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思考平等、公平和正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俞可平,北京大学中国政治学研究中心讲席教授。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现代汉语中的“公正”,更多是指“公平正义”的简称。“平等”的一般意义,指的是一种无差别的结果或状态。作为一个政治学概念的“平等”,它指的是人们享有同等的人格、基础资源、基本权利、重要能力和社会地位。“公平”则是一个程序和过程的概念,就是按照相同的原则分配公共权利和社会资源,并且根据相同的原则处理事情和进行评价。“正义”本质上是一个应然的概念。对于个人而言,“正义”就是每个人出于自身良知而产生的“应该做什么”和“应该得到什么”的道德命令。对于社会而言,“正义”就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公平地获得其应该获得的事物。可见,“平等”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公平”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原则,而“正义”则是人类社会之首善。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7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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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7)04-0005-10

      尽管总有一些学者怀疑人类社会的政治进步是否不可逆转,尽管就某个国家或地区来说,政治进步的进程可能会暂时中断,甚至出现某种倒退,但是,从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以及就某个国家或地区的长远发展趋势来看,人类的政治进步确实是不可逆转的。纵观人类数千年的文明史,任何国家和地区无不处于政治进步过程之中。从专制走向民主,从统治走向治理,从人治走向法治,从不平等走向更加平等,是人类不可阻挡的政治进步潮流。人类政治进步之所以可能,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每一个民族进入近代以后都有大体相似的政治目标,这些政治目标就是今天我们依然极其重视的政治价值,包括民主、安全、和平、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法治、尊严。作为人类的普遍政治追求,它们是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根本目标。就其实质和要素而言,这些核心政治价值超越时间和空间,是人类的普遍价值;就其具体内容和实现条件而言,它们因时空条件的差异而各不相同。因而,根据不同的时代条件和社会条件对平等、公平和正义进行反思,不仅是政治科学的重要任务,也是人类正义进步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人类的核心政治价值中,尤其在中国语境中,关系最为复杂从而歧义最大的,莫过于平等、公平、公正和正义。不仅是普遍民众对这四个概念不甚了解,即使是专家学者也对这些概念的意义充满着模糊和分歧,以致于无论是教科书还是官方文件,对这些核心概念的使用显得相当随意。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有三个:一是这四个概念本身就存在着交错和重合的关系,不容易明确地相互区分;二是这些政治范畴是中国近现代的产物,多半是从西方国家引入的,存在着一个语言的翻译问题,任何重要概念的翻译都难以保证转译后语义的完全匹配;三是这些词语的日常语义不同于它们作为基本政治概念的语义,但人们容易把两者混同起来。基本政治概念的模糊不清,势必导致人们对核心政治价值的歧义,最终会影响相应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本文将从语义、概念、价值和制度等角度,对平等、公正、公平和正义问题进行重新思考和解析。

      一、平等(equality)

      在现代汉语中,“平等”一词指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相等待遇。这种平等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源远流长,最初可追溯到先秦时代农民起义中“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政治口号,以及中国历史上“均贫富,等贵贱”的政治追求。但作为一个重要概念,“平等”在传统中国主要出现于佛教经典之中。佛教多部经典均有对平等的专门论述。《金刚经》说,“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①《华严经》则罗列了菩萨所具有的十种平等:“佛子!菩萨摩诃萨有十种平等。何等为十?所谓:于一切众生平等、一切法平等、一切刹平等、一切深心平等、一切善根平等、一切菩萨平等、一切愿平等、一切波罗蜜平等、一切行平等、一切佛平等。是为十。若诸菩萨安住此法,则得一切诸佛无上平等法。”②其中,“众生平等”和“是法平等”是佛教平等观所强调的重点所在。佛教经典中所说的平等,基本意义是“有情众生”与“无情众生”之间本质上的“无差别”。

      在西方语境中,“平等”(equality)一词指的是“同等的质量或状态,以及相同的权利和社会地位”③;或者是指“人或事物处于相同的标准或水平并被同样地对待。在法律范围内,平等一般被认为存在于‘自然权利’或一种理想和正义的属性之中。平等的基础是人人平等地具有自由意志”。④在西方政治思想中,平等一直是核心的政治范畴。从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近代的休谟、洛克、卢梭、潘恩、马克思,直到当代的罗尔斯、诺齐克、沃尔泽、桑德尔等西方思想家,都对平等做过系统的论述。在当代西方思想中,“平等的概念有两种基本用法:第一,是指本质上的平等,即人是平等的动物;第二,是指分配上的平等,即人与人之间应在财产分配、社会机会和(或)政治权力的分配上较为平等”。⑤这种平等观可溯源到亚里士多德那里,他在《政治学》中指出:“所谓平等有两类,一类为其数量相等,另一类为比值相等。‘数量相等’的意义是你所得的相同事物在数目和容量上与他人所得者相等;‘比值相等’的意义是根据各人的真价值,按比例与之相衡称的事物。”⑥

      平等的一般意义,指的是一种无差别的结果或状态。作为一个政治学概念的平等,它指的是人们享有同等的人格、基础资源、基本权利、重要能力和社会地位。平等具有社会性,是人与人之间,或者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一种相互关系。古今中外思想家们关于平等的争议,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平等的内容是什么,即“什么的平等”?其二,是如何去实现社会的平等,即“怎样平等”?

      平等的最初内容,主要包括人格和权利的平等。当亚里士多德说“人是政治动物”,“平等的人应该得到相等的事物”时,他指的就是人格和权利的平等。古罗马的西塞罗说得更明白:“人们一向追求的就是权利的平等,而且不可能存在另样的权利。”⑦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思想家的平等观影响深远,至今仍是西方政治思想的主流。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的《独立宣言》宣称“人生而平等”时,显然不是指人的身高、体重、个性,甚至财富的相等,而是追求人与人之间的人格平等和权利平等。人格平等和权利平等属于政治平等的范畴,这是最基本的平等。但人类除了政治生活外,还有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这就需要经济平等和社会平等。经济平等主要体现为人们拥有同等的资源和同等的福利,即“资源平等”(equality of resources)和“福利平等”(equality of welfare);而社会平等则主要体现为“机会平等”(equality of opportunity)、“性别平等”(gender equality)和“种族平等”(racial equality)。最近这些年,人与人的“能力平等”(capability equality)开始受到重视,其主要代表人物便是因其对福利经济学的重要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阿玛蒂亚·森。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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