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独立之后:平等自由的扩展与幸福的物化 人们对《独立宣言》中楬橥的新的价值观念的反应是有些滞后的,当时的一个异议是将谴责英王奴隶贸易的一段删掉。尽管杰弗逊、华盛顿等独立领袖们从理念上并不赞成奴隶制度,但为了尽量消除分歧,共同面对迫切的独立大计这样重大的政治问题,他们做出了让步。而对像“平等”“自由”这样比较抽象的价值原则,当时参加大陆会议的人们反而不那么重视。但在后来的历史中,价值观念尤其是载入开国经典文件的价值观念则显示出了它们的巨大力量,无论支持还是反对的人们不久都意识到了这一点。(32) 1787年制定的《美国宪法》正文,主要解决了国家何以成为一个真正有实力的国家,以及权力如何分配和互相制衡的问题。虽然只要权力受到制衡,就会有权利的相当空间,但权利还必须直接得到保障,于是紧接着补入后来陆续有增补的权利修正案,直接处理了公民个人平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问题。 比宪法更重要的是社会观念的改变,或者说法律和观念是一个互动的过程。而一个根本性的观念革命,就在独立前后的半个世纪中差不多基本完成。戈登·伍德指出,1760年的时候,殖民地的200万居民仍旧理所当然地认为社会就是,也应该是等级制和从属制的。但在随后不到50年的时间里,这一共和制的国家已发展到近千万人且具有了平等的观念,“成了世界上最自由、最民主、最具经济头脑和最现代的人民”[10]。而这一社会变革的关键就是使美国独立并建立共和的革命。这场革命“也使后来的废除奴隶制和19世纪的妇女解放运动成为可能”[11]。它摧毁了贵族制度,普通民众有了受尊重的社会地位,原本卑下的劳作也获得了尊重,它还推动产生了全新的大众政治和新型的民主化官员,把人们对幸福的追求变成了社会和政府的工作目标。它也释放了民众中几乎未被觉察的巨大的经营企业和商业的能量,从而改变了这个国家的经济形势。“总之,这场革命是美国历史上最激进、意义最深远的事件。”[12] 美国革命不像法国革命那样疾风骤雨,而导致国家先是走向恐怖,然后是个人独裁,但它仍然是一场社会革命。就其深刻地改变了社会的结构而言,它不仅是一场革命,甚至是一场更成功或者说真正成功了的革命。美国在摆脱欧洲的君主、建立共和之后,下一步就是走向民主了。其中平等的观念所发挥的作用至为关键。伍德写道:“平等的观念对人民能量的爆发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平等的观念是美国革命中产生的最激进和最强大的思想力量。它具有十分强大的感染力,这是革命者们没有认识到的。平等观念一旦被激发出来,就势不可挡,以惊人的力量在美国社会和文化中迅猛发展。它成为赫尔曼·麦尔维尔所说的‘伟大的上帝!民主的中心与外围!’”[13]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也共享着一些根本的理念,甚至欲达到的目的也有不少共同之处。但是所采用的手段却相当不同,所呈现的面貌迥异,而最后达到的结果也相当不同。美国革命是一场似乎和风细雨但却非常深刻的革命,从最后所达到结果来看,几乎没有任何革命比它所获更多。 总之,1776年仍然是一个明显的标志线。如伍德所言,在独立革命之前,“人们很难想象一个文明社会除了是某种等级社会之外,它还会是什么别的类型的社会”。当时的人们“认为这种等级制度的不平等是可以接受的。因为他们觉得生活在这个社会里,没有人是微不足道的,即便是最下等的仆人也不例外,他们由此获得了极大的精神上的满足,而这种满足足以弥补不平等造成的缺陷。在这个传统里,‘人各有其位,又休戚相关’。”[14]当然,他们也相信,从一个等级向另一个等级的升迁不单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但是要升迁的人必须具备和展示那个新的等级或地位所需的素质。革命之前和之后已经像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时代:一个时代的观念以等级制度为“天经地义”;另一个时代的观念则以“平等”为“金科玉律”。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政治正确”。 这样,到19世纪初,原来的白人契约奴就基本销声匿迹。(33)而从19世纪20年代开始,杰克逊总统所带来的大众民主,则已经使覆盖几乎全体成年白人男子的政治参与权利基本得到落实,财产、地位、出身等因素不再成为限制。托克维尔1831年访问时所看到的美国,就已经大致是一种大众民主的景象。而妇女的参政权也已经在各州逐渐入法,直到1920年在美国完全落实,载入宪法。 但是,对于平等自由来说,最重要也是最棘手的问题还是黑人奴隶制度。而对于推动解决这一问题,信仰起了极大的作用。基督教唤醒了所有人在上帝面前皆平等的观念:平等的主体应当包括所有人,而不只是一部分人,甚至它更关注那些贫困和弱势的人们,认为高贵者和富人比卑贱者和穷人更难进天堂。但是,直到中世纪,基督教社会的确也是更关注天堂、永恒和拯救而非尘世的问题。它将平等的主体扩展到所有人,但在平等的适用范围上,因为其时将此岸主要是看作奔赴彼岸的一段旅程,它并不着力于争取社会政治的平等,争取这种平等的普遍观念以及运动和革命要到近代以后才出现。而当持有这种平等精神信仰的人们将视线转向世俗社会,奴隶制度就会变得越来越不可忍受了。福格尔认为:“美国的反奴隶制运动首先是从宗教领域而不是从政治领域开始的。”[15]如果不是主要出于信仰和价值观念而是只考虑利益,很难出现居多数和强势地位的白人为居人口少数和弱势地位的黑人呼吁、呐喊,乃至最后浴血奋战的情况。 那些仍然想维护这种制度的人们,比较直接的理由看来是以州权来抗衡,这时南方的州想从联邦争取独立,有的理由和当年殖民地从英国争取独立也有类似之处,他们也想维护他们已经习惯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但这样的方式却建立在另一些人被奴役的基础上。这样,我们看到固有的信仰与独立的价值观念也就已经有了一些裂痕和冲突。当然,从深处来说,南方人还提出了一些更多的价值理由。卡尔霍恩1837年2月6日在国会“关于废奴请愿书的演说”中认为,南方蓄奴制从双方看都没有损害到人,即奴隶们并没有处境悲惨,而主人们也没有道德堕落。还留在非洲故乡的黑人“都不曾像(美国)南方黑人那样,达到此等的文明和舒适程度,无论是从物质角度看还是从道德和理智角度看,都是如此”。“与此同时,白人或者欧洲人也并未因此堕落下去。”“南方的白人在德行、理智、爱国精神、勇气、超脱以及那些装点了人类本性的重大品行方面,与北方的白人相比,并没有任何逊色之处。”[16]他认为,北方作者对南方黑人的描述是不真实的,奴隶们其实被留下了很大的一块物质财富的份额,从生老病死都得到悉心的关怀和照顾。但无论卡尔霍恩怎样辩护,奴隶制在道德上的不正当,尤其是不可能见容于现代社会是明显的。就像福格尔所说的,“反对奴隶制的人们认为,无论奴隶主对待奴隶如何,奴隶制本身都是一种罪恶”(34)。这是一个历史的沉重负担和现代的最大不义,人们忍受这个负担和不义也已经够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