,强调由操作定义构成的解决具体问题的可操作性理论,一种理论有无可操作性,是由其有无可操作定义来决定的。所谓操作定义(Operationaldefinition),是指用具有度量运算或客观观察意义的措词下的定义。例如,“疲倦”的定义为“持续若干个小时不睡觉”,而不是诸如“打瞌睡的样子”等描绘性的措词,也就是说,由操作定义所构成的理论是有可操作性的。

      笔者以为,强调一种理论的可操作性,这种认识作为一种研究教育问题的方法论,应该说是符合马克思主义有关理论与实践相互关系的原理的。在教育研究中,注重解决具体问题的教育科学研究,以建立教育学的可操作概念,形成教育学的可操作性理论,加强其对实践的指导性,提高其科学性,作为一种方法论,是值得肯定的。

      二、教育学是否应该有可操作性

      很多人认为教育学不具备可操作性,其观点主要有三种:

      1.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的对象是人,人是不可被操作的。因此,作为研究教育活动规律的教育学是不能有可操作性的。

      2.对教育活动的控制主要是一种实践艺术活动,其中绝少有什么固定的规律和原则,因而教育学不能形成可操作性的概念和理论。

      3.追求教育学的可操性,是“唯科学论”的表现。教育学科毕竟不同于自然科学,它是受各种社会因素制约的,其理论不可能像自然科学那样有可操作性。

      第一种观点,笔者以为它过于简单地理解了理论的可操作性和教育活动与教育学的关系。的确,按照“操作”的一般意义,即“为完成工序中某一工作所进行的若干连续生产活动的总合”,教育学不可能、也不应当为实践工作者提供某种“为培养人所进行的若干连续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总合”的可操作性理论,否则是相当荒谬的。理论的可操作性中所谓的操作是与问题的解决相对应的那些操作,其总和(而不是总合)构成了解决问题的定义。即每个概念均含包着操作,这种操作既包括实验的具体操作,也包含思维上的讨论和用笔所进行的数学演算等抽象操作,解决一个具体问题的操作的“总和”即形成一个概念。理论的可操作性是指围绕解决某一问题所表现出的操作性,或是指围绕解决某一问题所进行的操作性研究,可形成操作性概念,由这些概念所构成的理论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会表现出“还原性”、可重复性和同一性。这种可操作性。正如布里奇曼指出的那样,“尽管不能把概念毫无剩余地还原为仪器操作,因为任何概念都通过精神操作而表现非仪器成分,但精神操作必须最终与其仪器操作构成一定的联系”。[②]这里强调的是理论解决具体问题。这是其一。其二教育学作为研究教育活动客观规律的学科,其直接研究对象不应是人。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而教育学是研究如何培养人的规律的学科。因此,教育学的可操作性是围绕着如何发现遵循和运用教育的客观规律,而完成培养人的目的,不是指如何直接操作教育对象。

      第二种观点,反映出了这样一种疑问,即人们不注重教育学的科学—技术理论研究,是不是由于它根本没有这种理论呢?笔者认为,不是的。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即使不为人所知,照样会发挥作用。从最狭义的角度讲,教育作为一个人向另外一个人传授技能和知识,或者是对其意志、行为的形成给予某种影响的活动,其中是有其客观规律的,这些规律有意无意地被人们运用,发挥着作用;另外,笔者认为,教育教学艺术应是建立在理性层次上的教育教学艺术,即在教育价值—规范理论的指导下,以明确的教育科学—技术理论为基础的教育教学艺术,才是真正的教育科学艺术。教育科学研究的作用也应是不断扩充教育活动中的科学理论,提高教育活动的科学艺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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