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中国文学思想史研究的视角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春青,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

原文出处:
创作与评论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6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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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I:10.14039/j.cnki.cn43-1515/i.2016.12.003

      研究中国文学思想史可以有许多视角,甚至可以说每位研究者都可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特视角。但就中国历代文学思想生成演变最重要的动因来看,主体视角无疑是不容忽视的。所谓主体视角就是从作者身份角度考察文学思想的研究路向。我们知道,根据知识社会学的见解,一切知识的形成根本上都受制于特定社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制约,都是一种意识形态,所以从主体出发来研究一种知识系统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需的。当然,这里的“主体”是指“集体主体”而非“个体主体”。具体到中国语境,则这个“主体”就是指古代的文人士大夫和现代以来的人文知识分子。近一个世纪以来,在中国古代文学研究领域,特别是中古文学研究领域逐渐形成了一种从文化心态入手考察文学思想与诗文风格的整体趋势,刘师培的《中古文学史讲义》、鲁迅的《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王瑶的《中古文学史论》以及罗宗强的《魏晋玄学与士人心态》等堪称这一整体趋势形成演变过程四个不同阶段的代表性著述。文人士大夫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文化心理、价值取向乃是他们考察文学思想与诗文风格的共同视角。在前贤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对于这种主体视角还可以进一步具体化,这便是我们的题目上所说的所谓“三大视角”:乌托邦、意识形态、趣味。

      一、士人乌托邦与中国古代文学思想的超越性品格

      在我们的语境中,“乌托邦”长期以来都是一个带有贬义的词语,意指毫无意义的空想。近年来,由于受到西方学界的影响,人们开始越来越多地认识到乌托邦对于人类不可或缺的意义与价值。我们这里所说的“乌托邦”差不多就是在卡尔·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意义上来使用的,是指那种怀疑现实、批判现实而指向现实中不存在的目标的思想倾向。“士人乌托邦”则是指中国古代士人阶层不满现状,否定现实,向往更美好的社会形态或人生境界的超越精神。中国古代的诗词歌赋小说戏曲为什么有那么大的艺术魅力,乃至于千百年后的今天依然令人心醉神驰?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在中国古代文学思想中有一种极为宝贵的超越性品格,它赋予古代文学作品一种活泼泼的生命力,历经社会变迁而未尝少衰。这里所谓“超越性”与西方语境中否定此岸而指向彼岸的宗教救赎不同,是指一种超越现实、批判现实而指向未来的乌托邦精神。儒、道两家各自标举的“道”内涵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是这种乌托邦精神的标志性概念。所以说到中国古代文学超越性品格的产生,就不能不追溯到这种士人阶层的乌托邦精神。可以说,乌托邦精神始终是中国古代文化传统中最富有现代价值的因素,正是以儒家与道家为代表的士人乌托邦精神构成了中国古代学术文化生生不息的原动力,也构成了中国古代文学思想的活的灵魂。

      我们先看儒家。儒家的乌托邦精神表现为社会乌托邦与个体精神乌托邦两个相联系的维度。就社会乌托邦来说,以孔、孟、荀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意欲通过文化建设、话语建构来实现改造社会现实,为社会制定价值规则的目的,他们采取的策略是通过神化古代社会与政治人物来表达超越现实的价值取向。他们塑造了尧、舜、禹等圣贤形象,建构出夏、商、周“三代”的灿烂文明,尤其对于周人的礼乐文化大加颂扬。他们通过整理与阐释周代遗留的典籍,将西周打造成一种郁郁乎文的理想社会形态。通过儒家的不懈努力,久而久之在中国古代文人士大夫的心目中,那种上下和睦、君臣一体、雍穆典雅、祥和有序的社会状态就成为挥之不去的梦想,也成为他们在诗词歌赋中考量时政、褒贬现实的价值依据。为了能够向上说服统治者,向下教化百姓,从而使这种社会乌托邦成为现实,儒家士人也开始自我神圣化,欲凭借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和人格境界来获得制衡与引导现实政治的力量,这就是所谓以“道”制“势”。于是便有了儒家的个体精神乌托邦。古代儒家终生念念不忘、孜孜以求的乃是圣贤人格,这是一种超越现实功利层面的精神境界。其基本要求是能够做到“居敬穷理”、“反身而诚”的道德自律,更高一层的要求是践行“仁者爱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忠恕之道,其上焉者则要求达到“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圣人境界。这种君子、贤人、圣人的人格理想对于儒家来说是梦寐以求的;其作为一种乌托邦精神,在两千年的历史延续中,成为儒家文学思想的核心价值取向,诸如“思无邪”、“兴于诗”、“知言养气”、“温柔敦厚”、“典雅”等重要文学思想都是儒家个体精神乌托邦的话语表征。

      随着社会变迁,儒家的个体精神乌托邦也处于变化之中。如果说先秦儒家还是以“博施济众”这样的现实价值为圣人的最高标准,那么到了宋代,在佛学的刺激下,道学家们的个体精神乌托邦就更进一步强化了其超越现实的特性。张横渠提出“大心”与“天地之性”说,认为圣贤之人能够做到“民胞物与”;程明道强调“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与“孔颜之乐”。他们毕生追求的乃是“无往而不乐”的精神境界。用现代哲学家冯友兰的话来说,这是人生最高境界,即“天地境界”。宋儒的这种个体精神乌托邦对于元明以降的文学思想影响至深,特别是晚明士人在诗文书画创作中那种对个体精神的肆意张扬,可以说正与宋儒的这种人格理想有着密切的关联。

      我们再来看道家。老庄的最高社会理想是“自然”,最高人格理想也是“自然”,故而“自然”乃是道家乌托邦精神的标志性概念。“自然”这个概念并无神秘色彩,就是自然而然、自在本然的意思,这也正是老庄之“道”的存在状态。万物都自在本然地存在着,为万物的这一性质命名就是“道”。所以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道家说天下万事万物都体现着“道”,也就等于说万事万物都是自然而然、自在本然地存在并运演着,而不依赖任何外力的作用。这看上去似乎不过是说出了一个最朴素不过的、人人都不难知晓的道理而已,其实却是建构了一种更加彻底地否定现实、超越现实的乌托邦。道家士人标举自然,根本目的是反对人为,亦即反对执政者们为了各自的私利而彼争我伐,搞得天下大乱。所以,老庄的哲学根本上和儒家一样,也是一种政治哲学,是士人的乌托邦。从现实层面看,儒家的社会理想和人格理想都是很难实现的,相比之下,道家的社会理想和人格理想就更是高远难达了。所以二者都是士人乌托邦精神的话语显现。或许是由于道家的乌托邦更加玄远缥缈,更具有超越性,所以其在现实中就更加难以实现,而在后世的文学艺术中反而有着更大的影响力。举凡道家的核心概念,诸如道、自然、远、大、朴、拙、玄、妙、神在魏晋之后无一不成为诗文书画品评中的重要概念。这就意味着,道家学说本身虽然不是文学思想,但其超越性与文学艺术具有某种内在的相通性,故而道家思想就成了不是文学思想的文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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