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建构研究  

——基于2011-2015年新加坡大选的跟踪调查

作者简介:
陈文,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深圳大学新加坡研究中心研究员;袁进业,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研究生;黄卫平,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所长,教授,主要从事当代中国政治研究。

原文出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执政合法性是被统治者对统治者统治正当性的认可,是特定政党能否有效执政的前提和基础。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领导人民争取国家独立和去殖民化斗争中作出的重要贡献,为其赢得了执政的历史合法性;独立建国后,又成功引领新加坡从贫困的东南亚岛国,一跃成为世界上最为富裕的国家之一,为其长期执政奠定了坚实的绩效合法性基础;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人民行动党始终根据特定国情和民意发展,循序渐进实施竞争性政党制度,探寻在宪政法治约束下有效驾驭竞选的能力,不断迎接人民选择、反复接受大选考验,以量化的民意为指引,精准回应民众诉求,坚持把长期执政建立在多数选民法定选择的程序合法性基础之上;从而建构起该党长期执政的三重合法性保障。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1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中图分类号:D73/7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9092(2016)03-0028-007

      “合法”(Legal)一词常被用来描述某种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而“合法性”(Legitimacy)是政治学概念,并非简单指“合法律”性,而是更多地包含对政治统治权威性来源的讨论,故也有汉译为“正当性”。马克斯·韦伯从经验分析的视角出发,认为“合法性”就是促使人们服从某种命令的动机,故任何群体服从统治者命令的可能性主要依据统治系统的合法化程度。他还根据合法性基础的不同,将统治分为三种类型:合法型的统治、传统型的统治以及魅力型的统治。①这三种类型的政治统治“合法性”划分都是理论上,而且远没有穷尽可能的其他类型划分。至于历史上特定政权的“合法性”基础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只是构成的比重不同。各种类型的“合法性”基础之间也不存在时间上的演变次序,或者价值上的等级优劣,只是反映了民众对特定政治统治心悦诚服程度的依据条件。

      美国学者戴维·伊斯顿对韦伯的“合法性”基础类型作了进一步的探讨,把“合法性”的来源归于意识形态、结构和个人品质三方面。而哈贝马斯结合历史上提出的经验主义和规范主义的合法性概念,从价值判断的角度对“合法性”的概念作了界定,认为“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这个定义强调了合法性乃是某种可争论的有效性要求,统治秩序的稳定性也依赖于自身(至少)在事实上被承认。”②哈贝马斯提出的“重建性的合法性理论”是经验性和规范性的统一,强调的是在符合价值规范基础上对政治秩序的认可。

      纵观学界以上对“合法性”的理解,总是离不开“被认可的秩序”。从本质而言,“合法性”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反映,是被统治者对统治者治理权威的认可。某个执政党的执政合法性就本质而言是其权力的来源或基础,是其执政安全的重要保证。是否具有充足的“合法性”,关系到某个政党能否有效执掌政权。哈贝马斯指出“任何一种政治系统,如果它不抓合法性,那么,它就不可能永久地保持住群众对它所持有的忠诚心。这也就是说,就无法永久地保持住它的成员们紧紧地跟随它前进。”③本文试图以政治学意义上的“合法性”概念来解读新加坡人民行动党2011-2015年两次大选的经验与教训。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规定新加坡实行议会共和制,总统和国会共同行使立法权,国会实行一院制,议员由公民投票选举产生,任期5年,年满21岁的新加坡公民都有投票权,占国会议席多数的政党组建政府。国会可提前解散,大选须在国会解散后三个月内举行。国会议员分为民选议员、非选区议员和官委议员。总统为国家名义元首,由全民选举产生,任期6年,总统委任国会多数党领袖为总理。新加坡实行多党制,各政党必须通过竞选进入国会参与政治活动,目前共有24个合法注册的政党,其中执政党人民行动党处于“一党独大”的地位。

      一、审时度势巩固和开发“历史合法性”资源,遏制长期执政可能导致的“合法性”资源流失

      所谓“历史合法性”一般是指在特定历史时期或背景下,民众对特定政权统治的历史正当性的认可,以及在特定时代境况下所形成的共同价值观念。这种观念既包括被统治群体在特定时期对统治者的信任与服从,又包括统治者统治方式的认受性,是一体两面的关系评价。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的“历史合法性”植根于去殖民化的斗争过程,以及在独立建国后对混乱局面的有效掌控。行动党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为引领当地人民摆脱殖民统治、推翻殖民制度作出了不懈努力,在去殖民化进程中代表当地民众的意志和要求,逐渐获得了这一特定时期的政治认受性,赢得了当时大多数人的信任。李光耀曾在竞选宣言中指出“英国在马来西亚的殖民统治,是这个地方许多社会和经济弊病的根源。”④从1956到1958年,李光耀代表行动党参加马来亚争取独立而与英国进行的宪制会谈,逐步破解英国无限期保留新加坡为殖民地的图谋,特别是在1965年新加坡被迫脱离马来西亚独立建国后,李光耀及行动党为新加坡独立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当时大多数民众的支持,树立了行动党的统治权威。

      然而,特定政党在具体历史时期所获得的统治正当性往往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式微,难以成为长期、稳定的合法性资源。因为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仅靠“历史合法性”并不足以维系特定政党的长期执政地位。随着时代变迁,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群体都会因岁月流逝而产生代际更替效应,新生代往往缺乏传统的历史记忆,对执政党曾有的功绩缺乏切身感受,其政治认同必然需要新的合法性资源支撑;而且,一般群众对长期执政政党的心理预期也会水涨船高,选民稍有不如意,就会用选票来表达不满。如在2011新加坡大选中共有205.77万人参与投票,投票率高达93.06%,其中就包含了60万21-34岁之间的年轻人首次参与投票,他们擅长利用YouTube、Facebook、Twitter等现代信息网络工具表达政见,大部分成为反对党的支持者。执政的行动党在该次选举中遭遇重大挑战,得票率创建国以来国会选举的新低,仅为60.14%,比最高点1968年的86.72%低了近27个百分点,不仅丢失了6个国会议席,还首次输掉了一个集选区(阿裕尼集选区),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历史合法性”资源的流失。

      在此背景下,行动党痛定思痛,深刻反思,迅速采取一系列举措来弥补和重新开发“历史合法性”资源,再次唤醒人们对该党在去殖民化和国家建设阶段所创造丰功伟绩的历史记忆。行动党利用执政优势精心选择大选时间,合法地将新一届大选日期提前,确定在新加坡“国父”李光耀逝世不久,以及新加坡50周年大庆之后,立即进行大选。其充分利用这一特殊契机,再次使新加坡国民在悼念开国元勋,以及系统重温李光耀及其行动党领导新加坡所创造的政绩,使选民对国父的哀悼转化为对行动党有效执政的追忆与确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