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族社会经济的演变与制度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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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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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199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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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当人类从自然界中站立起来而开始自身发展的创造活动时,就开始了制度形成的过程,氏族组织这个最初把人类结为一个群体存在的组织,亦就成为人类社会制度形成的最初场地。对制度形成最初阶段的考察,包容了对一切制度形式理解的根本性因素。本文据以云南少数民族发展史实,力图对人类最初经济活动中的制度要素的作用形式和性质作一浅析。

      关键词 氏族组织 经济 制度

      一、氏族组织的形成与石器时代的资源配置方式

      人类是作为地球生物圈的一个有机组成并依赖于他同生物圈其它部分的关系而获得其发展的物质前提的,同时,人类又是在对生物圈实施改造和控制,以使自己成为生物圈的主人的目标追求中,在把自身同自然界区别开来以及在同自然界的适应和对立中实现其发展的。但是,刚摆脱了动物界的人类只有聚集起个别力量的一整体性力量,才能和自然界相对立而获得自身的发展,个人单独的力量尚不足以维系自身生存,只有依凭群体的力量,使个体成员的一切行为都与群体紧密相连,才能抵御外界的压力。他们的一切经济活动——无论是狩猎还是采集——都紧紧依赖于生物周期,生物周期的制约以及他们对动植物消耗而对原存生态系统平衡的打破,都在特定的空间形成了暂时的或永久性的资源基数的下降,迫使他们在周期性的循环迁徙或远距离的一次性迁徙中寻求新的生存资源以实现自身的生存,表现出了人与自然界极大的同一性。而人们与自然的狭隘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关系,他们只有凭借生理自然基础上的血缘纽带凝结为群体的存在。这种直接生长于自然基础的氏族组织或制度,亦就由此成为人类社会制度的最初存在形式。在人与自然的同一性中,原始部落组织的经济过程不仅表现为一个群体活动的过程,而且同非经济性的社会过程融合为一个总体性的社会过程。在这种总体性的综合中,经济因素与非经济因素密不可分地扭合为一股一致性的力量,强化着群体的存在这一基本的生存前提。既然个体只是作为群体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存在,在各个个体之间的如迅捷、有力、灵巧等等的不同能力基质间的交换,不过是形成了一个整体性力量,以此而获得的经济成果也就成为一种群体分享的共同成果,从而,整个经济过程的一切因素都不具有个体性的意义,个体也就在其中化为无差异的总体性力量和群体的存在。于是,在这种制度类型中,生产是共同的,使生产得以进行的交换和生产成果的分配,都是在无意识的共同体习俗中得到了无差异的实现,消费也是共同的,个体的一切行为只有在群众行为的意义上才存在,也只有在群体行为中才表现出来。

      这一组织状态把社会的、军事的、生产的、生活的、以及精神意识的各种内容都集中在同一个组织行为中完成。而这一包容多重内容的组织的首要目的,就是保证群众生存的延续,藉以个体成员生产能力的均质化过程,获得最基本的群体生产能力。于是,经济过程与制度要素得到了最直接的统一。正是在此基础上,氏族组织制度类型以群体的联合力量和组织行为的一致性,弥补了个体能力的不足,从而成为人类“在发展过程中脱离动物状态,实现自然界中断最伟大的进步”的必要因素。〔1〕在延续数千年的新石器时代中, 以血缘纽带为基础的氏族组织依然是制度要素最普遍的存在类型。这说明制度模式一经确立,使开始了自身相对独立的发展,它并不需要每时每刻都与经济过程保持高度的同一性。尤其在这一历史阶段上呈现出明显的滞后特征。同时,既然制度模式源出于经济过程,改变了人类配置方式的新石器革命,也必然从各个层面上对人类的组织类型或制度产生重大影响,并最终促成其变革来结束制度的历史生命。

      于是,这一重大的经济变革携带着人口的增长、生存类型的变化等等的因素,使人类群体的组织类型从流动生存的状态走向固定生存的状态。当资源配置方式的变化使土地成为最重要和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时,各个不同的原始群体组织便在追求更好土地资源的迁徙中走向生存固定化的转变。这又带来了超越血族共同体自身的、更大范围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如刘易斯·R ·宾福德所推断的:从接受迁徙者的区域内已有人口的观点来看,迁入群体的侵入会打乱现有的非常均衡体系,并使人口密度增加到能破坏食物资源的程度。这种情况一方面显然将增加接受迁入者群体的压力,而这种压力又成为提高生产率的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侵入群体面对新的环境,将会被迫采取一些适应性的调整措施,这就产生了强有力的选择性压力,而有助于这两类群体发展更有效的生存技术。〔2〕就在资源配置方式与社会组织制度的互动中, 个体在群体内部的社会角色便产生了差异性变化。在群体外部,群体生存空间的扩展及其固定化亦在人口密度不断增加的过程中,使如何处理不同共同体之间的关系问题,随之成为各个群体生存的基本社会前提之一。这些关系的合力作用,使得人类最初的组织或制度类型终于冲决了血缘限制,而在共同地域的基础上,迈向了部落联盟组织类型的转变。

      如果在制度的意义上把资源配置方式称为微观制度,把社会财产分配制度视为宏观制度,那么,在人类的这一最初历史阶段上,资源配置方式这一微观制度几乎完全只表现出人对自然的适应性关系的唯一特征,这既反映了人与自然的狭隘关系,也反映了在此狭隘关系上人类活动的无可选择性,并使人类社会财产分配的这一宏观制度亦无可选择地以血缘部落组织形式得到了最初的表达。资源配置微观制度变化对财产分配的社会组织宏观制度演变的决定关系,贯穿在这一历史阶段的整个社会过程之中。然而,亦正是在此过程中,二者又都从社会系统的统一组织状态中分化出来,形成专门化的活动和发展。它使二者同时得到了相对的分离和独立化的发展,这种发展一方面使资源配置的制度关系融合在经济过程之中,表现为经济子系统的一种专门化要素;一方面使财产分配的制度关系独立化为社会组织的权力子系统;同时,亦逐渐发展和增强了人类的选择性力量,从而使得二者之间的关系变得日益模糊起来了。在此变化的条件下,进行唯物史观分析的精髓要义,就是既不能把人类经济过程在整个社会系统中的基础地位,僵化为一种简单直接的决定关系;又要在由人类选择性增强而带来的复杂变化中,揭示出内在的本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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