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与艺术  

作 者:

作者简介:
宛小平,安徽大学哲学系教授,研究方向:现当代中国美学(安徽 合肥 230601)。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内容提要:

从现代美学和艺术的关系理论来重新审视20世纪朱光潜和梁实秋关于“文学的美”的争论会发现,本来争论的逻辑结果是可能导致中国学者尽早融入到世界美学大潮中去的朱、梁美学现都有一定反“形上学”的特点。朱光潜对意境的分析,梁实秋对文学艺术和绘画艺术的分别,都有积极的理论意义,但总体上还是采用古典传统的分析方法,所以,对精神价值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界限还不能划分得很清楚。尽管朱光潜对于美和艺术关系的理论要比梁实秋系统、成熟些,不过从现代美和艺术的关系厘定看,朱与梁的分歧恐怕也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的差别。


期刊代号:J0
分类名称:艺术学理论
复印期号:2017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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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的提出和重估的意义

      传统美学把“美”作为判断一件艺术品价值的标志。然而,当1930年代梁实秋写下《文学的美》这篇文章时,虽然他仅仅是就文学这一艺术形式提出了“美”能否作为判断其价值的标准,却已经隐含了将“美”与“艺术”分离的看法。他斩钉截铁地说:“文学与图画、音乐、雕刻、建筑等等不能说没有关系,亦不能说没有类似之点,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各个型类间的异点,我们要知道美学的原则往往可以应用到图画音乐,偏偏不能应用到文学上去。即使能应用到文学上去,所讨论的也只是文学上最不重要的一部分——美。”①

      显然,当代西方思潮中,“美”已经不再被看作审美价值的源泉,充其量很类似一个愉悦性的形容词而已。这种观点也暗示了美与艺术的分离。这是现代美学和传统美学的一个分水岭。

      同样受到现代西方反形上学美学思潮影响的朱光潜,却敏锐地注意到梁先生这篇文章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性,他也以自己的方式去强调审美价值只是艺术价值的“一部分”,艺术价值要大于审美价值(美与艺术分离的另一种表达)。但是,朱光潜毕竟是在维护传统美学的意义上对梁先生的观点提出了质疑。朱光潜随之在《北平晨报》1937年2月22日发表了《与梁实秋先生论“文学的美”》一文,以表明自己对这一问题的见解。梁实秋三天之后就朱光潜的质疑写成了《再论“文学的美”——答朱光潜先生》一文,既是答复,又是重申自己在这一问题上的观点。

      后来,当周扬也加入这场讨论时,他写下《我们需要新的美学——对于梁实秋和朱光潜两先生关于“文学的美”的论辩的一个看法和感想》这篇文章后,讨论的方向似乎被引到现实主义和观念美学的对立的问题上去了。周扬将朱梁归之为“观念美学”,认为无论朱还是梁都依附在从观念论出发的美学体系上,因而“根本上是不正确的”。这样一来,原本可能使中国学者在介入世界美学这一转型大潮中,结合自己文化传统的继承并借鉴西方美学理论的阐释中显示更有“新形态”的美学思想被“遮蔽”了。由于周扬的文章背后显然有一种“左”翼政治意识形态的作用,或许是这样的原因,朱光潜和梁实秋皆没有再就这个问题深入讨论下去。当然这场讨论流产也有梁实秋息事宁人的表达使得话题不能进行下去的一方面。总之,这不能不说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

      时隔近80年,今天重新检讨这场论争,我想最有意思的是从现当代西方艺术思潮的变化来重新审视之,或许我们会从中发现一个“中国学者”对美与艺术关系的独特之解,进而为重构美学新形态提供思想资源。

      以现代美与艺术的关系为视角检讨朱、梁争论问题中的“死东西”和“活东西”

      我们还是从朱光潜摘要梁实秋那篇文章的三个要点分析开始(梁也赞同朱的摘要没有误解他的意思):

      一、美学的原则往往可以应用到图画音乐,偏偏不能应用到文学上去,即使能应用到文学上去,所讨论的也只是文学上最不重要的一部分——美。

      二、文学的美只能从文字上着眼。”文字的美不外音乐的美和图画的美,而这两种美在文学上都有限度,所以,“美在文学里的地位是不重要的”。

      三、文学的题材是“人的活动”,“文学家不能没有人生观,不能没有思想的体系。因此文学作品不能与道德无关”,“若是读文学作品而停留在美感经验的阶段,不去探讨其道德的意义,虽然像是很雅,其实是探龙颔而遗骊珠”。“文学是道德的,但不注重宣传道德”。

      这三个要点又可归纳到一个基本观念里去——“文学的道德性”。②

      “类型”不能混淆,文学所以特异于其他艺术就在于它的道德性。其他艺术可以只是美,而在文学中美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道德性。朱光潜对第一个要点的批评是说梁实秋将文艺批评最重要的问题视为“文学应该不应该以快乐为最终目的”,并进一步认为这“应该”不是美学所要问的问题,倒不如说是伦理学的中心问题。而在朱光潜看来,伦理学近来也有像美学一样由“规范科学”转变成“自然科学”的趋势。也就是说,不再像以往那样犹如“太师爷”坐在椅上发话说“应该如此不应该如彼”,反倒是进入到自然科学求实证的道路上来。因此,朱光潜认为美学和文艺批评不是“自然科学”和“规范科学”的分别;而是“纯粹科学”(美学)和“应用科学”(文艺批评)的关系。这样看,文艺批评就不能没有美学作为基础,显而易见,美学之运用于文艺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梁实秋在《再论“文学的美”——答朱光潜先生》一文的回应中,认为朱光潜并没直接回应他提出的文学上最不重要的一部分就是“美”的观点,反倒是说明美学与心理学对文艺批评是如何重要,并借此说明美学之运用于文艺批评的正确性。事实上,在梁实秋看来,他也承认美学与心理学对于一个文艺批评家是有影响的,不过没有像朱光潜说的那么重要。似乎伦理学对于文艺批评家来说,其重要性要远远高于美学。

      对于这一来一往的各执己见,倘若从今天的观点看,两人对美学和艺术的关系理解都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众所周知,自从维特根斯坦那次著名的美学演讲后,“美”、“善”、美学和伦理学都被视为形而上学无意义的命题遭到拒斥。维特根斯坦说:“伦理学是不能表述的,这是很明白的。伦理学是超验的(伦理学和美学是一个东西)。”③也就是说,“美”和“善”都属于情感的判断,无法在经验中证实,带有“超验”(形上学)性质。当然,这并不是说其不存在,只是说它们不是“知识”,不能“证实”,“说不出来”。既然说不出来,只能保持“沉默”(“凡是能说的事情,都能够说清楚,而凡是不能说的事情,就应该沉默”)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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