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SEP框架的城—镇—乡教育差距扩大(1995—2014)机制分析及对策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维海,男,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是教育人力资本。南京 210095

原文出处:
教育与经济

内容提要:

1995年—2014年的数据显示,城乡教育差距并没有随教育的总体发展而出现库兹涅茨倒U型趋势,由于乡村和县镇人口平均受教育水平的增长速度始终低于城市,尤其是县镇区域几乎没有增长,城市与乡村、县镇之间的差距都在不断扩大。基于SEP分析框架和经验数据检验,研究发现,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并没有促使已经存在的差距自然消弭,社会结构二元化和社会资本再生产是教育存在城镇乡差距的基础,基层为主的教育投入体制和分类办学的教育实施政策导致入学机会、受教育过程和升学机会的不同是差距扩大的直接原因,大规模流动导致的人口结构城乡异质化及对教育的替代效应进一步扩大了差距,而户籍入口迁移的单向化和精英化导致城区与镇区之间出现差距并不断扩大。要缩小城—镇—乡之间的教育差距,一是借助新型城镇化进程改善县域教育生态和人口生态;二是实施补偿性倾斜政策,优先向乡村及基层配置教育资源;三是建立需求导向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统筹城乡教育财力;四是建立县域主导的终身职业教育体系。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7 年 03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F08;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870(2016)05-0012-11

       一、引言

       教育存在城乡差距,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现象,然而,中国的城乡教育差距既有同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规律,也有其特殊性。1995年—2014年的数据显示,20年来不仅城乡之间既有的教育差距没有缩小,城市与县镇之间也出现差距并不断扩大。这种差距,既有工农产业分工的客观原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选择因素所导致。

       当前对城乡教育差距的研究可大致归为两个层面。一是微观层面,主要涉及个体在城市和乡村能够接受教育的数量和质量的差距,其中热点聚集在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如王志勇利用基于上海、浙江和福建的家庭动态调查数据,从个体求学经历的角度分析了城乡不同教育环境下人们的教育成就差异,发现在城市教育环境下,人们的教育成就会明显提升;相反,在农村教育环境下,人们的教育成就显著降低,即教育环境的城乡不平等是造成城乡之间教育成就差异的最主要原因[1]。李春玲考察1940年—2010年各教育阶段城乡教育机会不平等的变化趋势,通过对5个出生年龄组的比较,发现小学教育的城乡机会不平等在下降,初中教育的城乡机会不平等没有变化,高中及其他高级中等教育的城乡机会不平等持续上升,而这正是导致农村子弟上大学相对机会下降的源头[2]。宏观层面的研究中,邬志辉提出我国当前城市中心区与郊区教育一体化的问题形态主要是教育的“半郊区化”,县镇与乡村教育一体化的问题形态主要是农村教育的“过度城镇化”[3]。李玲等人则通过对师资配置、人事交流机制、财政性教育经费、硬件资源配置、课程与培养模式、质量与评价六个方面的构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指数,并实际测算西部地区6个县的一体化程度,发现在师资、经费等多方面城乡一体化的程度都比较低[4]。

       总体来看,对城乡教育差距的研究,测量指标主要集中在个体教育机会和教育过程的差异方面,分析框架则主要集中在财政经费、师资、制度等教育资源投入的差异方面。尽管教育机会、教育投入、教育过程等要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决定了个体之间最终教育成就的公平与否,并且占据了人们当前对城乡教育公平理解的主要内容,但是,直接考察教育结果的城乡差距,要比只观察机会不平等和教育投入的不均等对理解城乡教育差距问题更为现实和直接有效。而教育结果城乡差距扩大不仅仅是教育现象,需要从社会变迁、教育运行方式、人口迁移流动三个视域和维度综合分析。本研究以各省人口平均受教育水平作为城市、县镇、乡村之间教育差距的测量指标,在Social-Education-Population(简称SEP)框架下分析影响城—镇—乡教育差距扩大的原因与机制,探寻城乡教育均等化的策略。

       二、城—镇—乡教育差距的测算

       以教育结果考察城乡人口的教育差距,最直接的表现是城乡人口受教育程度的差异①,其又包括受教育程度分布的差异和平均受教育水平的差异。本研究选择城乡人口平均受教育水平为分析指标,是因为平均受教育水平是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典型指标,它既体现人口受教育的机会和强度,即教育的入学率和完成率;又隐含社会需求引导下的人口受教育分布结构,即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的规模和比重。至于城乡的含义,一般意义上理解为城镇和乡村,本研究使用国务院批复《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乡村是指本规定划定的城镇以外的区域”。按照这个标准,将各省按照城区、镇区和乡村分解开后,分别测算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水平。使用公式如下[6]:

      

       公式(1)中的即在t年的平均受教育水平,它是6岁及以上社会人口所受教育年数的总合与全部人口的比值;是t年时学历为j的人口数。是学历为j的受教育年数系数,现行国家统计中仍然采用现行学制年数为系数,文盲或半文盲0年,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及中专(职)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区分城乡后,使用同样的方法和《中国人口普查资料》、《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测算得到全国及各省份城区、镇区和乡村人口平均受教育水平的数据(主要数据见表1)。需要说明的是,第六次人口普查公开资料和统计年鉴都没有提供2000年各省份城乡的人口受教育程度数据,最接近的是2002年由《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提供的2001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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