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民族主义:证成与反驳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继亮,天津师范大学政治文化与政治文明建设研究院,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原文出处:
国外理论动态

内容提要:

从表面上看,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存在尖锐的冲突,但实际上它们之间的冲突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尖锐,而且二者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相互一致或彼此支持的方面,即自由主义的两项基本主张——个性与平等需要民族主义的核心要素(民族认同或民族文化)的支持,同时,民族主义的另外一个核心要素(民族自决,甚至是民族独立)与自由主义对个性和平等的强调相一致。正是由于两者之间存在这些一致性,所以许多学者将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结合起来,并将二者相结合的产物称为自由民族主义。当然,这种结合并非没有问题,不少学者对这一结合存有疑问。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7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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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通常认为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之间存在冲突,这一冲突首先体现在理论层面,例如,自由主义是一种建立在个人主义基础之上的学说,而民族主义则是一种强调个体对集体服从的集体主义学说;其次,它还体现在实践层面,例如,在实践中,自由主义往往倾向于保护个人的生命、自由以及财产权利,而民族主义往往被认为是“历史上邪恶的主要根源”①。但实际上,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之间的差距没有那么大,自由主义在某种程度上需要为民族主义变得“复杂化”,即自由主义需要有民族认同或民族文化来支撑其强调个性和平等的核心主张。同时,鉴于民族主义在当下的盛行以及很多自由主义国家都是建立在特定民族基础上的这一情况,人们也需要有条件地“修正”民族主义,即在承认民族自决(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甚至民族独立(national independence)的基础上“驯服”其暴力的倾向。②当然,这一有限的“修正”或“驯化”也与自由主义对自主的强调相一致。人们将那些倾向于把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结合起来,或者更确切地说将那些“把民族主义的论点‘转译’为自由主义的语言”的理论家称为自由民族主义理论家③,并将这些理论家把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结合起来之后提出的理论称为“自由民族主义”(liberal nationalism)。这一主张的核心观点用威尔·金里卡(Will Kymlicka)的话来说就是“人们相信促进共同的语言有助于为一个公民都享有自由平等的社会提供必要的基础。由一种共同的语言统一在一起的民主共和制是最好的、也是最稳定的形式。”④本文旨在探讨这些自由民族主义理论家是如何将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结合起来的,以及这一结合存在的问题。

      一、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相冲突?

      据说,自由主义无论在理论方面还是在实践方面都与民族主义相冲突。从理论上来看,自由主义是建立在个人主义基础上的,而民族主义则是建立在集体主义基础上的,即自由主义强调“个人是道德价值世界中的根本单位,具有其本身就是目的的道德地位”⑤,“自由主义者强调并颂扬不同的个体所持有的欲望、信念以及善的概念的多样性”⑥。相反,民族主义是一种建立在集体主义基础上的意识形态或原则。民族主义主张“个体充分实现自己的唯一方式是把自己认同于民族,为它服务,遵循它的习俗,不加反思地歌颂它的伟大”,以及“民族的目的优先于个体的目的,个人的自由只有在认同于并服从于‘民族意志’的情况下才可能获得”。⑦所以,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两种意识形态或原则从理论角度来说是相互冲突的,用民族主义理论家埃里·凯杜里(Elie Kedourie)的话来说就是“民族主义和自由主义远非什么双胞胎,它们是一对相互对立的原则。”⑧

      从实践角度来看,自由主义国家秉承洛克学说的精神,往往在实践中保护公民基本的生命权、自由权以及财产权等权利(当然在自由主义发展史上也存在过支持帝国主义对外扩张的不光彩的一面)。相比之下,民族主义在实践中往往充满冲突、暴力与血腥。正如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指出的那样,民族主义“在我们这个世纪里,倾向于导致残忍和毁灭性的压迫,最终是骇人听闻的大屠杀”⑨。也正如凯杜里所言“企图依照民族方法来改变世界的广大面貌的做法并未带来更持久的和平与稳定。相反,它导致了新的冲突,恶化了紧张局势,为无数对政治一无所知的人们带来了巨大灾难。尤其是1919年以来的欧洲历史已经显示出这些灾难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是与民族主义相伴产生的。”⑩我们可以接着凯杜里的论断继续说下去:正是在民族主义的指引下,东南亚、非洲爆发了一系列冲突和种族大屠杀的惨剧。所以,从这一意义上来说,自由主义指导下的实践往往与民族主义指导下的实践相冲突。阿克顿勋爵(Lord Acton)对这一点概括得非常到位,他指出:“民族主义的目标既非自由,亦非繁荣,它把自由与繁荣牺牲给了使民族成为国家之模型和尺度这个强制性的需要。它的进程将是以物质和道德的毁灭为标志,它的目的是使一项新发明压倒上帝的作品和人类的利益。”(11)

      这些看法虽然貌似有道理,但实际上都存在问题。首先,在历史上,作为自由主义国家的法国与美国都是分别建立在法兰西民族与美利坚民族基础之上的,而且,当代大多数自由主义国家也是以各自主流民族为其基础的。因此,从实践角度来讲,建立在普遍主义基础之上的自由主义实际上是与民族主义融合在一起的。其次,在理论上,自由主义的基本主张暗地里也以民族共同体为基础。玛格丽特·卡诺凡(Margaret Canovan)就指出:“目前关于民主、社会正义以及自由主义的话语都以某种方式预设了国家以及政治共同体的存在。”(12)关于这一点,金里卡论述得更详细:“大多数现代政治理论家也都想当然地认为,他们的理论适用于民族国家的疆域之内。当理论家们提出公正原则来评价经济体系的时候,他们集中研究的是国家的经济;当理论家们提出权利原则来评价宪法的时候,他们集中研究的是国家的宪法;当理论家们对民主公民品质所要求的合适德行和特性进行论述的时候,他们问的是做一个民族国家的好公民意味着什么;当理论家们研究‘政治共同体’(political community)能意味着什么或应该意味着什么的时候,他们问的是在何种意义上民族国家可被看作政治共同体。”(13)最后,更重要的是,面对社群主义者针对自由主义将个人仅仅看作是抽象的、脱离具体社会关系的“原子化个人”的指责,自由主义者有必要对这一看似有理的指责作出回应。自由主义者回应这一指责的一个很好的方式就是阐明个体是生活在民族认同或民族文化中的个体,是“语境化的个体”(14),进一步而言,自由主义需要关注“作为选择的背景”(15)的民族文化,换言之,自由主义需要从理论上融合民族主义的核心要素。总之,自由主义无论从实践上还是从理论上都预设了民族共同体的存在,而且它也需要从理论上融合民族主义来回应社群主义者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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